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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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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以来,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就是中共恶党在兰州迫害摧残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之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采用各种邪恶方式长期血腥迫害法轮功学员,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甚至被迫害致死。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之前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乡,也称西果园看守所;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之后搬入九洲开发区。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自一九九九年底开始非法关押甘肃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期间非法关押人数最多,将近百人,其中以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居多。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搬入九州开发区以后,监室环境虽有改善,却遮掩不住邪党的罪恶。

二零零六年传出兰州市法轮功学员马筠、张萍等惨遭严酷迫害的消息;二零零八年七月,兰州残疾法轮功学员金俊梅又被迫害致住进劳改医院;二零一六年,西固区法轮功学员刘菀秋被十四队队长李鹏指示劳动队的人砸上“背穿”,酷刑折磨长达三、四十天;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兰州法轮功学员袁秀英被兰州市看守所十三队队长李莉滥用职权、滥用刑具致伤,导致后脊椎出现挤压型骨折……历经二十多年,罪恶仍在这里延续。

一、迫害手段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名义上说:我们只是把你们看管(指所有被抓去关押的在押人员,其中也包括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实际上,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还是在执行江泽民的“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

1、对刚进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很多条条框框,如:不许喊“法轮大法好”,只要喊就上大铐;不许给在押人员说法轮大法好,派人暗中监视;睡觉给不好的地方,一般都是睡在离厕所最近的地方。

2、不许炼功,炼功就是违反了所谓的“监规”,严重时就会上大铐,甚至不让上床睡觉,让睡潮湿的地面上。看守所除了三顿饭及提供睡觉的场地之外,所有费用都得自己家里人从外面打钱进去自购,或者是家里人从看守所自卖的小卖部给买上送进去。小卖部的东西一般都很贵,如果法轮功学员要反迫害,要喊大法好,要炼功,他们一般除了用上述情况体罚外,还要让多值班,(号室大约20~30平方,每天晚上、中午都会轮流值班两个小时),并且不让买日常所需的日用品,包括牙膏、卫生纸等一切生活日用品。

3、看守所在纸笔上对法轮功学员卡的特别的严,其他在押人员如果要写自己案件陈述或者是上诉、申诉的材料,都比较容易,比较宽松,如果是法轮功学员写点什么东西,队长及管教人员会交代号室的在押人员把法轮功学员盯得特别紧。基本上要做到,笔不离在押专管人员的视线,写上诉、申诉也得在在押专管人员的严控下写,一般不会让写控告状的,如:控告办案单位的非法抓人、绑架、非法关押,一般是不会让写的。

4、看守所的住所检察官也是形同虚设,里面的在押人员一般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是见不到一次住所检察官的。即使偶尔见到,也不会让在押人员说话,如果偶尔赶上名义调查,那也是要提前通知在押人员,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哪些号室里的哪些人可以说话都是定好的、安排好了,在押犯人谁想说啥那是没有机会的,更不用说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了。

5、法轮功学员被关押期间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不同的迫害。自从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以来,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也在执行不讲法律,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非法性,比如:各个派出所把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送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时,有的没有经过体检,或者是体检不合格,有的血压很高,明知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看守所都不拒收,还要伙同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遇到高龄老人、高血压很高的情况下,他们也视而不见,来者不拒。

6、国家每月给看守所被羁押人员补助三百元生活费,饭菜至少保证是公民的最低生活水准,可是看守所早上一个汤,是玉米汤(能照到人的汤),一个馍;中午一盆菜,土豆、烂菜叶,土豆上的黑点都没洗掉。二零一四年年初的时候还偶尔改善一下伙食,放点肉,后来就看不到肉了。晚上是中午剩下的菜放到锅里煮的面条。很多时候,看守所因为活太多,中午不让在押人员吃饭,只让啃几口馒头,继续干活。家里人送的东西劳动队拿掉一些,第一号室拿掉一些,号室长拿掉一些,剩下的才留给本人。因开水少,像方便面一类的在二零一六年都没有水泡。号室里二十多人,每一个人都面临吃不好、睡不好,中间有人起来,就无法再找地方睡下去。

