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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沙淑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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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呼兰区现年70岁的法轮功学员沙淑艳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传播真相,被警察绑架、构陷。近悉她被哈尔滨道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上午十点多,沙淑艳在给呼兰区中医院保安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人恶意举报,她被原野派出所绑架,后被送呼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第二天早晨,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到沙淑艳家查抄,什么也没搜着。

家属去派出所找沙淑艳,警察回复说:“开两会,不能放,她都70岁了,过两会就没事了。”过一段时间警察又说:“得等三个月就有信了。”

光明派出所不法警察近年来多次到沙淑艳家骚扰、绑架: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晚七点多,光明派出所所长带四、五个警察,开了两辆车到呼兰区粮食局家属楼法轮功学员刘桂兰家敲门,没人开门,他们就到同一小区的沙淑艳家敲门。沙淑艳的丈夫刚开门,他们就闯进去了,进屋就翻,连柜子都翻。抄走大法书三本,大法师父法像,还有挂坠等私人物品。然后又把沙淑艳绑架到光明派出所,其中有一个警察叫赵毅。警察说,得等公安局里来人,后来国保大队的队长庄文军去了,把沙淑艳扣押到深夜,才放她回家。沙淑艳的丈夫原就患有脑血栓后遗症,走路都费劲,他因此事受到惊吓,全身不好使,一个月不能下床,大小便都是妻子沙淑艳帮助处理。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光明派出所三个警察,其中有一警察叫赵旭光的,到沙淑艳家上门骚扰,进门就拍照,他还对沙淑艳说你们上外边就贴(指法轮功真相粘贴)。

这些本来是光明派出所干的违法事,现在还成为他们迫害善良人的“理由”了。沙淑艳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已移交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上午沙淑艳被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非法开庭。律师和沙淑艳的儿子不到九点就到了道外区法院,法院的门卫让律师进去,不让沙淑艳的儿子进,叫在外边等,说是得是办这个案子的法官出来接。律师急忙进去找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张瑞祥,当时看到法官张瑞祥正坐在那等着下一个开庭,律师趁机跟法官张瑞祥说:沙淑艳的儿子在外边,门卫不让进来。张瑞祥粗暴地说:不让他旁听。并粗暴地让律师出去。

沙淑艳的儿子被无理拒绝旁听。律师让沙淑艳的儿子打电话,法院门前的公示牌上法院、法官的名字和电话,所有打的电话不是不接,就是不通的,再就是让留言。所有的电话都形同虚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直路695号 邮编:150056
办公室电话:0451----87070000
办案法官:
(刑庭 副庭长)宋雪梅:电话:0451---87073048
刑庭庭长:毕彦禄 电话:0451---87073045手机:13936691230(多次参与)
黑龙江省哈尔滨道外区检察院
地址:道外区红旗大街719号
邮编:150090
电话:0451––82442990
检 察 长:刘华
副检察长:王守国 王伟航 陈光滨(主管公诉科)张砢
公诉科 检察官:陈 兵 手机:13654665065
政治处主任:崔满慧
副主任:叶向阳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滨 王剑峰
未检科科长:王红博
控申科科长:王凤卿(女)
侦察监督科(批捕科)女警 手机:13836104055安 颖 手机:13796660988
原东明 手机:15663612222、13945148068(负责起诉)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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