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传播法轮功真相 四川德阳市江笑容被枉判三年半

更新: 2023年12月2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江笑容女士,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工农村派出所所谓“专案组”警察非法入室绑架、构陷。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她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

江笑容家住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原八角井镇),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左右,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分局工农村派出所所谓的“专案组”(据说此机构是当时新成立的)十几个警察开着两、三辆警车闯到江笑容家,非法抄家。期间警察再三追问真相资料的出处,直到深夜十一点左右,江笑容被这伙警察绑架走。据说之前江笑容传播法轮功真相,遭两个不明真相的小学生恶意举报。

江笑容被绑架走后,她的家人曾多次去要人,未果,给她送衣服,也送不进去,人也不知被关押在什么地方。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中旬获悉,江笑容已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三年,四川省德阳市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旌阳区今年70岁的法轮功学员张述凤,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警察从家中劫持走,被旌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六千元。

(2)52岁的法轮功学员赵婕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枉判八年,勒索罚金十万元。

(3)法轮功学员唐礼荣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被通知到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随后被德阳市旌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人劫持到医院检查,被秘密开庭、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 (法院人事可能有变动)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浦江东路180号
电话:0838-2560155
院长:胡炬13881088563
副院长:杨春兰13689639817
副院长:赵大杰、13808100891、0838-2561302
副院长:杜立13909020816、0838-2561268
副院长:潘谊红13909020565、0838-2562301
副院长:杨天萍13881095333、0838-2561304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罗贤春13700900106、0838-256160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昌贵13508008879、0838-2562133
纪检组长:郭晓政 0838-2566085 13990273353
执行局局长:王缨 0838-2563273 13981010221
刑事审判庭:
电话:13808104424、0838-2561523
庭长:周永宏0838-2561642
助理:王春燕0838-2561642
助理:尚月0838-2561642
副庭长:罗晖0838-2561523
助理:王雪梅0838-2561523
书记员:刘李娇0838-2561523
法官:陈利蓉13778211509
法官:徐萍莉15883627229
张玲莉13808104424
覃锟0838-2563919
罗晖13808104424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