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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小娜被判四年看中共的毫无人性

更新: 202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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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报道了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法轮功学员张小娜于同年五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的消息,随后又发表了一些跟进简讯。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新唐人电视台播放了这则消息。

一名化名为“了愿”的热心观众说,电视画面上张小娜的残疾丈夫发出的求救声,令人心酸落泪。中共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随意抓捕、判刑、关押、法官判案,都是依据密令和“上面”的口头命令,而这些密令至今不敢在国内与国际上见光,被判的案例不敢在国内的任何媒体上报导,《宪法》上规定的“信仰自由”也是一纸空文,也是装门面,糊弄鬼罢了。

张小娜一家的悲惨遭遇,早已不是个案。吴绍平律师对此事件的评论是,“不管中共以什么样的理由和名目,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都是非法的,既没有自己国内的法律依据,也没有国际的法律依据。”

“张小娜,她因为个人信仰,她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吗?她有危害社会吗?她对大众构成威胁了吗?她侵害了别人的什么权利了吗?没有。那它(中共)凭什么去对这样的一个人去抓捕判刑呢?而且中共非常清楚她的家庭情况。”

“在中国又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情况下,这样的人一旦失去家中唯一的、可以照料他的亲人,他的结果可能就面临死亡,他的两个子女就可能面临无人照料的局面,但是中共面对这样一个家庭可以不考虑任何因素,对她进行重判,而且是判四年,可以看到中共的这些官员,不仅是中共这个体制是毫无人性的,所谓的法官,这些国保、检察官,可以说他们也都是毫无人性的。”



【背景介绍】
江泽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的全面迫害法轮功运动,是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为总纲领的。据悉,这一邪恶纲领,已在近二十四年的持续迫害中,造成数以万计、百万计的非正常死亡,并摧毁了数以亿计的中国人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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