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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县法轮功学员王洪华遭受三年冤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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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南昌县法轮功学员王洪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正月初六)开车前往樟树市经楼镇发真相资料时,被经楼镇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之后他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一月,他被劫持到南昌监狱继续关押迫害,被奴役。

王洪华现年五十多岁,家住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王洪华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原则,遇事向内找,处处考虑别人,使自己道德回升,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他有好几次在遇到生命危险时,都是大法显神迹,神奇的化解避开了。在王洪华的内心深处唯有对大法师父的感恩,也更坚定了他修炼大法的坚实信念。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早上,王洪华开车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前往樟树市经楼镇边上的一个村庄发放真相资料。在发放的过程中,有不明真相的村民恶告,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遭经楼镇派出所警察暴力绑架。当时,王洪华作为司机坐在车上,被四、五个警察强拽下来,拳打脚踢、浑身上下暴打一通,王洪华的眼角被打损伤。

当天,王洪华被单独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而其他几位女法轮功学员则被异地关押在宜春市看守所。关押期间,王洪华遭到多次非法讯问,逼问他谁是领头的?是谁通知他来的?发放的真相资料是从哪来的?走脱的法轮功学员叫什么名字?在反复的高压讯问下,王洪华感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晚上无法入睡。非法讯问过程中,王洪华抱着慈悲心,告诉警察:自己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在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用所谓的《刑法》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给自己枉判定罪是非法的,是根本就不能成立的。宪法规定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自己信仰法轮大法没有违法。

后来又来了几个生面孔的人(可能是610人员)非法提审王洪华,说已经跟踪他好些天了。说他到了很多地方参与安装接收新唐人电视节目的卫星锅,威逼利诱他到了哪些地方安装卫星锅?什么时间去的?和谁同去的等等?王洪华拒绝回答任何讯问。

在王洪华被非法关押在樟树市看守所期间,那里的环境非常恶劣,吃的是黄斑陈米,糜烂的菜叶。每天从早到晚有干不完的活,如完不成任务还要挨打、受罚,数九寒天用一碗一碗的冷水不停地从头浇到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宜春市中级法院对王洪华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王洪华被非法判刑三年。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一六年一月,王洪华被劫持到南昌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在四大队,大队教导员胡越峰指使刑事犯对王洪华进行二十四小时包夹监控,不许王洪华与他人交谈,甚至上厕所都要尾随监控。王洪华所在的大队是服装流水生产线,每天没日没夜的被逼着完成生产任务。有一次,新来了一批服装加工,第一天每条流水线完成200件的任务,后来每天都要递增几十件,到最后增加到了每天900多件。跟不上流水线的速度就要被逼罚站数天,两腿严重肿胀无法行走。完不成任务就要加班到半夜十二点,次日凌晨还要照常起早干活。

大队教导员胡越峰经常威逼王洪华写“三书”,遭到王洪华的拒绝。胡越峰就搞株连,用王洪华的小孩正在上大学一事胁迫王洪华。王洪华身心遭受摧残,既要承受白天高强度的奴工劳役,夜晚又担心家人受牵连遭迫害……

后来王洪华被转押到七大队,大队长涂修品制造恐怖气氛,有一次将斗殴者锁在老虎凳上,晚上铐在铁床上,屎尿都拉在铁床上。在那种封闭的环境下,整层楼臭气熏天,臭味难当,根本无法生存。有一次,王洪华当面向涂修品讲真相,告诉他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犯罪,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一条法律。涂修品蛮横呵斥王洪华就是犯了法。当王洪华问到自己犯了哪一条法律时,涂修品就发狂怒骂,还威胁恐吓王洪华。

王洪华在南昌监狱被非法关押两年多的时间里,家中的妻子既要照看店铺、又要照顾两个年幼上学的女儿,日子非常艰难。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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