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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判一年 四川南充邓国君女士被关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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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邓国君女士日前被高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

邓国君女士遭绑架、诬判经过简述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六点左右,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伍方芳等六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的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影像制品等私人物品。警察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绑架到高坪公安分局分别作笔录,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让他们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政保大队警察又叫夫妇俩去做笔录,并以威胁、引诱、欺骗、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他们在被编造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高坪区政保大队的陈周军、伍方芳将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检察院,由检察官罗瑞雪负责。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上午,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唐姓警察打电话给陈代友,叫他们夫妇下午去分局了解情况。陈代友拒绝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上午,社区警察吴开荣打电话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叫到顺庆区午凤派出所,告之高坪区检察院的通知书邮寄到午凤派出所,称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开始对他们夫妇作出所谓“取保候审”决定,警察又给夫妇俩作了笔录。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高坪区警察又通知邓国君去高坪公安政保大队,问她是否把他们警察做恶的事曝光到了明慧网,说她与境外有联系。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罗瑞雪把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法院,由法官王婷负责。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下午三点,高坪区法院刑庭的审判长周小兵、书记员王婷、陪审员任某和郑某组成的法庭非法庭审邓国君女士。邓国君和她的律师当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邓国君指出,宪法规定言论、信仰自由。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理念不但与邪教根本不沾边,反而于民、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信仰真、善、忍无罪。律师也指出,公诉人举证的内容与罪名不达,提供的录像模糊,也与邓国君无关,提供的材料中(被收去的邓国君家中拥有的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等是她的私人物品)犯罪的四要素和证据链都不成立。法庭当庭未作判决,邓国君女士当天回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打电话叫邓国君第二天上午去一下。邓国君问他们有什么事在电话中说,对方称不方便在电话中说,必须过去一下。本着再给受蒙蔽的警察讲真相的善念,一月二十三日上午,邓国君去了公安分局政保大队,结果被警察扣押,带去检查身体,虽然邓国君当时血压高达240,警察还是把她强制关入南充市看守所。

当天,邓国君的丈夫陈代友打电话给邓国君的律师,律师又打电话去法院询问,才知道:邓国君被高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警察诱骗邓国君去是为了绑架她去看守所收监。但是邓国君和家人及律师都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通知书。

邓国君的丈夫陈代友认为公、检、法编造事实构陷,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执法违法,决定请律师继续上诉,要求还邓国君自由。

邓国君以前被多种疾病折磨的痛不欲生,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为国家节约了多少的医药费,现在却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判刑,这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公检法司人员不要再参与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看看这十几年南充市的遭恶报的中共官员,他们都涉及支持或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希望他们的悲剧能对你们及南充人有所警示:

原副市长谢国华二零二零年在高档餐馆与人会餐期间倒地暴死。
副市长张斌二零二三年三月被查。
市委副书记王希刚二零二三年五月被查。
市委书记古正举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查。
原市委书记刘宏建获刑3年。
原市委副书记胡文龙获刑6年。
市常委杨建华获刑20年。
市委秘书长刘彬获刑2年。
副市长胡光明获刑10年。
副市长杜延茂获刑23年。
副市长邹平获无期徒刑。
原副市长谢和友获刑6年。
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蒋元忠获刑25年。
原阆中书记调泸州组织部长蒲龙芝获刑5年3个月。
蓬安县委书记袁菱被判无期徒刑。
嘉陵区委书记李大凡获刑12年。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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