7、长时间的奴役: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是强迫被关押的人干活的,包括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二月之前,兰州第一看守所的奴工劳动,主要是缝车垫子,一天一个人的任务至少是三个车垫子。有的人完不成任务就得在晚上罚值班(就是晚上站着不睡觉,一般一个人两个多小时,一个班两个人),有的要值一个晚上,不让睡觉。夏天早上5点40起床,6点30开始干活;冬天6点20起床,任务重的时候6点30就开始干活。最迟7点就开始干活了。看守所14队的任务比较重。有活的时候干活,没活的时候要在房间里军训,跑步等。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二零一二年间,被强制干奴工活——做假发,从早上六点多干到晚上八九点,必须每天完成一个头发的任务,始终坐着干活,长期超负荷的劳作使人颈椎疼,后背疼,眼睛疼,并诱发其他疾病复发。二零一六年看守所让在押人员还干叠金元宝的奴工。这些奴工活因违规,有犯人家属上告后,二零一七年二月看守所才取消奴役制度。伙食也有所改善。

当然,这些年被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经历的迫害形式都不一定一样。

二、部份残酷迫害案例

在兰州九洲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邪恶的迫害是上大刑“背穿”——将人双手背铐、双膝下跪、双脚戴脚镣,同时将脚镣和手铐用10公分长的8号铁丝穿连在一起,这样使人蹲不下,站不起来,只能跪着,手腕被坠得生疼,只能侧身肩着地,双脚尽量向后上提,生活不能自理。还有对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野蛮灌食,灌浓浓的盐水等。

1、张萍,女,一九六九年出生,原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现华龙证券公司)职工。二零零六年,张萍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张萍多次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每次都被恶警插胃管迫害。四月中旬被插胃管迫害后,她呕吐不止,第八天张萍被送到劳改医院。张萍绝食期间,恶警田庆萍指使狱警给张萍砸背铐,手脚都被铐上直到去劳改医院,张萍被迫害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2、马军,女,又名马筠,回族,七十四岁,原兰州市金城旅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马军被警察绑架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有次警察们的上级来看守所检查工作,走到马军所在监室时全体都站立欢迎。马军坐着未起,遭十四队队长田庆萍报复,指使号室长故意刁难马军,不给打饭,不让上厕所,田庆萍一个眼神,犯人就把马军的柜子里放的食品,方便面等全倒厕所里,把马军的经文、师父的讲法强行搜走。为此,马军绝食抗议,田庆萍又让犯人给马军野蛮灌食,撬开嘴把一个瓶子塞到马军嘴里,使劲转动瓶子,牙都转掉了一颗。田庆萍又让医生给马军插胃管,筷子粗的皮管从鼻子里插进塞到胃里,管子在胃中折叠,再抽出来,再插,反复几次,后来管子出来时满是血,灌的是浓盐水,洒在衣服上,很快结成了白盐渍。田庆萍还让犯人拉着身心疲惫的马军跑步,并拳脚相加狠毒的打马军,马军的腰、胸部严重受伤,腰直不起来,胸部骨折,躺不下,起不来,还不能侧身,浑身是伤。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3、刘菀秋,女,一九五五年出生,原兰化生服公司客运二队职工。二零一六年一月,刘菀秋被非法关押在十四队大队。大队长叫李鹏,女,三十多岁。刘菀秋不配合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命令,不打报告、不穿识别服,被李鹏指示劳动队的人砸上“背穿”,酷刑折磨长达三、四十天,后来怕人出事,才取下镣铐的。

在这三、四十天里,一直没有给刘菀秋解开过铐子。吃饭时,里面其他的人喂着吃,上厕所抬到便池,是其他人帮忙解裤子等,晚上睡觉在墙角卧着。期间,刘菀秋被办案单位非法提审,是四个人抬着到提审室的。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各队的大队长如果给自己本大队号室的犯罪嫌疑人上铐时,大队长要给看守所领导打报告。看守所里有一个劳动队,劳动队的人是已经判了刑,留在劳动队,在家属送食物及衣物时,向各个号室递送,干一些看守所的杂活,给各大队送开水,送饭等。

当所里接到大队队长要求给号室人员上铐的报告后,所里就会给劳动队打招呼,劳动队的人来配合大队长给号室的人上铐,一般都在楼道里砸拷。如果十四队大队长李鹏认为可以取掉镣铐时,会向看守所打报告,由所里决定并安排人来卸掉镣铐。

