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会|路漫漫 终有尽头

——记追要养老金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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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九日】这篇交流稿写的是我六年多追要养老金的过程。我想通过自己的经历,叫那些还在被中共邪党剥夺养老金的同修们认清这是一场经济迫害,我们大法弟子绝对不能承认。我悟到,追要养老金的过程,是救度众生的过程,也是修炼提高的过程。

万事开头难

二零一五年,我因状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八年我回家后,发现养老金被非法停发。我立即找到区社保局询问原因,工作人员说:“服刑期间,退休人员不给发放养老金,有文件。”我要看文件,他说:“我们这儿没有,你可以到市社保中心去找。”

我找到市社保中心养老金拨付窗口,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给我找来厚厚的一大本装订成册的文件,翻开后指着一段说:“这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服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答复意见,其中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服刑期间不发给基本养老金。’”

我跟他们讲,我不是罪犯,是被冤狱的……他说:“你跟我们说这些没用,你找法院去说;我们只是按文件办事。”我要求见处长,他说开会去了。我要找局长,局长办公室在四楼,每个楼层都有保安,没有事先预约,都不让见,说局长开会去了,几次都这样。

我又回到区社保局找到局长,说明我独自生活,养老金是我唯一的生活来源,你不能断了我的生路。局长找分管科长,让他算算我还差多少钱没扣完。科长说:“我们这儿查不到,得到市局才能查到。”

第二天,科长从市社保局拿回一张扣款结算单,说我从某年至某年多领了十六个月的养老金,得退回来,才能继续发放养老金。我说:“那是我在看守所期间,还属于自然人,应该领取,不属于多领。”局长说:“我们是按文件办事。这样吧,你叫社区开个证明,说明你生活困难,无力一次偿还。然后,你我双方签个协议,每月发给你六百五十元生活费,余下的扣回,直到这笔钱全部扣完为止。”

我不同意,因为签了还款协议,就等于我欠他们的钱。之后,他们按月扣款就合理合法,这种经济迫害我不能承认。我本来就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因为状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就被冤判三年。现在又想从经济上搞垮我,让我没饭吃,从而“转化”我,因为我找国保队长时,他说让我表个态(签“五书”),才能帮我解决养老金问题。我怎能做违背良心、谤师谤法的事呢?!我要堂堂正正的要回我的养老金。

之后,我三天两头去找区社保局长,说明:“X政发24号文件和人社厅函287号文件,这两个文件都属于违宪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你们是错的。”局长说:“这是上边规定。”之后,他开始躲避我。

二十多天后,这个局长退休了,又派来了两个局长。我先找局长,局长不管,让我找副局长。副局长热情接待我,我就给他讲:“我过去身体有病,几近瘫痪,多方治疗无效,提前十年办了病退,后来炼法轮功炼好了。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江泽民集团的残酷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跟踪、抓捕、抄家、判刑,把信仰真、善、忍的好人迫害致残、致疯、致死,甚至活摘器官!我就因为一封状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信,就被冤狱三年。好不容易九死一生熬出监狱,如今养老金又被扣,无法生存。”他表示同情,但无奈。

他只是劝我先签协议,解决眼下吃饭问题,然后再慢慢找。我说:“这字我决不能签,签了就是在法律上承认我欠你们的钱。养老金本来是我的财产,被你们扣下了,是你们欠我的钱,怎么还让我给你打欠条?这不是黑白颠倒、违反事实吗?”他说:“我也不想扣,是上边文件让扣的,那你就到上边找去吧。”有他这句话,我可以往上各级机关去找了。

我马上找到市社保局,养老处的处长在办事大厅接待了我,我给他讲我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如何被绑架、抄家、被冤狱,狱中被迫害的情况。我告诉他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我把公安部[2000](39)号文件及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给他看,他突然一惊:“还有这个?!”之后迅速的把两份文件揣在裤兜里(怕别人看见),同时面部表情由严肃转为和善,最后露出笑容。但他表示有文件在,谁也不敢违反。他叫我先回去找区社保局长,意思是他会和区社保局长沟通,想想别的办法。

