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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法轮功学员张玉华被枉判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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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大兴区法轮功学员张玉华,于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大兴区林校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二三年十一月遭大兴区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一年十个月,勒索罚款3000元。

张玉华,男,50多岁,与80多岁的母亲一起生活。他因发放大法真相资料,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点左右在家中被大兴区林校派出所绑架,当晚被送往大兴区大洼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

张玉华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大兴区法院第二十四法庭被非法开庭。张玉华当庭否定认罪,当庭审判没有结果。原定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二十三日大兴区法院第七法庭再次开庭取消后,再定十一月六日上午在大兴区法院第七法庭非法开庭。情况待查。

据明慧网消息,北京市大兴区85岁的法轮功学员马淑兰,曾经被非法拘留三次、遭劳教迫害一年六个月。儿子张玉华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因悬挂“真、善、忍好”的条幅被大兴区清源派出所非法抓捕,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大兴检察院司左军起诉,被大兴法院刘冲非法判刑四年。儿媳康淑霞二零零一年在大兴天堂河新安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四川省三台县讲真相,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在四川成都龙泉驿监狱被遭受迫害,二零零七年回家后精神不正常,后于二零零九年因高血压、脑干出血、肾衰竭送医院抢救,二零一二年去世,年仅48岁。

北京大兴区林校路派出所电话是:010-69201110、010-69222726、010-69203130。
负责办案的是林校路派出所警察于曦,电话是19810289019,
主审法官:刘法官
办公电话:010-5736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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