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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市刘淑花女士遭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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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诸城市法轮功学员刘淑花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被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七月下旬获悉:刘淑花已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刘淑花原是诸城陶瓷厂职工。在修炼法轮大法前,她罹患多种疾病,是出了名的“药罐子”。一九九八年四月,刘淑花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很快身体就恢复了健康。

刘淑花说:得法前,我身患多种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腰椎间盘突出、颈椎骨质增生、血管性头痛等。家中西药、中药,常年不断,每年需要疏通两次血管。后来,我又患上一种头痛病,这种头痛和我以前患的脑血管性头痛还不是一种痛法,所以我就到医院去检查,医院的大夫说是因色素低引起的,因病的名字很特殊,我现在也记不清了。我身上这些病折磨得我身体虚弱,全身无力。从家中走到生产区,共有几十米远,也得歇息几次,而且时常嘴唇发紫,脸色难看。因此,不满42岁的我只得提前病退在家。为了治病,这几年共花去医药费一万余元,给厂里和家中都造成了很大负担。虽然花了不少钱,也没能根治好我的病,而且使我自己心里也经常感到害怕。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听朋友说修炼法轮大法受益多,我抱着治病的心迈进了修炼大门。随着不断的学法炼功,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一个月后,我身体的病状全部消失了,身体也随之强健起来。我身体的变化之快确实出人意料,是法轮大法使我获得了新生,师父的大恩大德我终生难忘。

可是,刘淑花因坚持修炼,曾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被警察绑架到建国村委洗脑班关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潍坊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民路派出所、密州路派出所等警察对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王文琴)、陈学芬等十四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其中,刘淑花家的被子都被扔在了地上,现金、金首饰、房产证等贵重物品也不见了。当天,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诸城市朱解洗脑班,被逼迫所谓“转化”。陈学芬被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直接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

二零二三年八月五日,刘淑花、林金秀、王文芹因拒绝所谓“转化”又被劫持到潍坊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刘淑花、王文芹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四年七月末获悉:刘淑花被诸城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王文芹具体情况不详。

山东诸城法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71号(邮编262200)
电话:0536-6070275
院长:张同文0536-6213162
副院长:陈卫华18105363666、迟明辉18105363616、宋国庆18105363676、李福路15335360778
政治部主任:张玉刚18105363578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玉波18105363686
诸城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邮编262200)
办案检察官:宋艳梅18506362382
检察长刘水平0536-3012366
副检察长:齐峰18506362358,王钧18506362319,付振宇18506362311
检察委员会兼职委员:尹丽玮18506362352
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8366313766、13583688938
副大队长:白佃庆 13306460677、18678085056、(宅)0536-6328616 ,郝晓军13176362101、18678085908
宋伟13563675666、18678085708
苏磊18753665768、18678085328
韩军18678085991
潍坊市看守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街与和平路路口向南100米路东
电话:0536-8911617、0536-8902110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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