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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诉江陷冤狱五年半 广东黄连屡遭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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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纪家镇上郎村法轮功学员黄连,因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被雷州市十多个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黄连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结束冤刑出狱。

据明慧网资料,当年律师为黄连的辩护,是雷州市第一例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的无罪辩护。律师驳斥了公诉人的非法指控,指出黄连控告江泽民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推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每个公民都有起诉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而且理应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法官私下说:法轮功的事,不是我们法官能作出决定,是上面领导及“610”人员决定的。最后黄连被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

在狱中,黄连遭到恶徒各种残酷迫害,包括:拳打脚踢、用刷厕所的刷子刷口鼻、用辣椒粉灌鼻、把头压在盛满水的桶里浸、用竹帚柄压在脚趾上用力踩踏、擦磨等等残酷手段。

酷刑演示:溺水
酷刑演示:溺水

以下是他叙述自己在狱中遭迫害的经历:

我叫黄连,今年五十九岁,是一九九九年四月份有缘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前,我多种疾病缠身。修炼后,我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身体疾病全部消失,无病一身轻。工作顺心,家庭和睦,一派祥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恶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无知的世人受谎言毒害,致使很多世人对大法误解、敌视,对修炼者怨恨、冷嘲热讽。法轮功学员失去了合法的炼功环境,也给我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二零一五年出台“有诉必立,有案必理”的政策后,我就依法行使我的公民权利,用实名控告了江泽民,却受到雷州市国保大队和当地派出所警察的追踪、绑架。并遭到雷州市检察院对我的无理起诉,雷州市法院不讲法律,非法枉判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在这五年六个月里,我在湛江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雷州市看守所、四会监狱遭受了残酷迫害:恶人对我强行灌食、多次大量抽血、拳打脚踢、单脚蹲地、重力击打手脚、用刷厕所的刷子刷口鼻、用辣椒粉灌鼻、把头压在盛满水的桶里浸、用掌猛击头部、吹冷气、炎热天强行盖二床棉被,冷天淋冷水在身上,用凳子按脚面上用力踩,用脏袜子塞在口里,点燃香烟烫手,用力把头推撞在墙上,用竹帚柄压在脚趾上用力踩踏、擦磨等残酷手段。使我苦不堪言,度日如年,给我身体上、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毒打

酷刑演示:烟头烧烫
酷刑演示:烟头烧烫

下面将我在监狱的五年六个月时间里,能回忆起的迫害经历写出来,曝光恶党的罪行。

一、绑架 抄家 关押 判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我在纪家镇钟兴卷板厂做板工,雷州市国保与纪家镇派出所几个警察,到板厂强行把我绑架到派出所进行非法讯问,问我什么时间地点向两高投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我向他们讲真相,并如实讲了投寄的时间地点,我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也可告官,我控告江泽民是合法的。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信仰法轮功,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可是那帮恶徒就不讲法律、蛮不讲理,当天就把我劫持到湛江市“洗脑班”这个魔窟里迫害。同时也非法抄了我的家,把我家的私人物品、电脑、打印机、空光盘等等,洗劫一空。

我对雷州市国保大队的警察们的做法很不满,因为他们不持任何证件私闯民宅,抢劫财物是违法的。他们不讲法律,不顾百姓的死活,我是家庭主角,并且家庭困难,小孩读书,还有九十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必须做工赚钱,才能养家糊口。把我非法关押在湛江市“洗脑班”里,我绝食抗议不配合他们,那些帮教便无理谩骂、恐吓我。有一次,我睡在床上,一个帮教到我床前,凶神恶煞,恶狠狠的抓住我的衣襟,把我拖到厕所里,我六天滴水未进。雷州市国保与湛江市“洗脑班”的那帮恶徒,以此为借口,无顾我的极力反对,强行给我灌食。他们不是怕我饿死,而是为了加重对我的迫害而实施的灌食。他们粗暴的把我按在床上,用又粗又硬的管子,强行把管从鼻孔插到胃里。我全身没有一点力气,难受的程度是无法形容的,都快窒息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绑在床上灌食
中共酷刑示意图:绑在床上灌食

邪党对外的招牌是“法制教育学校”,其实,里面却是迫害善良的“人间地狱”,哪有“教育”之说。他们也不配教育修真、善、忍的人,修炼法轮大法的在哪里都是好人。

二、在雷州看守所受到非人的对待、折磨和被枉判重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雷州市国保警察又把我劫持到雷州市看守所进一步迫害。我在雷州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两年多时间,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我没有违法,可是,雷州市国保非法起诉我。到开庭的那天,到庭时我正义凛然,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律师见我到庭还戴着手铐,就要求警察给我解开手铐,他们不同意,就与律师发生争辩。我被带到候审室,一个警察当时就扬言要重判我,可见邪党法官是执法犯法、不按法律办事的。宣布开庭,同修为我请来律师,庭审时静悄悄的,只听到律师依据法律,给我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后来听法官说:法轮功的事,不是我们法官能作出决定,是上面领导及“610”人员决定的。因此他们以权代法,践踏法律,非法枉判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我不服一审判决,向湛江市中级法院上诉,可是他们上下串通,维持了原判。

