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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77岁法轮功学员李长海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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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77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长海,二零一二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在监狱遭受多年迫害;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他再次被绑架、非法抄家与监视居住。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李长海被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一月二十八日,李长海含冤离世。

曾经被非法判刑七年

李长海生于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他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

李长海
李长海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李长海给世人赠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时,被吉林市龙潭区龙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派出所遭恶警赵锐、李雷雨打嘴巴。脸被打肿变形。他们还将他的裤子扒掉,只剩下一个三角裤头。李长海老人要去厕所,警察赵锐将只穿一个三角裤头的李长海带去上厕所。并一直骂骂咧咧的满嘴脏话。警察一直折磨李长海到晚八点多钟;然后抢走李长海家门钥匙,胁迫李长海回家,警察亲自开门,十多个警察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个人物品及六千多元现金。

李长海老人遭扒光衣服殴打后送入吉林市拘留所,十五天后,龙华派出所与龙潭公安分局相互勾结,无视法律依据,将李长海转入吉林市看守所进一步迫害。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李长海家人收到龙潭公安分局非法逮捕通知书,但办案一栏是空白,没有签名,捏造的罪名更是荒唐可笑。家属们不承认迫害,为此家人聘请了律师为其主持公道。律师按照法律程序到看守所会见了李长海,又到龙潭区检察院查阅、复印了卷宗。

二零一二年六月下旬律师通知家属,龙潭区检察院已将李长海的案件退回龙潭区公安分局。但龙潭区分局仍拒绝释放李长海。龙潭公安分局拼凑材料又上报龙潭区检察院,龙潭区法院在没通知家属、没通知律师的情况下于八月三十一日将李长海秘密非法庭审。二零一二年九月上旬,李长海的家人接到了吉林省公主岭监狱的来信,得知李长海被非法判刑七年,并快速送往吉林省公主岭监狱。

在监狱,李长海因坚持炼功,二零一三年曾被公主岭监狱康复监区监区长刘海涌关押进“精神病号”内坐板,折磨半个多月,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出狱。李长海的养老金都被剥夺。

再次被绑架构陷、含冤离世

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李长海因粘贴大法真相,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遭吉林市龙潭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抄家,有近百本大法书被非法抄走,他被非法监视居住。

三月三日下午五点钟左右,李长海与妻子李淑云及女儿李翠玲被龙潭分局遵义路派出所的三个警察从女儿李翠玲家绑架到派出所逼供。据称李淑云粘贴“躲大疫、保平安”的不干胶被警察跟踪。警察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手机四部、现金二万八千元。二老说,你们把钱都拿走了,我们没有生活费,这是我们自己家的钱。警察只给他们留下一千元,说这钱是哪来的?得有收据、证据,才能给。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在派出所非法关押期间,李淑云被锁在铁椅子上十二个小时,放下后,她都不能走路了。副所长司宇大骂李淑云,整个逼供就是让她陷害其他法轮功学员。警察诱骗李翠玲父母只要说出两名法轮功学员就放他们女儿回家,她父母说老家是缸窑的,在这里谁也不认识,随后警察对两位老人破口大骂。在被非法关押了一宿一天后,于四日晚上两位老人回到家里。李翠玲被劫入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李长海被吉林市龙潭区新安派出所绑架,因血压高,放回家,他被告知九月十二日再去新安派出所。李长海再次被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六日,李长海老人被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起诉书声称:“李长海逃避公安机关传唤,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八日抓获归案并于当日再次对其监视居住”。

一月十六日当天,李长海被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决定监视居住六个月。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10点多钟,李长海老人在家含冤离世。

李长海的女儿李翠玲频遭警察骚扰、恐吓,甚至她应得的退休养老金从二零二零年七月起被中共部门非法剥夺。她的公公就是退休警察,结果被他的所谓同事吓得瘫痪在床;李翠玲的丈夫,也因惧怕邪党的迫害,被迫两次与李翠玲离婚。李翠玲屡遭迫害的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屡遭冤狱、夫离子散、被剥夺经济来源……——吉林法轮功学员李翠玲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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