给刘菀秋砸“背穿”就是劳动队的犯人来砸的,在楼道砸“背穿”的时候,刘菀秋在喊,手背在身后,手铐、脚镣穿在一起,人整个直不起身、抬不起头。刘菀秋对李鹏说:“你这么做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吗?”李鹏说:“就是,我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给犯罪嫌疑人上刑,公安在侦查办案期间,都不能随意使用的,看守所是更不能给被关押人员上刑的,更别说随意上“背穿”这样的酷刑,而且长达三、四十天,在办案单位提审时,都不卸镣铐,足以说明看守所与办案单位沆瀣一气,实施着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手段。

刘菀秋和女儿刘磊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劫持入女子监狱。

4、袁秀英,女,一九六八年出生,原兰州民百集团职工。二零一七年的十一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两年半期间,袁秀英为了维权,多次向看守所十三队的管教人员索要纸和笔,她们总是以各种理由、借口推脱、拒绝。一天袁秀英炼功,一牢头狱霸李燕不让炼功,还出手打人,把口水往袁秀英脸上吐,不让上厕所等,袁秀英脱掉马甲抗议。

第二天,十三队大队长李莉当班,一大清早,李莉就来到当时被非法关押袁秀英的号室里,就问:“袁秀英,你为何不穿马甲,你必须穿上。”袁秀英表示,她没犯法,要借纸笔控告办案单位非法抓人,而李燕打人。刚说完,李莉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了,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李莉来到监室门口的铁门外,门都没有开,她站在铁门外说:袁秀英,我给你两个条件:一个是你把马甲穿上,一个是给你串镣(即“背穿”)。袁秀英说,两个都不接受,一是她没犯法,二是李燕打人,戴镣的应该是李燕,李莉还是二话没说,转身又走了。

两个犯人就把袁秀英往外拽,拽到过道的第一监室门口,在那里已有一个叫丁润平的男队长带领两个男犯人在那里了,拿着脚镣和手铐。一上来就开始对袁秀英施刑,在强行施酷刑的过程中。丁润平用尽全力使劲把袁秀英往下压,因为当时那些男犯已经把袁秀英弄到地上坐着了,丁润平用尽男人的力量按住袁秀英的双肩和脖子使足劲的把她往下压时,当时袁秀英就听见她的后大椎“咔嚓”一声,立刻感到她后大椎骨折了,因为那声音就是骨折的声音,她当时想:没事,可她却瘫软了。

就这样,她被看守所十三队大队长李莉在不问事实、不调查原由、不严惩打人凶手而放纵牢头狱霸的情况下被上了大铐。当时铐子铐的特别紧,后来她的双手就肿起来像面包。在被铐期间,不能上厕所,吃不上饭,长期蹲着,喝不上水,晚上睡觉更痛苦,上不了床,不能翻身,睡觉不敢动,一动被子跑路了,整个身子被铐到一起,缩成一团,腿伸不了,被子盖不上,十一月的天很冷。一动被子就离开了身体。所以在看守所将袁秀英非法上大铐致伤致残后,又被这样长时间铐着,更加加重了她后大椎伤势的恶化。

第五天,李莉上班,见到袁秀英后的第一句话说的是:你咋瘦成这样了?李莉为了让袁秀英穿上那个犯人必穿的马甲,于是给了她三个条件:一是给她一桶水洗个澡(看守所的水很珍贵,只有判了死刑或死缓的人才能有这个待遇),因为她有一个星期没有刷牙、洗脸、洗脚、洗澡,身上都有异味了;二是给她纸和笔,告诉她写的东西,可以给他们,也可以投放到驻所检察官的邮箱里;三是让她炼功。她没有同意,原因是袁秀英觉得看守所不是法轮功学员应该待的地方,应该出去做她该做的事;二是法轮功学员没有犯法,不是犯人为啥要穿这个犯人才穿的马甲。不同意,李莉也不给袁秀英松铐。

第七天,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书送达看守所。当时是被同监室的两个在押人员抬去会见室接的那个非法起诉书。到第九天,律师来会见,必须要走出十三队时,才被松铐了,但也只松了双手,脚还是被铐着。就这样,袁秀英是戴着脚镣去见的律师,由于铐的时间太长,当时松手铐时,她已失去平衡了,连连倒退了好几步,被后面抬她出去的人把她扶住了,也就没有倒下。律师接见完回来后,李莉还要她写什么保证,被拒绝了。这样一直持续被折磨了九天九夜才去掉铐子。身体很虚弱了,人也脱像了。腿也出现疼痛。

