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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第三次面临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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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被非法关押七余月。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在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和三月二十七日非法开庭未果,预谋四月九日再次对她非法开庭,地点在临沂市看守所。

冯贵春是临沂市中心血站职工,在临沂市政务大厅上班,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失联,后来得知她是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政治保安科(国保)绑架了。她的手机、电脑、电动车等个人合法财产,连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汽车也一并抢走,没有人给她家属出具扣押物品的清单。

冯贵春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被构陷至今已八个多月。家属多次找兰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说理,递交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撤销批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之后公安局、检察院以种种借口拒不见家属,不接受法律文书,不接电话,不接快递寄去的法律文书。家属不得不向上级检察院、督察等各级各部门控告警察、检察员李蓓蓓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兰山区法院第一次非法开庭是一月十八日,因法官要求律师提供“无犯罪证明”为借口,阻止律师辩护,冯贵春坚持要求让律师辩护,因而休庭。

第二次非法开庭是三月二十七日,法官态度蛮横,拒绝律师出庭辩护,并把冯贵春的妈妈、妹妹强行推出庭外。后休庭。

据悉,法庭依然要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第三次对她非法开庭。

法院两次开庭未果,并始终不敢让律师出庭辩护。经过家属几个月的递交各种法律文及控告书,足以证明法庭自知违法心虚。

1、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
书记 马凤印
副书记 杜广义
610办 韩其宏

2、临沂市兰山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电话:0539-12368 / 0539-8325568 /0539- 8321093
院长、王胜 17605390077
副院长、刘希刚 15666190017
法官、王琴15666190118
刑事审判庭:庭长改换为李姓法官(负责冯贵春案子):办公室电话:0539-8321279

3、临沂市看守所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重沟镇)大三官庙村北。
看守所电话:0539-7015216

4、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
电话:(0539)3012166、8226787、3012129
公诉科电话:(0539)3012176
李蓓蓓,公诉科检察员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科) 0539--3012131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公诉科,批捕冯贵春案件的检察官)李蓓蓓,(公诉科办公室电话: 0539--3012176 / 3012175)

5、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0539--7305720;0539--7305721;0539-7305739;
国保大队队长:于升亮
副队长 : 庄孝武
副队长 : 褚延山
参与绑架冯贵春的政保科警察之一:相(或向)姓警察;
其他参与迫害的警察有:于姓警察、李姓警察、相X涛等人。
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政保科):0539--7305809(政保科值班室)0539--73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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