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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77岁老太太王君平又被枉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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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丰台区77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君平女士,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关押在丰台区拘留所,不让家属探望。家人几经周折被告知去案件咨询室,找不到人,只有几部座机让电话咨询。家人最后终于打通,被告知王君平已经被判了刑,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宣判三年半。家人问他们为什么不通知家属?说:不开庭了。

王君平(王君萍)一九四八年出生,以前是佛教居士。一九九九年听人介绍法轮功是修佛的,又这么好,她马上说:我也要修炼法轮功!她以前不小心崴了脚,好几年都疼,可刚一学法轮功打坐居然脚不疼了。她随后请了《转法轮》,认真看书,同时学会了五套功法。修炼后,她明白了道德与健康的关系,要想好病,获得健康,就得做一个好人,自己的道德水平要提高上来。在炼功中,王君平的身体得到了充分的调理与净化,无病一身轻。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王君平老人在丰台区卢沟桥昕玥达停车场,向门口工作人员讲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工作人员尹鸿达、王明磊举报。第二天,丰台区卢沟桥警察过来将王君平绑架、非法抄家,抢劫电脑、打印机、光盘、存储卡、大法书等诸多私人物品。王君平被非法拘留,因检查身体不合格,当日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人员又对王君平所谓“取保候审”。王君平被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派出所诬告到丰台区检察院,被检察院构陷到法院。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非法开庭,王君平当庭为自己做了辩护,她说法轮功没有组织,都是自己在家炼功,不危害社会;她讲述了自己修炼后,无病一身轻;法轮功叫人真善忍,讲真相不是犯罪,宪法规定言论自由等。期间她几次被法官胡春生打断。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君平接到北京公安局丰台区法院的非法判决书,被非法判三年,并勒索罚金三千元。她上诉,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寃判。后因身体情况,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王君平给一个大学生讲真相、劝三退,之后被这个受谎言毒害的大学生诬告。当天王君平被警察抓到派出所询问后,就让她回家了。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警察又非法到王君平的出租屋内绑架了她,把她非法关押在北京市丰台区拘留所。期间警察一直不让她家属探望。她家人很着急,去找法院,要求无罪释放、保外就医。但王君平被构陷到法院,她家人见不到法官,几经周折被告知去案件咨询室,室内无人,只有几部座机让电话咨询。家人打了半天电话,没人接,最后终于打通,被告知已经判了,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宣判,王君平被非法判三年半。她家人问他们宣判为什么不通知家属?他们说:不开庭了。

王君平老人这次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据悉已被转移关押到北京大兴区,具体关押地点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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