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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为什么会有人类” 谢汉奎被非法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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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谢汉奎,二零二三年二月上旬在一个微信群里仅提到一句话“为什么会有人类”,随后遭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现获悉已被非法判两年六个月。谢汉奎不服,提出上诉。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谢汉奎遭梅江区警察绑架、抄家,当天被释放回家;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谢汉奎再次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三日,谢汉奎被非法逮捕。

七月十三日早上,谢汉奎遭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时间从上午九点半持续到十一点前。据悉,当天旁听的只有几个家属。他家人聘请的律师当庭辩护,谢汉奎自辩。

开庭前,谢汉奎的妻子被挡在庭外,他儿子进去后,也被叫出庭外,原因是二月二十四日谢汉奎被绑架的当天,他们两人分别被派出所叫去问话。法院以他们两人的回答为所谓的“证词”来构陷谢汉奎传播法轮功,且非法认定二人为此案的“证人”,所以他妻子和儿子当天开庭才被法庭拒之门外,不得旁听。

现获悉谢汉奎已被非法判两年六个月。

谢汉奎的哥哥谢汉柱,原梅县农业局农村能源股副股长,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在梅江区西郊家附近再次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被梅县区法院采取视频方式非法开庭,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相关可能责任人:
(1)经办检察员蓝胜(第一检察部负责人),13723693157
(2)经办检察员助理:杨海燕 13539195629 办0753-2526756
(3)检察长李培军13826624567
(4)梅县区法院院长(2021年10月起任)毛嘉鹏13502375511, 男,1965年5月生,汉族,广东兴宁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梅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五华县法院院长(2010年对谢育军等非法审判), 2016年3月-2016年11月丰顺县法院代院长,2016年11月起任 丰顺县法院法院院长
(5)刑庭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
(6)梅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18年初起任)黄逢浩13823862567,2018年初开始分管国保大队,原梅州市武警支队副政委
(7)梅江区国保大队长(2015年3月左右起任)邓立新 13802361161,宅电2331133,2001年初是梅江区城西派出所所长,在2015年3月左右前是梅江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8)梅江区政法委专职委员、原610办副tm(2006年-2019年左右):邓成华0753-2214935, 13823862108(新),13823899218(旧),2001年就已经在梅江区政法委工作。
(9)梅江区副区长(2020年10月22日任命)、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2020年9月起任)郑荣丰,1382595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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