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善用法律反迫害中修出慈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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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我是一九九七年修炼大法的弟子,跟头把式的走到今天,在此写出善用法律反迫害修出慈悲的心路历程,向师父汇报,与同修交流。

我在受迫害时,虽然已经修炼十多年了,仍然法理不清,心里不平衡。特别是当时的政法委书记是当初我和我先生结婚时的媒人,当我受迫害时,我女儿去找他帮忙,他说:帮不了,这个案子就是我报省里的。这是我回家后女儿告诉我的。

出狱后,我的退休金被停发,当看到各种上位法的法律规定中根本没有服刑停发退休金的规定时,更加不平。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讲真相是在救人,却被判刑坐牢,这迫害已经够邪恶的了,还要勒索退休金继续强加迫害。当时没有认识到中共的邪恶成度,更没有理解那些各层官员是被蒙蔽的众生。

明慧网陆续有善用法律反迫害的交流文章,我也萌生了善用法律反迫害的念头。在同修的帮助下,从公义论坛上下载了相关文章,通过学习对法律有了初步掌握,信心满满的走上了善用法律反迫害之路。

之前,很多法律术语都不懂,为了走这条路,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刚开始,对法律也就是一个初步了解,又没有法庭经验,真正运用起来感到了力不从心。我想,师父说了:“难行能行”(《转法轮》),我这脚迈出去了就要走下去。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学,并向公义论坛同修请教。

在走法律程序前我是法律小白,但亲身实践一两个诉讼案件,走下来几个程序之后,发现掌握法律本身并不难,难的就是这个心。就象师父说:“就是人的心放不下,他才说是难的。”(《转法轮》)如果放下顾虑心,也就不难了。

在走行政案时,一审、二审都败诉了。从法律层面看,显然是枉法裁判。二审判决书下来后,我给二审审判长打电话质问他:X法官,这个案子你看判的也不对呀。他回答说:判完了。我说:能不能重判呀?他说那不能。我说:那这判的也不合理呀。他说:那你申诉吧。并告诉我省高法在哪里。

因为案子在中法时,我给所有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都写了真相信。在庭上他们表现的都很正面,我知道,所有关于法轮功的案子都是政法委在幕后操控,而法院只是摆设、走过场,充分体现了体制内的人是人在其位,身不由己。

当我们拿起法律这个工具时,是能够震慑邪恶的。一次,一同修的大法书被派出所抄走,我陪同修去派出所要大法书。同修给派出所所长讲了真相。我说:拥有大法书不违法,你们就应该归还。那个派出所所长还在装横,说:怎么不违法?我伸出手对他说:拿出法律依据来!所长没词儿了,掉头就跑。

还有两次同修的案子到了法院,我参考公义论坛的资料,配合同修提供各种法律文书。第一个同修的案子,区检察院的非法起诉书里有“认定意见”的非法证据,我们对非法“认定意见”向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我们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告知书。在接下来那个同修的案子中,证据里没有出现“认定意见”字样。

案子到中法阶段,为唤醒法官良知,同修根据辩护内容给中法法官写真相信,有面对面的机会就面对面讲。中法的办案法官说:你们说的我都听懂了,信我看了,挺好的,但判决要政法委批。最终的判决还是维持原判了。

我看到那些体制内的人象木偶一样被邪恶摆布,不知他们自己的后果如何,而失去真我的悲哀,我们对这些人的讲真相既重要又有难度。

如果通过我们的诉讼,能唤醒他们的良知,从内心明白真相,即使我们的官司没有胜诉,官司也没有白打,就是在一点点融化那些被邪恶蒙蔽的冰心。就象有的同修说的:真理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努力修出为他的慈悲心

慈悲是一种力量。去掉人的东西才有神的东西。回头看看自己的修炼状态,感到差距太大了。为打官司而打官司,看重打赢官司的心超过救人的分量。前一段儿,自己好一阵发愁,愁自己没有修出为他的慈悲心,每每做事往往表现的很强势,道理虽然是那么回事,总结起来,自己都觉的不满意,总是神不起来。因此,我努力在这方面下工夫,每走一步就是摆正基点救人。

我的行政案递交到检察院12309申请行政监督,在《决定书》下来之前,受理本案的检察官打电话跟我说:我们也向领导汇报了,还是认为中法的判决并无不当,所以决定对你的申请不支持。我听明白了,检察官自己没有独立司法权。后来,经省高检指引,让找市检察官释法说理,我照做了,检察官表现的很为难,我原本想与检察官面对面讲真相,检察官不肯,让我电话里说,我抓住这个机会不错过,不再顾虑电话监听,该说的都说了,检察官一直在倾听。我说完,检察官说:你把心里话倾诉出来,心情会好点儿。我说:这件事让你给我释法说理,我知道你很为难,那真是个无解方程,我能理解你。在祥和的气氛中结束了谈话。

一次,社保稽核科找我签字,关于追缴的事。期间说到我没有犯法,给我判刑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他们说那咋还判刑了呢?我说:你们这个年龄对“文化大革命”不太了解,“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说刘少奇是叛徒、内奸、工贼,都是强加的罪名。刘少奇是国家主席,把他打倒,投入大牢,最后他死在监狱里。“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才给他平反。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和这一样,那个“天安门自焚”是假的,给我判刑既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时,给我判刑的罪名是×××,你们手里拿着手机,你查一查国家认定的14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他们拿起手机就查到了,他们说:十四种邪教真没有法轮功,老太太的法律掌握的挺多呀!当时我感到莫大的遗憾,迫害法轮功二十四年了,我们注重给公检法人员讲真相,人社部门的官员竟然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却不知道!我虽然坚决否定非法追缴,不签字,因为当时我说话表现的很强势,不够祥和慈悲。事后,我向内找,我是修炼人,这是要我提高的,当时我没有做好,我要补上这一课。第二天我主动去找他们,真诚的致歉,说明来意,把这一课补上。也许我做的还不够,但我心里坦然了。

再举一例,我向市人社局办公室邮寄了《依法支付退休金申请书》,多次去人社局找办公室主任,就是回避不见,指使保安引领我到信访科,我本想与信访科科长讲真相,我说,我只想让你明白真相,你知道吗?法轮功不是×教。他马上摆手示意我别说别说,不要在这说这些,并催我走吧。

第二天,他给我打来电话,他强调我已经过涉法涉诉,已经被驳回起诉了。我抓住这个机会,我说:那是枉法判决,别说这个,就连给我判刑都是非法的。《社会保险法》没有服刑停发退休金的规定;那个69号文件是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位阶中它是最低的,并与上位法相抵触,判案应该按上位法判;再看看那个69号文件,执行时间是九月五号,发布时间是九月十七号,文件自己都自相矛盾,它不是违法的吗?我说这些你也许心知肚明,也许真不知道,但我只想让你明白真相。我在说这些时,他全程在听,没有打断我。他一改官腔,和蔼的说:那好吧,老大姐,你这事我也不管了,你该复议就复议、该起诉就起诉吧。

感谢师父的慈悲苦度,叩拜恩师!

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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