过了一段时间,袁秀英发现自己起不了床,起床时要有人扶拉一把才能起来。在去兰州康泰医院检查身体时后,脊椎出现挤压型骨折(有劳改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

5、李亚,女,一九六七出生,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九年五月,李亚被非法关押进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李亚因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进来就被上大铐抬进到十三队的,铐了七天七夜,在这期间,由于李亚所在的监室人手不够,每天晚上还要特意从其他监室调动二至三人去包夹李亚。

三、部份非法关押案例(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九年)

1、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非法抓捕了海石湾法轮功学员窦晓宁(六十多岁)、窦秋新(六十岁)、宋法英(后取保回家)、吕东湘(六十多岁)、包新兰(一九六三年出生),五人被送押兰州市九周第一看守所。

2、王立谦,女,一九七一年出生,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早上六点,在家中被破窗而入,遭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国保大队长王国喜、国保警察黄宗军,红古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维杰进等人绑架、抄家。

王立谦被绑架后,一直被铐在铁椅子上,由于不让上厕所,她只好绝食。星期三被抓,一直到第二星期的星期五,王立谦一直不吃不喝。警察对王立谦踢了几脚,搧巴掌。海石湾看守所只关男的,王立谦刚开始被关在海石湾拘留所,逮捕通知下来后,七月二十二日,被转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王立谦、窦秋新、窦小宁和包新兰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被非法关押到甘肃女子监狱迫害。

3、岳普玲,女,五十多岁,兰州市红古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内十四队。

4、马福兰,女,五十六岁,天祝县华藏寺半截沟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后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内十三队。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岳普玲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马福兰被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非法冤判四年半,后被非法关押到甘肃女子监狱。

5、刘菀秋,女,一九五五年出生,原兰化生服公司客运二队职工。二零一六年一月,刘菀秋被非法关押在十四队大队。

6、刘磊,女,兰州市西固区法轮功学员刘宛秋的女儿,二零一六年一月,刘磊被非法关押在十三队大队。刘菀秋和女儿刘磊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劫持入女子监狱。

7、方剑平,女,五十五岁,兰州市城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被城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第一看守所十三队。

8、郑恕,女,六十岁,是兰州市土地资源管理局退休职工,家住兰州市城关区。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李福斌、郑恕夫妇被绑架。而后将李福斌非法拘禁在西果园看守所一队,郑恕被劫持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女队十四队,队长李鹏。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郑恕的血压一直降不下来,在吃药。看守所让在押人员干的活是叠金元宝,一天给郑恕的任务是叠五百个。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两点,被非法判刑后的郑恕、方剑平被送入甘肃女子监狱迫害

9、王瑞林,女,六十五岁,兰州市西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王瑞林去七里河区的法轮功学员张建华亲戚家中去串门,被正在绑架张建华的警察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八月份左右被劫持到甘肃女子监狱。

10、张建华,女,一九四一年三月出生,兰州市七里河区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左右失踪,后得知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八月中旬被转往甘肃女子监狱。

11、王雄珍,女,一九五七年出生,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被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四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袁秀英和王雄珍进行了非法开庭、非法审判。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

12、袁秀英,女,一九六八年出生,原兰州民百集团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九日,被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对袁秀英和王雄珍进行了非法开庭、非法审判。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

四、至今被非法关押的及情况不明的法轮功学员

1、李亚,女,一九六七出生,二零一九年五月,法轮功学员李亚被非法关押进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李亚因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进来就被上大铐抬进到十三队的,铐了七天七夜,在这期间由于李亚所在的监室人手不够,每天晚上还要特意从其他监室调动二至三人去包夹李亚。至今,李亚已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二年十个月。

2、梁爱玲,女,七十岁,兰州通用机械厂退休职工,是一个残疾人,只有一个左手。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派出所的警察闯到梁爱玲的家中抄家,并将梁爱玲绑架,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3、祁玉莲,女,七十四岁,兰州通用机械厂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派出所的警察闯到祁玉莲的家中抄家,当天抄完家这些人将祁玉莲带到彭家坪派出所采血、按手印,让祁玉莲的丈夫代写了保证书签了字后,当晚九点多才让祁玉莲回家。第二天,这些人把祁玉莲夫妻叫走,说祁玉莲的东西太多。这一天回来后,隔了一晚上又来人把祁玉莲带走了,关到了兰州第一看守所。