过了几天,我去找区社保局局长。他们研究的结果是让我做个还款计划,分五年还清,这样每年只需拿出四千多元钱就行。我觉的对他们来说已经尽力了。我感激他们的好心,这也是他们明白真相的表现。但我不能接受,因为没有真正解除迫害。

之后,我分别到社区、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市国保大队,去区、市、省信访办上访,要说法;去市政府、司法局、社保局、人社局、省人社厅等处要说法,要求解决吃饭问题。所有部门人员都往外推。

最后,我只能走司法程序。可是怎么写诉状?向哪个部门投诉?我对法律一窍不通。我开始在网上寻找类似文章。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一位同修写的历经八年找回失去的工作,也到了退休年龄,给他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经历。这位同修也曾经象我一样是法盲,偶然得知有公义论坛,开始在公义论坛的帮助下一步步走向成功。他的路很艰辛,期间失去了家庭,失去了个人的一切。

我问自己,如果我也要八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我能不能经得起这样的考验?经过多日思考,最后我下了决心:能,一定能。有师在,有法在,我什么都不怕。于是,我开始向公义论坛请教。

论坛的同修们耐心细致的指导我怎么做,每一步还给出模板,我一一下载,用了一周的时间,我认真阅读、理解,然后按照公义论坛给的模板,写出第一份《行政起诉状》。经同修修改后,我拿到了区法院。

千辛万苦得来一句话:不受理

当时法院规定:行政案件交互审理,即A区的案件要到B区法院审理。因此我要到一个很远的、交通不便的地方去提起诉讼。第一次到区法院,排队等了近两个小时。我递上诉状,工作人员只用余光扫了一眼,就说:“不合格。”究竟怎么不合格也不说,用手一指右边最后的柜台,告诉我:“到那边咨询。”之后就不理睬我了。

我到那边一看,桌上有一块“咨询处”的牌子,坐着一位胸前戴着实习生胸牌的女孩。轮到我了,女孩问我:“需要什么帮助?”我请她帮我看看诉状是否合格。她认真看过之后,指导我要怎么写。以她的意见,几乎就得从新写,我心里不认同。

回家后我只简单修改了一下,第二天又去送了。有了上次的经验,我这次先到咨询处。这次是个男实习生,他只提出要把诉讼请求划掉两个,只留一项,否则立不上案,哪个法官也不会给你审查文件的合法性。他说的是实话。我照做了。

第三次去窗口递交诉状,被告知缺少“网站识别码”。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网站识别码,别人给我解释:“就相当于被告单位的身份证。”可是,上哪去找啊?好心人指点我,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查询。我去了,可怎么也查不着,没有区社保局的,但有市社保局的。最后律师帮助我分析,可能是区社保局不具备法人资格,市社保局才是法人单位。

经确认,果真如此。至此我才明白,被告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区社保局属于下属部门,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被告,我得起诉市社保局。

从新修改诉状后,第四次送去,又告诉我:附件(复印的非法判刑的判决书)不合格,没经过法院档案室盖章(我是用手中的判决书复印的),还得到法院档案室查档、复印,人家才给盖章。如此种种,我往返跑了六趟法院,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

第六次,终于合格了。但窗口让我等着,说拿到里边请示去了。半个多小时后,工作人员回来告诉我:“到另一个院子的某个办公室,两名庭长找你谈话。”我去了,见到三个人,经介绍,是两个庭长和一个文书。

庭长郑重其事的拿出文件,说:“这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服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答复意见’,其中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人员服刑期间不发给基本养老金’。我们执行文件,你的起诉不能受理。”我告诉她们:“那个文件是违宪违法的,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归于无效。你看看我的起诉状,里边写的清清楚楚。”她说:“我们不能听你的,我们听上级的。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执行这个文件,除非文件作废。”我要求出示“不予受理”的书面答复,她们不给出。

我千辛万苦的来回跑了几百里路,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只落得个“不受理”,我简直欲哭无泪。

借机传真相,救众生

二零一九年九月及十二月,我两次买了火车票,要去北京要说法。因为我的身份证被邪党公安局做了手脚,我在检票口处被拦截,被当地派出所截回。

第一次我被小区片警截回到社区时,社区书记吓坏了。晚七点多,我还没回家,她就在大门口等我。我一進院,她就埋怨说:“你上北京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你要出事了,我就得回家吃去了(丢官)。”

