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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吉市82岁安福子被非法关押 亲人致信法官

更新: 2021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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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 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82岁的朝鲜族老人安福子又被警察绑架,关进延吉看守所。延吉市法院人员以四年前安福子老人因为阅读教人向善的著作《转法轮》而被非法判刑三年,并“监外执行”一事,称要“重新判”。

针对延吉市法院强加给安福子的罪名,并且要对安福子老人非法“重新判”一事,令安福子老人和她的亲人无法接受。

安福子请求法院出示相关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她的亲人抱着为他人着想的基点,致信给法官,该信的正文如下。

延吉市法院相关法官:你们好!

命运安排了安福子及其亲人与你们的这个缘份,你们是需要了解安福子的经历的,所以,在这封信里,会就安福子为什么会如此坚定的修炼法轮功,及安福子和她的亲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向你们和盘托出。因为三言两语实在无法说清楚,因此这封信篇幅稍长,占用你们的宝贵时间了,万望你们能耐心的把信看完。

法轮功让人身心健康

安福子,女,今年82岁,朝鲜族,是退休教师,副教授职称,现住吉林省延吉市北山街。原来安福子是个老病号,胃全部切除之外,还被医院诊断为混合性贫血、双肺炎、呼吸衰竭、脑血栓、巨幼细胞性贫血、全身浮肿,出现过病危现象,有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病例档案供参考。其中一次在抢救室,医生已经对安福子放弃希望。

然而,修炼法轮大法后,安福子按照真、善、忍做人,恢复了健康。终于,安福子无病一身轻了!才刚品尝到健康的幸福与甘甜,感谢至高无上的法轮大法,带着安福子走进了生命的春天。安福子认为没有法轮大法,她不知死过多少回了。

提升道德

法轮功不仅使人身体健康,同时也会提升人的道德。安福子老人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的心性,做事为别人着想。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天傍晚时分,安福子和家人出门坐出租车,当时她坐在司机旁的副驾驶位置。下车时,安福子的大衣衣角被车门夹住,司机不知道,一开车就把她拽倒了,车后轱辘便压过安福子老人的身体。当时,司机下车问她怎么样,老人就想起《转法轮》中的一句话“好坏出自一念”,就对司机说:“没事,你走吧!”

其实,当时安福子的手合谷穴部位破的严重,肉都翻过来了,可是,她不想给司机添麻烦,就没有说,用围巾包了之后,回到家。她炼功十多天,手就好了。

这里还有又一个神迹,车压过她那瘦弱的身体,没有任何损伤。几天后,有人从老人那天穿过的大衣内口袋里,取出的装有师父讲法录音的用绒布做的MP5包装袋,看到袋上留下了车轱辘痕迹,激动的说,真的是大法师父保护了你。

这样的好人,在修炼法轮大法,请你们想一想:法轮大法好不好?真、善、忍好不好?这样的好人,上天一定会保佑他的。如果把教人心变好、身体变好的法轮功叫邪教,那什么才是正的呢?

修炼法轮大法于民余国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被迫害之前,中国从高官到百姓一亿人修大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做更好的好人,人人受益,祛病健身有奇效,道德提升,身体健康,大法从本质改变着人。社会和媒体都是正面评价和报道。这里说一个明慧网记录的广东河源市“偷盗村”真实故事。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临江镇,有一个因“偷盗”而闻名的卢屋村。由于水土等自然条件比较好,市农委在村子附近开办了一个六百多亩的水果基地。没想到的是,村民们都把水果基地视为发财致富的摇钱树。每到收获季节,几乎是家家出动偷水果,到市场上出售。“偷盗风”成了当地政府治安管理最头痛的问题。即使每年动用很多人力、物力来看护果园,甚至将一些偷盗数额较大的人抓住,挂牌示众,但村民们照偷不误。

一九九八年初,法轮大法传到了这个小村庄。全村三百人,有八十多人每天参加集体学法炼功,自觉的不再干偷盗的事了。在这些人的带动下,这里的“偷盗风”得到了彻底的改变。这一年的冬天,村民们派代表,到广州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谈了他们变化的经过。