4、王琳,女,四十岁左右,兰州交通大学的老师,给学生讲真相被恶意举报,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左右被绑架。王琳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现具体情况不详。

5、王玫,女,现年六十八岁,原西北师范大学计生办干部。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上午十一点钟左右,师大社区、培黎街道610办,培黎派出所,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国保大队四个单位先后出动将外出回家的王玫堵在家门口,非法抄家、绑架,于九月七日送入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关押到二十九日后回家。

6、崔承香,女,一九六三年出生,兰州市安宁区绿化所退休职工,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崔承香被安宁区公安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其中家中有十六万现金也被警察拿走。九月五日晚上八点将崔承香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三十日以监视居住的方式放崔承香回家。

崔承香回家后,一直找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要自己的东西,要自己家中的十几万元。警察不仅不给,还让崔承香指认监控拍到的人是不是她本人,根据照片上人的穿着打扮,就跑到崔的家里两次,到家里查找照片上人穿的衣服、帽子,没有找到。

十一月十日,安宁区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通知崔承香到派出所去签个单子,中午崔承香去派出所,没人,下午又去了,结果派出所就把人非法扣下。一天后才通知家属。现在崔承香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第一看守所十四队。

7、李冬梅,女,一九五八年出生,甘肃省委党校副教授,二零二一年在告诉世人大法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非法关押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十月被城关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现情况不明。

8、魏军,男,甘肃省兰州市物业管理职工,因修炼法轮大法,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被兰州市西固区派出所国保人员从工作岗位绑架,随后又两次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被撬门抄家,抢走了家属用于工作学习的电脑和黑白打印机,家属多次去看守所探望,都未能见面,现情况不明。

9、马军,女,又名马筠,回族,现年七十四岁,原兰州市金城旅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兰州市城关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三队至今。十一月四日城关分局法制科向城关检察院提起批捕申请,十一月十日城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马军。二零二一年底,据说马军已被城关法院非法开庭,具体情况不详。

10、金怡均,女,现年四十八岁,原兰州市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兰州市司法局自二零一三年至今,拒绝对她的执业证进行年检。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金怡均家社区及家门周围的邪恶展板被取掉,兰州市七里河西湖街道工大社区书记巴娟娟以摄像头记录为所谓“证据”,向派出所举报金怡均所谓“破坏公共财物”。九月二十四日,七里河区小西湖派出所冯宇晨及社区巴娟娟等人到家中要带走金怡均。在金怡均的坚持下,派出所开了传唤证,将人劫持到派出所,直接非法关到七里河拘留所,十月二日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目前她在十四队六号室。

二零二二年三月初,金怡均的家人从律师那得知,看守所还是没把家人送进去的纸和笔给金怡均,非法阻挠金怡均写申诉的权利;从开始金怡均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时,她丈夫给打的钱,大概1500元一直不能用上,生活用品等都很紧张。

11、周月珍,女,六十八岁,原天水6913厂退休职工。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周月珍被兰州安宁区刘家堡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一女几男从家中强行带走,说是上面在追查她二零二零年五月的所谓案子。周月珍十一月二十日被非法拘留,十二月二日被非法批捕。

周月珍现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周月珍头发花白,在看守所不许戴牙套,她吃饭都很艰难。她丈夫一只眼睛失明,生活不方便,处境也令人担忧。

五、罪责难逃 第一看守所四队队长刘润庆遭恶报猝死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四队队长刘润庆,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直接参与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张晓东。刘润庆遭恶报,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猝死,时年四十九岁。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西果园)警察迫害摧残法轮功学员,先后打死刘兰香、万贵福、张凤云、张晓东等四名法轮功修炼者。法轮功学员以绝食来抗议迫害,被恶徒强行灌食,所谓的“食”分不同类型:想叫人活着,就灌豆奶粉之类的东西;想叫人死,就灌高浓度的食盐水加苯巴比托,让受害者渴死,舌头硬的说不出话来。在灌食过程中,恶徒还毒打、惨无人道地用器械反复摩擦,刺激法轮功修炼者的食道、鼻腔,活活折磨他。