到了办公室,我平和的给她讲了我如何被迫害、抄家、坐牢受罪,九死一生,好不容易熬出监狱,如今养老金又被扣发,无法生存的实际情况(之前也给她讲过,没这么详细),并把我的诉状和公安部[2000](39)号文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大陆知名律师余文生、郭莲辉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辩护词,分别给书记和片警都留下一份(我准备去北京多个部门上访,所以准备了许多份材料)。

社区书记很动容,答应帮我想办法。两个月后,她帮我申请了一千元困难补助,并和片警一起带我去了一趟区社保局。虽然没能解决问题,但她明白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再以后,我把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材料都给他们一份,他们都认真看。有时他们还问我一些法律方面的东西,夸我:“怎么知道这么多!”

师父的新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和《为什么要救度众生》发表之后,我给他们送去。刚刚给完书记和负责我住宅楼的办事员,还没等去警务室,片警到书记办公室办事,见到后马上问:“我那份呢?”我说:“还没来的及去你办公室呢。”我给了他一份,他高兴的拿走了。后来那位明真相、善待大法弟子的社区书记得了福报,被调到街道办事处去了(属公务员编制)。

期间,我还去过二十多家律师事务所,以请律师打官司的名义讲真相。绝大多数律师都不敢接这个案子,有的直接说:“市公安局有规定,不准接法轮功的案子。”有的以各种借口婉言拒绝;有两家敢接的,律师费要三万,还说不一定成功;也有往外轰我的,我一笑了之,什么样的事我都遇到了。

虽然没能解决问题,但毕竟让很多法律界人士听到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我准备了几十份中国大陆知名律师余文生、郭莲辉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辩护词,大量散发,这样可以开阔他们的眼界,了解到很多著名律师都在为法轮功做辩护。法轮功真的没有违法,法轮功学员是一群善良的好人。有的小律师所只有一、两个人值班,闲着没事,我就坐下来,慢慢给他们讲真相,有的人还做了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

那时,我经常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每次都累的筋疲力尽。我想到师父说:“讲真相,救众生,这就是你要做的,除此之外没有你要做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你要做的。”(《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再想想密勒日巴佛的修炼故事,我这点苦算的了什么呢?

苦中修忍

在追要养老金的过程中,我也经常遭到白眼、不屑、威胁。有一次,我去市社保局给局长送真相信,在四楼楼梯口被保安拦截,说局长开会去了。我请他把信转交或塞進局长办公室门缝就行,他说:“不行。”我要等待,他不让,还打电话把办公室主任找来撵我。我请主任转交,她高声吼我,声称要拿去报警,硬把我推進电梯间。我鼻子酸酸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心想再也不出来了。

这时,我耳边有一个声音说:“韩信还毕竟是个常人,我们是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比他还要强的多。我们的目标是达到超出常人的层次,向更高层次迈進的。这个事我们是遇不到的,但是修炼人在常人中受到屈辱、受到羞辱的时候,也不一定比这差。”(《转法轮》

哎呀,师父就在我身边,知道弟子想什么。这不是给我提供修炼的环境,让我提高的吗?!没有这件事,我怎么能找到这么多部门的人,让他们听到真相啊。这些公检法司、各级政府机关的人,平时高高在上,他们怎么得救啊?

师父说:“世上的人都是我的亲人。”(《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师父的亲人就是我的亲人,他们被江泽民邪恶集团捆绑上了贼船,都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将来不都得被淘汰吗?我能见死不救吗?弟子随师下世正法,这么一点难就过不去了吗?在心里激烈的正邪大战后,终于“真我”胜利了。

我纠正这不正的思绪,我是修炼人,就把这当作云游吧,让它魔去我的委屈心、面子心、争斗心、懒惰心。第二天,我继续前行,摆正基点,理智、智慧的去证实法救人。

希望之光

随着时间的推移,受经济迫害的大法弟子越来越多,公义论坛不断推出冤狱期间养老金(退休金)被剥夺的应对办法。剥夺养老金是相关人员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经济上截断”这一灭绝政策的一部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双重迫害。