在被关进雷州市看守所的当天,我就做了全身检查,检查后身体是健康无病的。可是管房的牢头却被恶人授意,把我当作病号对待。要我的餐具自己洗,自己放一个地方,他们的餐具都是集体放在一起,有专人洗。还要我搞最脏最累的卫生,三餐饭后都要拖地板、洗厕所。本来看守所流动房出入人多,一般很短时间或几天就换搞卫生的人,就是不换我。我持续搞这样最脏最累的卫生近两年时间,但我对他们都是无怨无恨,我知道他们才是无辜的生命,最大的受害者。有很多人也对我很友好,与我和善相处,我给他们讲真相,多数人也很乐意听,有的人做了三退,我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人也跟着我念。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雷州市看守所又把我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到四会监狱一下车,四会监狱狱警迎面而来,二话没说,立刻把我双手反倒背后,戴上手铐,拉我到一个监舍的门口蹲着,让众犯人观看。然后又带我到一楼大厅里清点衣服,叫我签名、按指纹,我不同意,几个犯人就用暴力把我按倒在地上,强迫我按手指印。我一到监狱就用这样的邪恶手段对待我,可见邪党的邪恶本质已暴露无遗。

我到四会监狱被分到“六零四”分监区,是由姓曾的这位狱警负责,狱警安排犯人樊振光、邓世训专门监视我的生活与学习情况。

三、罚单脚每天二十四小时蹲着 不准睡觉 用衣架夹手指 拳打脚踢 暴打头部

我被分到樊、邓这个仓后,他俩首先逼我背监规,说别人来几天就能背下,要我一个星期也背下监规。我说我没有违法,没犯罪,我不是罪犯,是雷州市法院枉判我,共产党迫害我。樊振光说法院判你与监狱无关,我说:“雷州市法院、监狱等都是一条线,所以我就不抄、背监规。因此樊、邓就开始对我行凶,不准我坐,我每天二十四小时单脚蹲着,不让睡觉,蹲累了姿势一偏,他们就粗言恶语、拳打脚踢,边打边骂,连续蹲了两天两夜后,我就绝食抗议,他们人性全没,就更加凶残、手段恶劣,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地折磨我。经常用衣架夹我的手指、踩我的脚趾。两个人用衣架夹住手指各执一端同时猛烈用力,手指被夹的凹陷变形,血从指甲缝流出。痛的都要昏死过去,还强逼我赤着脚放在瓷砖地面,用衣架放在脚面上用力踩踏,脚掌脚趾都被踩踏的青一块、紫一块,指甲、脚趾甲瘀血长期都是黑的,右脚趾甲被打脱掉,常常伴着十指连心的疼痛。在曾警察的纵容、指使下,樊、邓是非常野蛮、专横的,打我骂我是家常便饭。常常用重拳打我的头,有一次,把我一边脸、耳朵打肿得很大,疼痛难忍,他们还耻笑我,并说再把另一边打肿成对称好看些。

四、用刷厕所刷子刷口鼻 辣椒粉灌鼻

从二零一八年四至六月的这段时间里,因我不抄背监规,不接受樊、邓、陈等犯人污蔑、诽谤大法的言词。这几个犯人就用不同的方式迫害我,有的时候,用刷厕所的刷子刷我的口鼻,这样脏的东西刷口鼻,是相当恶心、难受的。有一次刷我口鼻,当我到厕所呕吐时,都吐出血来了。恶人们看见我吐血,没有半点收敛,还用辣椒粉灌在我鼻里,我反抗,他们就施用暴力,他们心毒手辣。把辣椒粉灌在鼻里,呛得我死去活来,我难受的哭喊时,他们就得意忘形的哈哈大笑。

