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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桓仁县七旬老太张桂君又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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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本溪市桓仁县雅河乡法轮功学员张桂君老太太,今年七十二岁,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突然接到一警察送达的判决书,说给张桂君老太太非法判刑了,如果上诉,期限是十天。

张桂君老人毫不知情的、无辜的被非法判刑,没有履行过任何法律程序,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而且非法判决书是本溪市南芬区法院下达的。这正说明了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不讲法律的,拆穿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谎言。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琪等人参与迫害。

张桂君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逾二十年的迫害中,遭受近二十次绑架,曾经被非法劳教和判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二零零六年三月份,桓仁县雅河乡派出所所长王忠德带了两个警察闯进张桂君家里,非法抄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一盒十四盘师父济南讲法带和大法书十多本等。同年六月份,张桂君把揭露活摘器官的真相光碟送到雅河乡派出所,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两年。在那里遭受折磨迫害。

二零零九年,张桂君又一次被绑架,警察跟张桂君要五千元钱,张桂君不拿,被送马三家非法劳教两年。由于体检不合格,马三家拒收。

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张桂君和法轮功学员李新花在县中医院附近讲真相,上午八点多钟,610头子王奇和国保大队长王成刚把两人绑架到了法院。王成刚声称:“我有个姐姐身体多病,花了不少钱也没治好,听说法轮功治病有效,你们能不能教她炼功呀?”她俩很爽快的答应了。王成刚说:“上你们谁家,上张姨家?”张桂君说不行,王成刚就说:“那就上李姨家吧。”李新花也不同意。王成刚就说:“那这样吧,明天早上三点半我用车给你们送去,我回来上班还不耽误。”两人同意了。

第二天早上三点半,两人到那一看,王成刚没去,这时两个小警察来了,说王成刚有事,叫我俩来接。她们被骗上车,拉到了法院,有六、七个警察说是到辽宁省鞍山市医院检查身体。张桂君说:“我们不去,你们这是迫害。”两人被逼迫上了车,到了鞍山被迫做了全面身体检查,张桂君被检查出了全身是病。之后两人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张桂君和李新花在街上被桓仁县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奇绑架,并直接送到县法院,法院法官朱福臣下判决书,非法判李新花两年零六个月,判张桂君三年。当年七十五岁的李新花被送到本溪市,后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老年队。因张桂君体检不合格,被保外就医放回家,罚款一万元。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早上七点左右,张桂君老人从大市场出来,突然被四个警察三男一女架到车上,为首的是桓仁县法院审判长朱福忱。张桂君说:“你们干什么!?你们又迫害法轮功学员,我们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手里没有枪没有炮,我们就是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学法炼功没有病,怎么不好吗?”警察说:“上边叫我们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张桂君被绑架到公安局后,又换上另一辆车,车里还有警察当天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安玉华(女,66岁)。张桂君说:“你们把我们俩往哪送?”朱福忱说:“上沈阳看病。”到沈阳医院后,给两人被做的检查有:脑CT、心电图、血压(张桂君血压高达215)、眼睛、小腿、彩超等。检查结束后,朱福忱不放心,又将两人拉到桓仁县医院重复做了上述检查,一样不落。然后将两人拉到桓仁县公安局,逼张桂君按手印、签名。张桂君说:“我死活都不能签。”警察说:“不签就给手照个指纹像。”张桂君说:“更不行,我不能配合你们,我到什么时候都不配合你们。”张桂君一概不配合,这样持续二十多分钟,小警察一看没招,请示那个请示这个,请示了好几遍,说:“不签就算了,回家吧。”当天下午五点钟左右,张桂君被送回家。

(下面提供相关电话多来源于明慧网,或有变动)

王成刚,男,现年50岁,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610,职务:国保大队长:家庭住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西关村28号楼4单元202号 。王成刚原是桓仁
县五里甸子镇派出所所长,至2013年任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电话:13841474555、18340401117

王奇(琪),男,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610,职务: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家庭住址:桓仁镇龙启二期15号楼 3单元201,(基本参与对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电话:13842450422

包谏国,男,满族,1963年9月出生,桓仁县人,原是桓仁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后任桓仁县法院副院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电话:02448871805、18641468678

王思杰,男,1969年7月19日出生,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院,职务:刑庭庭长,电话:18641468567。

陈晓云,女,1983年12月12日出生,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院,职务:刑庭副庭长,电话:18641468568。

朱福忱,男, 1981年3月10日出生,工作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法院,职务:法官,多次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电话:18641468522。

孙金甲,男,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检察院公诉科:024-48860305;13842481825
王宏军,男,批捕科(侦查监督科):024-48105103

桓仁县法院
电话:024-48871809
院长:王其林

桓仁县公安局
办公室02448825506传真8829900 8825506
仇某(名字不详)(本溪新调任)局长
朱鹏亮 副书记 政委 办公室 024 48868102宿舍 024 48825616手机13842453888
张凤荔 副书记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8868103宿舍 024 48823660手机13842458989
杨本玉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8868109宿舍 024 48871677手机13842453999
李景富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8868107宿舍 024 48825281手机13842428666
赵 春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 8868106宿舍 024 47691566手机13842428555
韩秀峰 副政委 办公室 024 48868331宿舍 024 48833333手机15604144333
杜令波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8868108宿舍 024 43982047手机13842459909(原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基本参与对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夏永成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8868111宿舍 024 48871000手机13942499000
韩德利 纪委书记 办公室 024 4 8868105宿舍 024 48828328手机13842459696
王志强 副局长 办公室 024 48868120手机 15940000118
亓高升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 024 48825506 手机15041484466
李明富 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 024 48824435宿舍 024 48831396手机13842458577
耿延飞--公安警长
公安局警察:詹瑜,李朴森,周玉双,王倩倩,徐太明 ,汪捷,张宇。
公安刑侦大队:李林森。

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郭旭日 指导员
李玉海 万达 王峰 庄庆学 荀希生 张欣 由国旭(注:下面九个号码不是这几个人的号码,也是公安局人员的号码)。
15041462901
15941484031
18641439967
13941473610
13842457300
13322155583
13842455160
13942452208
13941403100

雅河公安派出所
王忠德 所长 024 4 8202370 02448830555 13050210555
郑殿儒 教导员 0244 8202370 0244 8837766 1390414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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