我理解,这可能也是正法形势要求我们全面行动起来反迫害。此时我的养老金追诉期已超过两年,但论坛上懂法律的同修给出了办法,可以越过追诉期,就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或其它形式启动法律程序。

我是属于什么手续都没有,硬性被扣除养老金的,那么我的启动程序就是:第一步,先到市社保局递交“依法支付养老金申请书”,用挂号信邮寄,留下回执;第二步,给市人社局邮寄“要求责令某某社保局依法支付养老金的申请”,用挂号信,留下回执;第三步,启动诉讼。

到了第三步,我先到市中级法院咨询如何办理行政起诉,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现在的行政案一律转到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从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开始,是全国统一规定。我询问了铁路运输法院的地址和乘车路线,就回家准备起诉状了。我的心情好舒畅,这回可以避开那个“不予受理”的区法院了。

因为有了第一次行政起诉的铺垫,这一次就轻车熟路了。我去了某某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两次,窗口就接收了。一个月后,收到快递通知:铁路运输法院给予立案,到银行缴纳五十元诉讼费,就算立案成功了,我可以在家等待快递通知,确定开庭时间。

这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约见法官,想给她讲真相,送她装有《忆师恩》和真相资料的小音箱或者TF卡。她告诉我:“法院有规定,开庭前不准和原告或者被告任何一方单独接触。”我想以递交材料的方式给她,她坚持不见面。最后我通过收发室,把劝善信和《巴黎中使馆邀请过哪位气功师?》这篇文章交给了她,同时给参与庭审的所有成员都邮寄了真相信。过后我电话问她:“是否收到?”她说:“收到了。”她叮嘱我:“不要再给我送什么材料,这些都要装档案的。”我告诉她:“那是给你个人的,是缘份把我们牵到一起,我才关心你。”她表示感谢。

神奇的提醒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一天下午,在法院开庭。还要说一件神奇的事:在开庭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南昌护士追要养老金的案例中,聘请的辩护律师讲道:“江西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时期内适用的,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被告不能根据应失效的文件扣发原告养老金。”

由此,我受到启发,其它省有这种文件,我们省也应该有啊!于是我上网搜索“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真搜到了。当时已是晚上十一点半,我立刻打印出来。

第二天开庭时,审判长让原告简述理由,我简单归纳为以下三点:

1.XX社保局扣发养老金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职权依据。社保局属于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不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没有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即使是其上级人社局的行政管理和处罚权也要有明确的职能权限,要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范围内行事。而剥养老金,显然是对公民财产权的剥夺。

2.XX社保局的法律依据,是X政发24号文件和人社厅函287号文件。这两个文件没有上位法律法规的依据,属于越权行政。该文件擅自减损公民权利、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违反《立法法》第80条第2款和《行政强制法》第10条第4款,是非法的无效行政文件。

3.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 (XXX政府令第237号)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在一定时期内适用的,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满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

被告的法律依据:X政发[2001]24号恰恰就是这种标注“试行”的,有效期已超过二十年。按XX省政府令237号第十款,该文件应归于自动失效;并且没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对文件从新公布。因此,被告是不能根据应失效的文件扣发原告养老金的。

我刚说到这,审判长很震惊,问:“原告,你的起诉书中没有这一条啊?”我回答:“是的,对不起,审判长,这是我昨晚十一点半才在网上查到的,没来的及报告审判长。现在我将这份文件呈上法庭。”随即我把文件通过法官助理呈递给审判长。当我抬眼望向审判台时,看到陪审员投来赞许的目光。全场鸦雀无声,静默了好几分钟。

这是师父开启了我的智慧。本来我是不会上常人网站查资料的,这次一下就查到了,是师父的帮助。

当审判长问被告几个问题时,是代理律师回答的。代理律师好象准备不充分,支支吾吾的,最后一句话都没有说完整,是审判长替她把话说完的。另一位被告代理人,就是我讲过真相的那位养老金拨付处处长,一言不发,一直低着头。显然这位处长是明白了真相,摆放好了自己的位置。

