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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劳教、妻被害死 重庆陈明禧又遭诬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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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日前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陈明禧被迫害致残、两次被中共非法劳教。他的妻子王晓霞更于六年多前被中共法院迫害致死。

今年五十二岁的陈明禧,和妻子王晓霞因为坚持真善忍信仰,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多次遭中共骚扰、抄家、绑架、洗脑、劳教等形式的迫害。陈明禧被迫害致残(有二级残疾证),二零零二年九月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

王晓霞和丈夫、孩子
陈明禧、妻子王晓霞和孩子一家

陈明禧遭迫害事实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晨八点钟左右,陈明禧开门正要出去,被渝北区国保支队的伍永东、邹胜勇、何云,双龙派出所的李川等十来人拉住门,警察强行闯入非法抄家抢走他家里的私有财产有:大法书籍两套、现金一万多元,打印机两台,电脑两台等,装了四个大包和一个行李箱。

陈明禧被劫持到双龙派出所,遭到非法审讯,期间被先后拉到双凤桥卫生所、中医院、两江医院做体检、核酸检测等,因陈明禧血压高压为185,警察于当天晚上八点钟左右放他回家。九日上午,派出所警察威胁他到派出所签字,说对他监视居住半年。

这期间,重庆市江北区公检法机构开始运作对陈明禧的司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九点半,江北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陈明禧。起诉书中的检察官是刘捷,审判长孙红涛,书记员黄潇肖。检察长刘捷宣读起诉书后,陈明禧驳斥了所谓“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指控,说国家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也说自己一介平民,根本没有能力破坏法律的实施,并且国务院50号令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就被废止了对法轮出版物的禁令,所有的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达美律师所的程律师也说了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

在陈明禧准备自己最后陈述时,审判长孙红涛直接打断他,说不用了,并宣布择日宣判,然后还说:“陈明禧,你不要那么顽固嘛,不是看在你有一个未成年人要独立抚养,早就把你逮捕抓起来了。”陈明禧说:“那是你们在执法犯法。”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约十点,在江北区法院二楼第二审判庭,孙红涛宣读了对陈明禧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陈明禧的妻子王晓霞被迫害事实

王晓霞也多次遭当地中共人员等骚扰、抄家、绑架等迫害,主要事实如下: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王晓霞在广场炼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非法关押在所谓“学习班”强制洗脑,期间被非法抄家后刑拘一个月,于九月份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晚八时,渝北区双龙派出所教导员华伦、杨光荣等十余人围住王晓霞、陈明禧的房子,找开锁人强行开锁,到第二天早晨,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的队长刘洪维强行闯入王晓霞房中抄家,还当场打断王晓霞的左手臂,将陈明禧劫持走。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王晓霞早上出门上班途中被人绑架。原来是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办事处的梁××指使人员将她劫持到卢山村望乡台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王晓霞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给北碚区蔡家镇金科城工地的民工免费送神韵艺术团的表演光盘时,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国保支队警察伍永东、邹胜勇绑架。王晓霞因血压高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点,重庆市北碚区法院第二次对王晓霞非法庭审。当天还未开庭时,王晓霞自述头昏头痛,但审判长仍坚持开庭,要家属将王晓霞扶入法庭。王晓霞还未走到被告席,就昏迷不醒。

陈明禧及亲友恳请法院停止庭审,赶快抢救,但法庭以需要领导批准为由,不准送医。直到三十多分钟后,法院领导到场查看了才准家属送到北碚区中医院抢救。但医生说送医太迟了,王晓霞已出现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等严重后果。虽然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每天医药费要五千元,还是没有挽救她的生命,王晓霞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点过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陈明禧、王晓霞遭迫害更多详情请见《庭审中昏迷导致死亡 法庭阻止抢救该当何罪》《重庆法院非法开庭 45岁王晓霞被迫害致死》《重庆陈明禧被警察绑架 回家后被监视居住》

迫害陈明禧责任人:

江北区法院:
审判长:孙红涛
陪审员:彭郁潇、李红微
书记员:黄潇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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