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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濂溪区检察院以99年法院通知批捕善良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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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刘惠萍女士,2022年9月26日被濂溪区国保大队警察以教正在上小学六年级的继子学炼法轮功为借口非法入室绑架、拘留15天,10月12日被非法转为刑事拘留,10月21日被濂溪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11月8日,刘惠萍丈夫向九江市濂溪区检察院办事厅(案管),依法递交控告该院检察官连真的控告书,濂溪区检察院一个叫江雅清(女)(主要接待控告、申诉等)的检察官接待了他,她看了控告书后说:你这个控告书大意是说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刘惠萍丈夫说:是的,现在是依法治国,“国家明确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并没有法轮功,执法要有依据,法无明文不为罪。江姓检察官说:但现在大环境都是这样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拒绝接收控告书。

11月10日,刘惠萍丈夫再次到濂溪区检察院办事厅找江检察官,办事厅的人说她不在,后来要求见检察长递交控告书,经过联系后告知说有专门负责的领导安排人接见他,随后不长时间,检察院的领导安排人给刘惠萍丈夫送来一份文件说,这就是他们执法的依据。

刘惠萍丈夫拿到文件后上网没有查到有该份文件,而且该文件连公章都没有。他又打电话到检察院案管办事厅询问:该文件网上查不到,而且连公章都没有,这是属于非法、无效的文件,怎么能依照这种文件批捕他妻子刘惠萍呢?办事厅的人回答,不需要什么公章,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文件执行的,你要有什么异议可以到市检察院去反映。

原来中共公检法在这么多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制造的冤假错案都是这么荒唐地发生的。按照现政府依法治国理念,刘惠萍的丈夫由于受疫情封控的影响,过一段时间准备到市检察院依法递交控告状。

刘惠萍,湖南常德人,2021年和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钟庆淼结婚,于2022年5月她来到丈夫居住的城市九江市濂溪区,和丈夫及读小学六年级的继子生活在一起。刘惠萍尽心照顾先天发育迟缓的继子与她丈夫的83岁的老父亲。刘惠萍对继子如亲生的一样,给孩子做好吃的,连孩子的生母都说,这几个月,儿子脸比以前圆了一点,胖了一点,脸色也比以前好看多了。

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其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理念与邪教根本不沾边。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仅合法,而且应该受表彰。当今世界不会再有人认为基督教是邪教,但基督教在创立之初的三百年却是被当作邪教迫害的,这是人类的教训。在当今世界,是不是邪教,这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立法机构、司法部门能够判断的。说白了,这是信仰领域的话题,不是世俗权力机构有权、有资格干预的,邪教根本不是法律术语。

检察院给刘惠萍丈夫的那份所谓“文件”,1999年11月5日最高法院下发的内部通知[法发(1999)29号],要求各级法院组织本院法官学习贯彻人大决定和两高解释。且该通知严重违背了人大《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精神实质,突破了决定和两高院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该通知不具有司法效力,不能作为司法依据。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中没有确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这个《决定》共4条693个字,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没有。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中也没有认定法轮功就是邪教组织。 同样在这两个司法解释当中连法轮功三个字都没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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