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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文拒绝放弃信仰 又遭辽宁女监严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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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去年十一月传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的法轮功学员张传文女士因拒绝放弃信仰,遭辽宁省女子监狱严管迫害,被打昏、打掉四颗牙齿、被迫害致心脏病,一度休克。近日又传出,张传文因拒绝“转化”又遭狱方的严管迫害。

张传文拒绝“转化”,又遭严管迫害

张传文因给村民赠送法轮功真相台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被清原县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遭抚顺市望花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她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目前被非法关押在五监区九分队。

明慧网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曾报道,张传文被劫持入狱后,家属要求探视张传文,狱方称张传文没“转化”(放弃信仰)不让见。二零二三年十月底前后,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狱警勉强让家属用视频会见张传文二十分钟。因张传文的表情和声音异于平常,家属认为她在里面遭受了很大的压力。一年后的十一月有消息传出,张传文在二零二三年八月遭狱方暴力洗脑迫害,恶徒们不让她睡觉,长时间罚站、罚坐,并侮辱、谩骂、殴打她,张传文被打掉四颗牙齿,后被打致休克送医抢救,并被诊断出患上心脏病。

日前,张传文的家属再次去监狱探视张传文,发现她走路很慢,样子疲惫不堪,一只眼睛睁不开,说话有气无力,牙齿全是黑色,牙活动的快要掉了。家人问她怎么这个样子了?穿着蓝色衣服的张传文无奈地指了指胸前戴的牌子,意思是又被严管了。她说心脏跳的厉害,身体很难受。狱警在旁边寸步不离的做着通话记录。最后只让见了十分钟就把电话切断了。一自称队长的狱警把张传文的家属叫到一边说:她不听话,这里有任务,得记分,让她去拔牙她也不去。张传文的家属说:你要善待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丈夫曾经非常支持她修炼法轮功

张传文是满族人,一九六八年六月五日出生,她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南口前镇,个体户。张传文在修炼大法前,染有吸烟、喝酒、玩麻将等恶习,身体患有很严重关节炎、肠炎、皮肤病,满头流黄水,常年治病、吃药,也不见好转,真是疾病缠身,痛苦万分。因为生活贫困,张传文只上过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她不认识多少字,也从来没看过书,写过信。

一九九七年,二十九岁的张传文开始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她的身体就恢复了健康。文化不高的她,特别爱看《转法轮》这本经书,她按照书中告诉的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改掉了所有的恶习。道德提升了,家庭和睦了,那时候,她的丈夫非常支持她修炼法轮功。

坚持信仰遭迫害 四次陷冤狱

然而,前中共魔头党魁因惧怕、嫉妒法轮功修炼者群体日益壮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了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张传文因坚守真、善、忍信仰,坚持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关押,曾被中共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两次。

二零零一年底,张传文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北京警察绑架,后被清原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吴家堡劳教所。二零零二年五月,张传文因一度想从吴家堡劳教所走脱被发现,遭到非人酷刑折磨,于二零零二年末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多。

在吴家堡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因张传文坚定不“转化”并绝食抗议迫害,被狱警吴伟视为眼中钉。有一次,吴伟疯狂毒打张传文,将她打的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腿肿的像面袋子,脚脖子都错位了。一天,张传文在床上坐着,吴伟闯进屋,照张传文的咽喉飞起一脚,一下子就把张传文踢到,张传文刚坐起,吴伟就又飞起一脚,如此反复三四次。还有一次,狱警吴伟、张伟用一盆水泼湿了张传文全身,然后一人用电棍电击她,一人殴打她,女狱警在一旁观看。除此之外,吴伟还用劈腿、尿浇头折磨她。一次,吴伟强行把张传文的双腿一字劈开,只听“咔”的一声,张传文双腿严重受伤,不能行走。最严重一次是二零零二年五月六日晚,政委刘某、副院长徐虎列等多名狱警把张传文眼睛用黑布蒙上,绑在铁凳子上,最少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她,几个狱警同时用脚踹她……被折磨了一夜后,她的脸部被电糊了,头肿胀的象个大头人,脖子肿的和脸一样粗。

酷刑演示: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酷刑演示:“大劈叉”,强行将受害者的双腿一字劈开

在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张传文遭到不让睡觉,强制看污蔑大法的录像,被强迫做奴工,每天劳作十多个小时,做的是有毒的工艺品,这些都大大伤害了张传文的健康。而此时,南口前镇政府人员、单位铁矿人员还多次逼迫她丈夫签字,张传文的丈夫承受不了这些,最后导致家庭破裂。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张传文等法轮功学员在清原县敖家堡乡给村民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恶告,被敖家堡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抚顺市看守所,张传文被迫害得严重病状,一只眼睛睁不开,体重减少二十多斤,身心在痛苦中煎熬。看守所用家属给存的钱给开大量药,让她服用,并抽张传文两大管血。就这样,张传文每天还要被迫做奴工,完不成定额经常遭受惩罚。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清原县法院对张传文非法判刑一年半。随后,清原县检察院(公诉人是吕欢欢、王宗扬)提出所谓“抗诉”。二零一九年八月下旬,抚顺市中级法院对张传文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二千元。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张传文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迫害。她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结束冤狱。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张传文因给村民赠送法轮功真相台历,被清原县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绑架,五天后被非法刑拘,之后她被构陷到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开庭,对张传文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张传文被劫持到位于沈阳的辽宁省女子监狱。她因为拒绝放弃信仰,一次又一次遭狱方严管迫害。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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