卢屋村的变化,正是那个时期法轮大法福益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法轮大法以修炼“真善忍”为核心,强调修炼者一定要重视心性修炼,提高道德境界。有学员说:“修炼者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如果是国家干部,一定是个勤政廉洁的好干部,如果是工人,一定是个遵章守纪的好工人,如果是普通百姓,一定是个在社会上有益于他人的人。”

法轮大法洪传世界

大法从国内洪传到国外,目前,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亿人都在炼法轮功。各国各级政府授予法轮大法的各类奖项、支持决议和信函多达五千多项。

在国外高学历的年轻人、各族裔的外国人修炼法轮功的很多,仅印度班加罗尔市就有80多所学校师生修炼法轮功;印度德里警察学校有3000多警察修炼法轮功;台湾有70多万人修炼——《转法轮》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每年五月十三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全世界各族裔人感恩李洪志师父将真善忍的普世价值传播给世界人民,使全人类的道德回升 。

法轮功学员就是按照《转法轮》这本书上讲的道理去做,一心为别人好,伤害别人的事不做,不管和谁发生矛盾和摩擦都向内找自己的原因,做错了一定改正,不去找别人的不是。

江泽民为什么迫害法轮功

其实,法轮功是修真、善、忍的佛家高德大法,99年7月20日以前,国内因为一亿人修大法祛病健身,道德提升,社会治安状况改善,真的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当时社会和媒体全是正面报道,几乎人人都知道大法好。

可是江泽民搞“假恶斗”,哪能容得下“真、善、忍”啊?非要把法轮功斩尽杀绝。他独裁呀,他手中有权利啊,他和中共互相利用,开动全部国家机器,发动了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22年了,谎言污蔑加暴力镇压,绑架公检法司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判刑,上百种酷刑致死、致残者多,最邪恶的是,大量活摘他们器官牟取暴利。你看中共多邪恶多残忍哪!可是,中共所有的媒体都不发声,不让老百姓知道真相。

全世界把法轮功加以镇压的只有中共和江泽民,这不是太不正常了吗?不是要跟国际接轨吗?怎么接的轨?这不是相反了吗?

现行的法规证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再者,从中国现行的法规文件上来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

延吉市法院相关法官们,你们公检法人员是执法者,可是你们是否清楚,在中国法轮功是合法的。因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被镇压至今,中国政府没有出台过一个法律文本(即使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公开文件)说法轮功是×教。

人大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唯一有权立法的机构,人大的决议才有法律意义。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没有提到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和六月四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两次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也同样没有提到法轮功。

由此可见,你们公检法人员才是最最可怜的,中共逼着你们做这丧尽天良的事情。让你们更加想不到的是,到了清算的那一天,还会拿你们垫背,作替罪羊,所以我们说你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零一七年二月,更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再次拿出,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跟前两次的“司法解释”一样,是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违反了《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再提醒一件事情:二零零零年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见公通字二零零零年三十九号文件)以及二零一四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公安部从新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都没有法轮功。这里想强调的是: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权力机构,人大的决议才有法律意义,人大是唯一有立法资格的。可是在全国人大《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里就是没有提到法轮功,而你们公检法却把这个《决定》作为法律依据来给法轮功定罪,这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和悲哀。

自一九九九年至今,公检法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除了上面提到的人大的《决定》之外,还有的就是《公安部通知》、《民政部通知》和“两高司法解释”。可是这些文件都违反了《宪法》第五条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这些文件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

另外,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新闻出版署第二次署务会议通过了第五十号文件,该文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签发,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文件废止了161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个被废止的文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达的《关于重审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00个被废止的是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制法轮功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制管理的通知》。这五十号文件说明,按照现行的有关法规,拥有法轮功书籍以及资料完全合法。拥有、复制、传播法轮功书籍、资料,不能作为给法轮功定罪的依据。这个五十号文件,在百度上查找《新闻出版署五十号令》,即可查阅。

综上所述,用“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完全是违法的。因为无数无数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而且中国法律也没有“法轮功是邪教”这一说。