五、曾狱警知法犯法,行凶打我,还指使犯人打我

曾狱警心狠手辣,有一次曾叫樊、邓带我到他办公室,我一坐下时,曾就恶狠狠地暴打我的头部。还常常指使犯人对我行凶殴打,想方设法折磨我,有时候就在监控看不到的地方对我拳打脚踢。他首先叫我坐下,就提出所谓学习中的问题,要我作出回答,我不同意他的意见,就用拳头暴打我,要我背靠着墙,用脚顶在我的胸部用暴力推扼。炎热的天气,他们穿着短衣服,吹着电风扇都出汗的情况下,樊、邓就搬来二张棉被给我盖上,盖上棉被后,就恐吓我,不准揭开棉被,若揭开就得受刑。他们时刻监视着我,见我一动,就马上过来暴打我。杀人犯陈志勇凶狠的对我,我都敢杀人,打你算什么,他经常用拳头击打我的胸部,被他打后呼吸都疼痛,用脚踢我,用竹扫柄压住我的脚用力踩,用暴力把脚趾踩压出血了还不肯松开,我受不了哭叫时,他们就更得意,还用粗言恶语谩骂我。

有一天上午,仓里的犯人都到下面活动,没有值班犯人睡觉,这样他们就可以对我大吵大闹,大打出手。他们先是要我骂师父,骂大法,我不同意,樊、邓就对我拳打脚踢、打头面、踩脚趾,然后又用两个衣架夹手指,手指被夹的流血变形,就这样,连续不停的折磨了一个上午,我都被整得奄奄一息了还不罢休。

六、多次大量抽血

曾狱警指使犯人长期残酷折磨我,致使我身体极度虚弱,有一次拉我去称体重才七十一斤,平时九十多至一百斤。就是这样还多次逼我到医院抽大量的血。我入狱时体检身体是健康的,可他们就胡说。我的身体瘦弱,是由于多次抽血致使我左手血管抽不出血。他们反而说是我左边心脏有问题了,才抽不出血来。后来,狱医与犯人闲聊时透露,某某(说我)这么瘦弱,那么多次被抽大量的血都没问题。

七、强迫看污蔑大法录像 把头压在盛满水的桶里浸 吹冷气 打头面等

在强迫我观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及资料的所谓学习中,不接受他们的歪理邪说时,曾狱警就指使樊、邓、陈等犯人对我用各种方式的虐待折磨。樊、邓、陈等犯人把我拉到厕所里多次反复把我的头全部倒浸在盛满水的桶里,呛得我死去活来。一有反抗就遭到毒打,我坐在厕所的地板上,他们就拳打脚踢。有时他们写诽谤大法,谩骂师父的言词在纸条上,硬贴在我的衣服上。不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就拳掌暴打头面,眼睛若有看偏一点就遭到毒打,常常被打的头肿面青。强迫我写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材料的过程中,曾指使那几个、包括杀人犯对我施暴。施完暴后,樊振光就要我按他们的要求写,我写的内容樊看后,说我是弘杨大法好,要重新修改,并要我照抄他写的,我不同意,他们就用暴力踩我的脚,并吓唬若不抄他写的内容,就用更残忍的手段。有一次,樊、邓、陈等犯人强迫我写保证书,我不同意,他们又施暴,拳打脚踢,重力暴打头面、胸部、踩脚掌、脚趾,把衣架放在脚掌面上,用暴力踩等残酷手段,致使我头昏眼花,处于昏迷状态。

二零一九年八月份,狱方用减刑诱骗我,我不顺从时,樊也对我殴打折磨。樊受曾的指示,说我符合减刑条件,要我写减刑报告。我知道,他们给我所谓减刑的后果意味着什么,不是要我脱离真善忍,拉我下水,把我毁掉吗?那几个犯人不是为了争取减刑才这么卖力的帮着他们把我往死里整吗?我说:“我不犯法,我不承认判决,减刑不减刑与我没关系。”我不能违背大法、违背良心去配合他们。这样曾就很不满,指使樊常常欺凌我,用减刑的各种好处诱骗我,并对我行凶。那天晚上,十点三十分到了休息时间,樊就穷凶极恶的,硬把我拖到大门口铁架旁边。这里是监控盲区,暴力的按住我的脖子使我的头顶在铁架上,使劲的推来推去,折腾一个多小时,还要我睡觉前把减刑问题想清楚给他答复。

八、罚蹲、不准睡觉、拳打脚踢等等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我被调到与犯人关洁详同仓,关是互监组长,负责监视我的一切。在四月十九日,监狱布置了一份所谓的作业:即要写个人思想认同书。关逼我写,并给我看此内容。我说:“个人思想认同书中要填写罪名,我没有犯罪,我不承认罪名,我不认同共产党的领导。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我现在更加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要坚定修炼大法,所以,我就不写此书”。结果,在曾的纵容下,关洁详、陈志勇、蒋小军等犯人给我施加压力,找茬、刁难、折磨我,不准我坐凳子。我坐在凳子上就连人带凳被大脚踢倒在地等等手段。

