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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岭县法轮功学员贾井和又被非法判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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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法轮功学员贾井合,日前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判五年,上诉后被非法维持原判。贾井合现已被从松原市看守所转到吉林监狱继续非法关押。

由于中共严密封锁消息,有关贾井合遭绑架、关押、非法庭审的迫害情况有待进一步曝光。

据明慧网二零零七年报道,贾井和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重刑: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贾井和在家中被长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文等警察绑架,警察非法抄走了电脑、激光打印机、复印机,真相资料及光碟、纸张等耗材,价值一万余元。警察将贾井和非法关押当地看守所,不让家属见人。后伙同吉林省公检法非法判贾井和七年重刑。判决后才通知家属。家属上诉,中共法院又维持非法原判。

贾井和被绑架关押迫害后,他的妻子靠打临时工的三百多元的低工资维持自己和六岁儿子的生存。

据悉,贾井和被非法判刑后,先被劫持到吉林省镇赉劳教所,后被转关到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四平监狱。二零一三年八月六日,四平监狱将包括贾井和在内的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到公主岭监狱迫害。

据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消息,四平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做奴工,规定生产定额,完不成的就要挨打。比如,做吉尔(手机电池的一个部件),规定每人每天做一千二百个,刑事犯人完不成定额,相应的每月得分要少一、二分,但对法轮功学员提高到一千三百个定额,完不成就要挨打。当时法轮功学员贾井和、刘小勇、石国良、徐红卫、庞世坤(被迫害致死)都被累的胸腔积水。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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