“法轮功是邪教”这一说来自于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的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了这个说辞。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同样标题的社论。个人的讲话和报纸的社论不是法律,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以上的法律叙述分析,足以证明用“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来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确实是荒谬绝伦的无稽之谈。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而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正是你们公检法人员,因为你们把“上面”的所谓命令当作法律来执行。

请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其实再往深里分析,这场迫害真正受害的是你们广大的公检法人员。为什么?在中国,已有一批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几千场的无罪辩护,在他们的辩护词中有一句名言:“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在这里讲一下柏林墙卫兵的故事,因篇幅有限,简述如下:东德奉命守卫柏林墙的士兵,按命令开枪打死了一位要翻过柏林墙从东德逃往西德的无辜青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不到一年的时间,柏林墙就被推倒了,东西德统一了。于是打死人的卫兵被告上了法庭,他的律师为他辩护:士兵执行命令打死人不犯罪。可是众多大法官一致认为:你明明知道他就是想逃离共产专制的东德,逃往自由民主的西德,完全可以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你把他打死,说明你的良知有问题。法官认定:“当良知和命令发生冲突时,良知是最高的准则。”所以这位士兵还是被判了刑。从此以后,国际司法界就有了“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之说。

柏林墙的历史,在不久的中国大陆一定会再次上演。不是已经有法官在担心:今天我们判人家,到了那一天,还不知道人家会怎么判我们呢?可怜的公检法兄弟们哪!你们可得要做好思想准备啊。到那个时候,“上面”是绝对不会有人来替你买单的。

而且“上面”为那一天的来临,早已经做好了铺垫。比如《公务员法》第54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错案终生追究制”、“责任倒查制”。什么倒查20年等等,类似的法规正在不断的推出,在等候着你们。

卸磨杀驴也是中共历次运动的一贯手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就有800多个血债累累的骨干、军队干部被押往云南枪杀。之后,只是给了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证明。你们千万不能做被人蒙在鼓里,被人卖了,还在替人点钱的糊涂人哪!

善恶有报是天理

延吉市法院的相关法官们,跟着中共走是靠不住的,中共在中国七十年中搞的运动有哪次不是迫害人的?那个柏林墙的卫兵,他想不到柏林墙会有被推翻的那一天,而且会来的这么快。所以做人跟着邪恶走是危险的,只有跟着良心走才是最最可靠的。因为老天对人的取舍就是看人的良心,“善恶有报”是绝对的天理。只不过是不信神的人被表面的现象所迷惑,看不透罢了。

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等一大批被打下来的人,表面是因为他们贪污腐败,其实质他们都是因为紧跟江泽民和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而遭到的恶报。眼前的孙力军更是一个活生生的现世报的典型。他是中央“610”办公室的副主任,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正义律师心狠手辣,手段残忍。

再如为栽赃陷害法轮功而制作“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导演陈虻,竭尽全力为“天安门自焚”伪案的谎言传播到全世界的央视主播罗京,都是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却都先后得绝症而早逝。陈虻曾经说过:“谁给我钱,我就干!”是的,“上面”给他的钱,他花不完。可是,命没有了,要钱有啥用?那个罗京的病状就是淋巴癌、口腔溃烂,这不就是因为他诽谤法轮功的谎言说的太多了吗?

安福子及其亲人一度为该不该写以上这些善恶有报的事例而产生过犹豫,为的是怕你们不相信,相反会被认为是对你们的诅咒或者是威胁和恐吓,效果不好。再一思忖,这想法不对。让人都相信“善恶有报”,这是对人最大的善念啊!

真心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就能化险为夷,这样的例子多年来在全国比比皆是。就是在眼前出现的疫情中的武汉人,就出现了很多例这样的神奇故事。因为在法轮大法遭到迫害时,你还能明白是非、支持善良,这最珍贵的一念,就会得到上天的保佑。这不是迷信,这是“善恶有报”的天理的体现。

相遇是缘。安福子和她的亲人相信你们一定是个相信善恶有报的好人,愿好人一生平安。尊敬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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