六月份,我不写个人思想认同书,坚定修炼法轮大法,曾就加剧对我的迫害。把我转上四楼,四楼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凶残、最恶劣的一个仓。由犯人刘飞负责看管我。刘首先是强制我观看诽谤大法的资料,并提出问题,说我炼法轮功是搞政治。我说:“法轮功是修炼。修炼者,对政治不感兴趣。这是诽谤大法的资料、造假谎言,我不相信,我就信明慧网,明慧网才是讲真话的。”这样刘飞发火了,就恶狠狠打我的头部,把我打的头昏眼花。我指出他不要这样无理暴打我时,刘恶狠狠的说,你有胆也来打我嘛,或出监就告我嘛。我说你这样凶狠,到时候我就告你。

七月份,监区警察又把我转回三楼,随意的戏弄,要我不得一时安宁,我受尽每个仓房内、犯人牢头的不同刑罚手段。曾狱警又用另一种方法迫害我,逼我读一篇诽谤大法的文章三遍、并抄写一篇,我不同意,这样就又指使关洁详、陈志勇等犯人对我折磨。中午不准睡觉,晚上强迫我蹲着看书到深夜两点多才给睡一会。吃饭时间都没放过对我的折磨,吃饭蹲着用笔尖扎我的脚,把师父像贴在凳子上,要我坐,我不坐,他们就趁我熟睡时,把师父的像放在床上。我知道后,对关洁详说:“你这样做是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关恶狠狠地说,那你出去就告我吧,我也不怕。他们越来越加剧对我的迫害,长时间罚蹲,有一次我实在疲劳支撑不止了,就不由自主的坐在地板上。关洁详、蒋少军、陈志勇等见到后,怒气冲冲一拥而上,首先是陈志勇铁着面,一手抓住我的衣襟,从地上把我拖到门口监控盲区,被这几个彪形大汉,把我打躺在地,他们拼命的打,还想把我打残。我实在疼痛难忍,大呼救命,直到几个狱警慢吞吞的上来,他们才停止。曾狱警问我怎么样,我有气无力的说,这几个人暴打我,现在全身非常疼痛,曾他们根本无动于衷。其实警察们上来,只是怕当场打死人,给他们添麻烦而已,打你慢慢死都没关系。那几天我全身疼痛难忍,还分分秒秒的没放过对我的迫害。我又开始绝食抗议,关说,不怕你绝食,不吃就灌。到我绝食的第四天,警察就派来几个粗暴的犯人,拼命用粗管给我糊弄,致使我鼻孔出血,难受至极。

九、用力抓头碰墙 点燃香烟烫手 暴打头面 罚蹲 用凳子放脚掌上暴力踩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日左右,警察又转我上四楼,与犯人黄敏同仓,黄敏当组长,负责监管我的一切。黄是四楼最出名的恶霸犯人。受曾狱警的指使,强迫我看诽谤大法的录像,并提出问题,我不接受时,黄敏就没完没了的用拳头击打我的头部,用力抓我的头碰墙,用凳子放脚掌上暴力踩,点燃香烟烫手,不准睡觉,从早上六点蹲到深夜两点,有时还蹲通宵。我不但在仓内受黄敏等犯人的殴打,有一次,一个叫林祖裕的犯人在仓外值班,我蹲在地上,他突然恶狠狠的边骂、边用拳头暴打我,打的我头昏眼花。在这个仓被暴打、折磨又是一个月。

十月二十八日,警察又把我转到另一个仓,由刘祝国、卢翌峰负责监视。刘、卢受曾狱警的指使,逼我单脚蹲着看诽谤大法资料。我不接受他们的谎言、歪理,并表明,我以前说过的,就诚信大法,坚定修炼法轮功。这样就触怒刘、卢,他俩就象恶虎一样向我扑来,劈头盖脸给我一顿毒打,还粗言恶语的谩骂。之后,我遭到每天早上六点就开始蹲到深夜两点,才能上床,上床后,就要我思考问题,不能入睡。我太困、太累了,眼睛一闭,值班犯人就用凉水洒在我面上弄醒,几乎二十四小时都不准睡觉。我蹲累蹲疲了,眼睛一闭,就遭到毒打。他们还常常谤师骂法,拿师父法像随意糟蹋。就这样被反反复复又折腾四十多天。在这样的折磨下,我的血压升高,脉搏每分钟跳一百二十次左右,并出现早搏现象。医生要我服药,我说:“我炼法轮功,以前所有的病都好了,二十多年没吃过一粒药。现在我身体出现这种状态,是他们迫害我,长期不准我睡,刑罚折磨所至,这里的狱警都知道”。就这样的手段,伴随着我度过了这无数个日日夜夜。

以上是我在这五年半时间里遭受迫害经历的一些回忆,更多的细节就不能一一讲述。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四日,我冤狱期满,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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