张晓东,男,时年三十二岁,甘肃会宁县柴门乡人,毕业于东北某机械学院,甘肃铝业公司职工。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向世人讲真相被恶人同事举报,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后,被秘密判刑七年。

在第一看守所(西果园)关押的这两年多里,张晓东惨遭恶警毒打,伤痕累累,身体极度虚弱。看守所拒绝张晓东家人探视。二零零三年十月十六日,狱警将张晓东戴上了手铐和脚镣,张晓东绝食抗议,要求取掉脚镣手铐。在绝食的第六天,即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起,恶徒开始进行灌食摧残,由队长刘炜、刘润庆、主管队长赵关虎,唆使徐月婷、赵萍配方下药,犯人大夫关小满强行灌食,灌的是高浓度的盐水和苯巴比托。同时,恶警唆使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三日,张晓东被打死,他的遗体十月二十四日被看守所恶警转到康泰医院,医院制作了假病历,谎称张晓东是病死,看守所还逼一帮囚徒做假证。看守所解散了张晓东被折磨打死时的6号所有人员及目击证人,强迫犯人对外统一谎言。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如今参与施暴的警察刘润庆遭恶报,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八日猝死。

正告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你所做的一切都无法隐藏,静心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理智看一看迫害者必受清算的大势,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认真做一个选择,机会不多了。


【附】:兰州市第一看守所所长等部分人员变动情况

1、二零一六年:
所 长: 金爱兴
副所长:王恒锋 夏五州 杨继武 郭珩
主 任:张焕续
兰州市监管支队支队长:王建堂
副支队长:魏国栋:
一大队队长:田庆萍
五大队队长:苏生福
狱警队长:匡军、吕军 高祝年
兰州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员:王润江 姜效昌 李丹
电话:0931-4605512 8332656

2、二零一七年:
所长:金爱兴
教导员:夏五州
副所长:吴永平 郭珩 吴景栋 党维民
主任:田庆萍 李德生 冉繁荣 金祥槐 赵关虎 范育民 李建军 黄孝宽 金联社 谭斌 蒋柳青 丁润平 李红勋 王邦伟
副主任:王庆平 彭正忠 徐锡龙 王保国 刘艳 万贵生 黄玲 贺东红 冯更新
科员:杨艳 高祝军 郭婵媛 朱美亭 吴静 崔璇 丁雷 杜军 包家玉 吴成
调研员:李石汾 熊保民 候玲 张献功
卫生队长:李春秋
巡视队队长:宋寿鹏
十三队队长:李莉(警号011092),电话:13399311314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3、二零二零年至今:
所长:李奎 电话: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 电话: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 电话:13399312049 警号:012435
张勇 电话:13399311379 警号:011138
吴永平 电话:13399313261 警号:012335
吴景栋 电话:13399313330 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 电话:13399311314(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驻监检察院:魏成 房保国 监督电话 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 13893222718
郝一颖 13893117888
朱天垣 13919153137
翟丽霞 15682820888
朱旭东 13919158584

