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事中修去大执著

更新: 2021年09月05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四日】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在救人的过程中,每天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感受,有众生得救后的喜悦;有替不听真相的人的惋惜;有同修各自觉察不到的执著而引发的矛盾;有心性升华后的超然与洒脱等等。我们在大法中锤炼着自己,在做好三件事的同时,心性得到了升华。

一、向内找 修去妒嫉心

前一段时间,我和A同修总是一起出去讲真相救人。由于近来时常下雨,外面行人相对少了。一天是阴天,我和A同修就去了一些店铺、地摊寻找有缘人。后来下雨了,且越下越大,我们就走進一个商场讲真相。

当我俩从商场出来时,看到商场门口的衣橱里挂着很多要处理的衣服。其中有一件和我穿的一模一样。同修说:“看,那件衣服和你穿的一样。”我就问店员那件衣服多少钱。店员说:“六十九元,这是最后一件。”“哎呀,三年前我买的时候是三百多元呢!”店员说:“那你就买回去,换着穿吧。”

当时我想,自己不买吧,怕别人买回去穿上和自己撞衫;买吧,又觉的同一件衣服穿的时间长了,也就不喜欢了。正在这时,A同修说要试穿一下。她穿上后,感觉还行,就准备给店员付款。我一看就急了,抓住A不让她买,还说她穿着不合适,不好看。可A同修今天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平时买东西总要我给参谋参谋,那天却是非买这件衣服不可!

突然我感觉自己不对劲了,我这是干什么呢?就马上松开手,走出了商场,继续找自己的人心:太明显了,这是自私,不想让别人穿和自己一样的衣服。那个自私心的后面,还隐藏着不易觉察的妒嫉心、面子心,怕别人穿着比自己穿着更好看。原来,自己还有这么大的妒嫉心啊!

师父说:“因为妒嫉心在中国表现的极其强烈,强烈到已经形成自然,自己都感觉不出来。”[1]“因为妒嫉心不去会跟佛搞起矛盾来,能允许这种事情存在吗?那么怎么办?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1]

当我的心平静了下来时,看到同修带着那件衣服出来了。这时的我好象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我体会到了及时向内找,心性提高后的轻松、坦荡。

二、珍惜圣缘 转变观念

我们学法小组的E同修,打坐、发正念时老是犯迷糊。一次集体炼功时,我发现她有好多动作都不准确。当她做“单手冲灌”时,猛的一冲,我就不由自主的“嗯!”出了声(我地方言中的叹气声,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怨恨的叹气)。我猛的一惊,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失控。

我埋怨自己:都修炼二十多年的老弟子了,怎么会如此的失态?用常人的话说是太随便;站在修炼的角度上讲就是不严肃。再深挖下去,就是不敬师不敬法。

这时,我看到其他同修也都在注视着E同修,而她自己却全然不知。E即使是炼“法轮周天法”时都处于迷糊状态。炼第五套功法打坐就更别提了:身体歪斜的都快碰到身后的热水瓶了。

她这种状态已经有好几年了,每当同修给她指出来时,她总会说一些客观原因,状态一直没有改变。

虽然同修们都看到E的炼功动作完全不是师父要求的,都走样了,可再往深找,也是我们多年来形成的强烈的自我:高高在上、恨铁不成钢,看不起同修,而没有发自内心的把E同修当作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对待造成的,特别是我,只想改变别人,不想改变自己,没有修去自己头脑中党文化的败物,缺乏谦卑、祥和的心态。如果我们都能够放下自我,用师父教导我们的语气、善心去包容同修,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埋怨,也许那个干扰E同修的邪恶因素早就解体了。想想我们今天能够有缘在一起助师正法,救度众生,这是多大的缘份哪!我们不应该要首先改变自己吗?

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救度着未来新宇宙体系中的众生,在中国大陆这种严酷的环境下,在师父的大法中熔炼着的一块块真金,成就着一个个未来的王,这是多么难得、多么伟大、多么壮观、多么神圣的历史圣缘,我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埋怨的?还有什么理由看不上师父的圣徒!

当我写这篇文稿时,我才发现,其实E同修存在的问题我自己也有,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这么多年来,我在心性的提高方面真是很惭愧,眼里总是看到同修如何如何,却未能按照大法对照自己,实修自己。

师父一再告诫我们:“因为大法弟子成就的是更大果位,同时各自肩负着救度天体一方无以量计的众生,而且是高层生命,这么大的责任,因此要求在提高的标准上是极其严格的。”[2]“修炼与正法是严肃的,能不能珍惜这段时间,其实就是能不能对自己负责。这段时间不会长,却能锤炼出不同层次的伟大觉者、佛、道、神以至不同层次的主的威德,也能使一个放松自己的修炼者从已经非常高的层次毁于一旦。”[3]

师父的法敲醒了我,让我明白了:修炼就是修自己,而不是修别人。由于自己向外看的观念不转变,才造成E同修这么长时间的不正确状态。我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同修。

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一定要精進实修,在做好三件事的同时修好自己,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

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经文:《再棒喝》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