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和我一起抵制清零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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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我是一九九九年以后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那时我身体不好,炼功时间不长,我的身体就变得健康了。

大法是度人的,对社会、对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么好的功法,中共江氏一伙却進行栽赃陷害,无理打压。诉江大潮开始,我用实名诉江,派出所警察时常来我家骚扰。哪次他们来时,我都求师父给我智慧,就这样,几年过去了。

可是二零二一年中旬,邪党搞所谓的“清零”骚扰,警察隔一段时间找我一次,我不让他们進我家,让他们上居委会。派出所和乡政府人员轮番前来,说话软硬兼施,还说不签字就直接判你,我没动心。

大队干部还要我上大学的女儿的电话号码,我也没给他。我儿子正上初三,面临着中考,派出所和乡政府利用我儿子中考,给我家施压,让学校班主任、年级主任、副校长、校长都来过我家,我没配合他们。

眼看到了十月一日了,学校说十月一日之前就得定下来,就是让我签字,不然儿子中考不给盖章,学校有优秀学生考重点高中加分的名额也不给我儿子,我儿子学习一直都很优秀。

我丈夫心理压力太大了,天天和我吵,我也是走投无路了,就去找同修。同修给了我一本法律手册,我把法轮功合法的法律条文抄了几条,其中《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越权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明白了他们干的是违法的事。

过了两天,学校老师、校长又来到我家。那天我很着急,我知道他们在犯法,所以心里没有怕。我说:“谁说我不签字不给加分名额,中考不给盖章?学校说的我找学校,教育局说的我找教育局,派出所说的我找派出所。我把法轮功合法的法律条文已经抄了几条,还没抄完呢,下午两点,我去找派出所!”校长、班主任听了,就走了。

中午十二点半,有两个派出所警察来我家,那天,我家炖排骨。其中有一人说他是所长,笑呵呵的進门,他说我正想吃肉呢。我说吃吧。我丈夫一進门,看见他正吃饭呢,张口就轰,说我:“你还给他饭吃!”我说让他吃吧。

一会儿,气氛缓和了下来,那个所长又提到让我签字的事,他说签了字,给你儿子办三年助学金(一年一千),并且中考给加分名额。我丈夫说:“我签行吗?”那个所长说行,但是得给我录像。我说,不许给我录像,也不允许你(指丈夫)替我签字。

那个所长不知是故意的还是习惯,吃饭把骨头和烟头扔饭桌上一堆,不管是哪种,这就是一个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吗?即便如此,我对他们也无怨无恨。

又过了几天,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让我出去一趟,和我说几句话,他说,他就一个人。我没有出去,他们就来了好几个人,到我家敲门。我丈夫急了,出去把他们轰走了。他们一贯用欺骗手段,说一个人,其实来了好几个。

又过了几天,总校长又找到我丈夫,说签字的事,说我丈夫签也行,我丈夫说再考虑两天。

刚过两天,那天正下雨,总校长又来了,我丈夫对我说:图消停,就签吧。我说,你去吧。他刚出门,我就坐在床上发正念,不许你签字,也不允许你对大法犯罪。

一会儿,他回来了,他说没签。

他跟总校长说:“我给你们签字,对我没好处(因为此前我跟他讲过签字的危害)。你们得答应我两个条件:一是签了字,不许再找我们了,二是答应给我儿子的助学金要给,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这钱我不往家里拿,捐给你们教育事业。”

那个所长不承认,说他没承诺过。我丈夫说,就是你在我家吃排骨的时候说的。那个所长说,别提吃排骨的事。可见,他们所谓的执行命令,其实干的都是违法的事。就这样,签字的事不了了之。

感恩师尊的加持,感谢家人在中共的迫害中为我的承受。自那以后,他们再没找过我,因为我和我的家人都没有空子让他们钻了。

我把这事写出来,不揭露他们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我理解,他们找一份工作多不容易啊,只想让他们还有悔改的机会,悬崖勒马,别再助纣为虐,我不签字,也是救他们。法轮功是高德大法,迫害佛法天理不容。希望他们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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