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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海市法轮功学员付文杰被枉判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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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锦州凌海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付文杰女士,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被警察入室绑架、关押构陷,十一月十日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审,十二月四日被枉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凌海市法院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审判长杜文放,陪审员华丽、刘丽娜,法官助理高天一,书记员史铁。

付文杰一九六零年十二月生。她以前身体有各种疾病,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在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指导下,她心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知道怎么去做好人了,做事都能为别人着想,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想着别人,这事对别人能不能接受得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从此家庭也和睦了,和外人处事也和谐了。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至三日,凌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警大队伙同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各警务室警察,绑架、抄家抢劫法轮功学员。共有十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一人绑架未遂,两人被骚扰,总计21人,全部被非法抄家。被绑架的18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付文杰、卢素平、姜楠、王艳杰、牛芳、刘素贤、李晶、于爱民、梁成栋、梁锦军、王慧、李玉杰、戴云琴、戴云珍、戴云娟、伍俊儒、胡杰、董丽。

六月二日下午四点四十分,付文杰的丈夫下班回家打开家门时,蹲守在楼梯间的二十多个身着便衣的警察,突然强行闯进屋,其中有人晃了一下所谓的“搜查令”和警察证(并不是全部人员都出示警察证),其中一个女警察控制付文杰不许动,男警察控制她丈夫。警察非法抄完家后,又带着付文杰去所有家中车库、仓房进行搜查,抢劫了电脑、师父法像、《转法轮》书等私人物品。随后付文杰被带到巡特警大队进行非法审讯,次日下午被带到锦州附属三医院体检后,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据悉,本次绑架案蓄谋很久,于二零二四年上半年就开始,是由辽宁省公安厅直接下达指标、跟踪人员,当地公安局和派出所配合执行。他们采用电话监听、汽车、电动车安装磁吸定位仪、蹲坑、跟踪、调监控查看(包括私人家监控)等卑鄙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的。

七月初,凌海市石山派出所办案警察电话通知付文杰的丈夫说付已被批捕。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为张锦旭、李天宇(女)0416-8107161(办)。

八月一日上午,有四名警察到锦州市看守所,把付文杰带到凌海,问付文杰路边真相标语是不是她贴的,付文杰说不是;然后又将她非法押回看守所。八月八日,警察把构陷付文杰的案件移送检察院。

八月十四日,付文杰的家属聘请的律师到检察院要阅卷时,被告之已经送到了法院。律师来到法院后,法院说还没有立案,不能阅卷。下午,律师会见了付文杰。付文杰签了《撤回起诉申请书》和《以案释法的申请书》。

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半,付文杰被非法庭审,原来通知地点在锦州市看守所内开庭,十一月七日法院又通知开庭地点改为在凌海市法院。十二月四日,付文杰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锦州凌海市法院近年来盲目执行中共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政策,完全丧失了法官应有的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义、依法保护善良人的合法权益的职业操守,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中,根本不讲法律,一味的按照所谓的上级命令裁决,无视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对于没有辩护律师的学员只走个形式就草草收场。

据明慧网报道的资料统计,凌海市法院在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两年内至少对47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非法判刑。二零二四年又获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至少有26人被非法判刑,17人被非法拘留,52人遭绑架,其中四月中下旬的大规模绑架案中就有19人被绑架,为数众多的学员遭到骚扰。由于中共对真相的封锁、不允许家人探视、暗地迫害等原因,相当大一部份迫害案例没有报道出来。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0416-8107161(办)
李天宇(女)0416-810716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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