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
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洲大道,邮编730046
电话:0931-8334400、8434499、4605502
所长:李奎 电话:13399311430
教导员:张彦龙 电话:13399318360
副所长:郭垳 电话:13399312049 警号:012435
张勇 电话:13399311379 警号:011138
吴永平 电话:13399313261 警号:012335
吴景栋 电话:13399313330 警号:013001
十三队队长:李莉 电话:13399311314(警号011092)
十三队指导员:张玲玲(警号 011154)
十四队队队长:李鹏(警号011062)
十四队指导员:王燕(警号 011114)
驻监检察院:魏成 房保国 监督电话 0931-4605512
特邀监督员:
刘志文,13909495589
马龙戈 13893222718
郝一颖 13893117888
朱天垣 13919153137
翟丽霞 15682820888
朱旭东 13919158584
甘肃省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电话:0931-2369000
宣教处:0931-8919069联络人李宏德
技术处:0931-8919164、0931-8919173
检察长:朱玉 0931-2369001
副检察长:2369003、13919396329
副检察长2368006、13909467856
副检察长:李保岗2369006 13909315626
副检察长:丁霞敏
副检察长:徐雷
纪检组长:董兆生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波
副检察长:张学军2369611、13993116306
办公室副主任吴国礼2369613、13919989501
兰州市检察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河路31
电话:0931-8358200
检察长:柳小惠
副检察长:姚丽君 王锐 蒲军 胡相元 马如栋
纪检组长:周宏
政治部主任:周永麟
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邮编730010
电话:0931-8236306
举报中心:0931-8236315
反贪局:0931-8236306
电话:0931-8236257、0931-8236237 8236238
罗涛,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
李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桑长河,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王燕昕,女,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陈海洋,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刘昕明,男,现任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政治部
负责人:王燕昕、王观永 邢歌
部门人员:杨一多、丁瑞英、陈真、范睿、李晓卉、王崇博、张裕斐、郝光艳
办公室
负责人:马俊
部门人员:马娜、禹媛、沈健
第一检察部
负责人:李春城、王岩
部门人员:郑蓉、杨伟莉、叶立群、张巨鹏、温志新、田洁、郑鸣姬、陈新龙、贾宝平、范丹、徐文燕、张雯、任鹤、周亮、戴琛、赵菁、李国霞、郭丽娜、王雅婷、荆瑗瑗、芦鑫、张颖、苏永强、李安琪、胡新花、李环
第二检察部
负责人:刘彦明、李晓妹
部门人员:袁睿、张丽、杨玉玲、王雪、张琼莺(负责对金怡均的公诉人,电话:09318236238)、张静、张誉馨、卢芸芸、陈得胜、胡蓉蓉、董德慧、王语璇、岳睿、秦绍霞、曹寰、杨婷婷、赵佳媛、张丽、王冰洁、白君、解敏、李紫薇、田蓉、席秦良
第三检察部
负责人:李小东
部门人员:张弘渺 、李国艳、何杰、柳曼妮、焦红玲、马金兰、王煜轩、朱智峰、魏阳光、冷越、赵新宇、芮守彩、陈婷、柴蔚
第四检察部
负责人:王瑞金
部门人员:唐雪彦、卢熙、杨雪姣、欧晓丽、刘蓉、赵亚慧、杨万元、王兴旭、张馨予、畲蕊、张睿、王妮、邵媛媛
第五检察部
负责人:彭维萍
部门人员:高金华、徐忠宏、李少文、陈如玉、滕环环、孙锦皓、杨雪
第六检察部
负责人:周建军
部门人员:房怀国、薛亚娟、郭倩、杜智勇
综合业务部
负责人:孙宝芳、邓锐
部门人员:陈毅平、周雅茹、付绍芹、秦海龙、王琳、白婕、杨婧、杨欣、武宪昌、王子文、吴丹、马宇、赵一凡、贺宝珍、王伟力、梁裕文
计财装备部
负责人:彭力
部门人员:潘家驷、张勇、韩文清、张晨、李渊、宋国琨、李聚和、火克勇、王照、苏勇、李斌、岳晓东、顾晓婷、史文骥、徐中华、张宾、李青年、刘晓鸣、王巍、王艳泰、胥启军
街道检察室
负责人:王燕昕
部门人员:孙春丽、向维斌、杨旭沛、郝得儒、王展宝(郭卫东、李宁)杨中海、刘博、孙宁静、伏婷婷、祁鹏永、杨刚强、邓吉鹏、王亚军、徐凡玉、刘宝红、马海龙、闫艳艳、吴倩、孙小蕊、马小红、任敏、杨杏花、白寅峰、周丽萍、梁海燕、杨旭红、陈荟宇
扫黑办
负责人:陈海洋
部门人员:李佩玲、岳梦瑶、李晓梅
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副主任:郎永恒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848号 邮编:730000
E-mail:lzscgqrmfy@163.com
电话:0931-8522896/8522861
李晓春,男,出生于1970年11月,中共党员。甘肃礼县人,任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何骏先,男,出生于1986年7月,中共党员,甘肃兰州人,任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廖广伟,男,出生于1982年12月,中共党员,甘肃兰州人,任兰州市城关区纪委监委派驻城关区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王沛,男,出生于1965年7月,中共党员,陕西榆林人,任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炜,女,出生于1966年10月,中共党员,江苏苏州人,任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赖兴萍,女,出生于1965年6月,中共党员,甘肃永登人,任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行政庭庭长。
城关区人民法院法官:
马忠贤 王 丽 王婕玲 王 锐 师 静 杨 伟
张永玲 张星平 张 莉 张 峻 陈建林 郝隆璋
黄星会 腾霄琼 黎永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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