整个庭审明显的我们原告占据了主导,这也是同修整体配合的结果。那天风雪交加,天气寒冷,却有很多同修近距离发正念,还有素不相识的同修用身份证進到大厅里发正念。明真相的审判长也有善举,破例允许一位同修進到法庭陪我。我感觉这次诉讼很成功。

在回家的路上,我问進到法庭的同修:“被告的律师说话声音怎么是颤抖的?最后两个问题甚至有点结巴?”同修说:“我发正念,让她闭嘴,不许对大法犯罪!”我心头一热,关键时刻同修的配合多么重要。

欢喜心起,引来魔难

正当我信心满满的等待判决结果时,想不到事与愿违,起诉被驳回了。当时我真有点接受不了,怎么会这样呢?!我工作没少做呀,提前给五个参与庭审的人寄了真相信;庭审时,我也表现的不错,镇定、表述的有理有据。

开完庭当天,风雪交加,路很滑,两个進到候审大厅的同修打车送我回家,并与我做了长时间交流,一致认为诉讼很成功,但还需要提高认识,摆正基点,目地是救度众生。第二天、第三天,他们连续来我家交流,希望我把这事写出来,鼓励更多的同修走出来反迫害……哪曾想,事与愿违。

那晚我沮丧极了,流着泪给公义论坛写信,说简直无颜见江东父老!这显然是我心不正,面子心太重,才这样说话。公义论坛的几位同修给我回了信,指出我“自我”太强了,同修语言中肯、犀利,一下子点中了我的要害——执著自我。接连几天,我一遍一遍的默默看几位同修的回信,各个都说的太中肯了。我边看边哭,边向内找,面子心、欢喜心、显示心,争斗心……太多了,认为自己在法庭表现如何好,有理有据,把对方驳的简直体无完肤,心里美滋滋的,忘了是师父在救度众生,若没有师父的点化和加持,没有同修们的鼎力相助,我能做了什么?!连一张诉状都写不出来。我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我对师父说:“师父!弟子知错了!我会在法中归正,用实际行动走好以后证实法的每一步。”

重过程,不执著结果

我端正认识,从新调整心态,从新振作起来,继续上诉到铁路中级法院。历经两次初级法院、两次中级法院的审理,最后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我收到铁路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支持部份诉讼请求:1.撤销原初级法院判决;2.补发出狱后扣发的养老金。就是说,在监狱期间停发的部份不返还。

若是在以前,因为我对钱很执著,要回一笔钱我会很高兴。可现在,就象没有这回事一样,我的心中没起半点涟漪。我想,这就是思想境界的提高吧。

我深切体悟到:如果没有这次魔难,事情顺利成功,我会只高兴于要回来一笔钱,还会生出显示心、利益心、争斗心等执著,不但没提高,反会下降。有了这次魔难,同修用师父的法及时提醒我,现在遇事,我不再“我”字当先,而能用法去衡量,大法要求我怎么做,我会义无反顾。我是一个法粒子,归大法管。

我现在还在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继续追回在狱中被停发的养老金。此时,我心中已经完全没有“输”、“赢”的概念了,我想的就是救众生,能多救一个是一个。我会牢记这次教训,今后要重过程,不执著结果,本着救人的心态去做。

结语

回顾六年来在追要养老金的过程中,我确实吃了不少苦,风风雨雨,酷暑严寒,冷漠尖酸时刻伴随着我,是我过去几十年来没遇到过的。然而,也正因为如此,使我变的坚强、刚毅,能够忍辱负重,改变了为私为我的本性。

本来我是个胆小怕事,把脸面看的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师父为去我的执著心,在这件事中成就我。这件事开始时确实很难,但真正進入程序之后,只要本着救度众生这颗心去做,就没什么难的了。现在看看,很多困难什么也不是。

希望还在被中共邪党迫害剥夺养老金的同修们赶快走出来,认清这是一场经济迫害,我们大法弟子绝对不能承认。站出来给众生讲真相、揭露邪恶、遏制邪恶、救度众生的过程,也是提升自己的修炼过程。

我的路还没有走完,我将一如既往的踏踏实实的一步步走下去,只为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层次有限,如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请慈悲指正。

弟子叩谢师尊!

感谢所有曾经帮助过我的同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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