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使我消去对婆婆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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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我把修炼后如何提心性、消去对婆婆的怨恨的修炼过程写出来,向师父汇报,与同修交流。

我的家庭很特殊:丈夫很小的时候妈妈意外离世,他的爸爸再婚后,由于继母经常打骂他,他就经常躲到叔叔家。叔叔老俩口没有儿女,他爸爸就把他过继给了叔叔。婆婆脾气急,还刁钻古怪,八五年我嫁给丈夫时,婆婆四十岁。我俩结婚没几天,婆婆就让我们自己单独过,而且每年还要我们给她二百元的养老钱。

我怀孕时反应很大,什么也干不了,只能丈夫自己做饭。婆婆看见了,不但不管,还指桑骂槐的找茬打架。在孩子周岁时我回娘家住了几天,回来后也不知什么原因,婆婆就把我们叫过去,说:“你们给我八百块钱,三天之内搬家。”

丈夫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就对我说:“小时候他们收留了我,咱们不能走,你去给他们赔礼道歉。”我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也只好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去给他们道歉。那时气的我每天都在以泪洗面。

孩子大点后,我们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婆婆知道后就找到村长,不让把批下来的宅基地给我们,不让我们到外面去盖房。那时我们住的是两间厢房,没办法,我们只好在原地加盖了前层。留了一个偏门。婆婆说前层是你的,院子是我的,你们不能走偏门,还把门锁偷偷换掉。

我对婆婆简直是恨之入骨!从此我和婆婆就形同路人,她有什么事儿我都不管。

一九九七年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师父在《转法轮》中说:“在修炼中,在具体对待矛盾的时候,别人对你不好的时候,可能有两种情况存在:一个是你可能生前有过对人家不好,你自己心里头不平衡,怎么对我这样?那么你以前怎么对人家那样?你说你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一辈子不管那辈子事,那可不行。”

通过学《转法轮》,我知道了世上的一切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是有因缘关系的,明白了这个法理后,从此我不再恨婆婆,而是遵照师父教导的真、善、忍的法理,修心向善,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我开始善待婆婆,关心她,什么事也不再和她斤较,水费、电费、煤不用老人自己掏钱,我们全包了,还给她买生活用品。婆婆生病时,我日夜照顾她。婆婆感动的在众人面前夸我说:“真好,总是乐呵呵的。”

感恩师父将我从地狱捞起、洗净,使我从一个嫉恶如仇,自私自利的人,成为了一个心胸宽广、遇事为别人着想的人。今后我要不断去掉各种执着、人心,珍惜这万古机缘,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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