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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依法控告 行恶者胆战心惊

更新: 202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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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我的妻子一九九八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的一天,妻子单位的同事打电话说,妻子在工作单位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带走了。

我赶紧赶到派出所,没有看到妻子,只有两个警察问我说:你妻子还炼法轮功吗?我说不知道呀。警察骗我说,没关系,只要你说实话,把家里的法轮功书交出来,她就没事了。你如果不交,我们就去你家搜,那时对你的家人、邻居影响都不好。我只好回家将几本法轮功的书交给他们,又做了笔录。哪知道他们当天就以这些书籍和我的笔录为所谓“证据”将我妻子非法拘留十五天。我感到上当受骗,并开始四处找关系求人,经过许多朋友帮忙找关系,妻子才没有被劳教,最后还交了一万二千元现金给警察,也没给任何收据。

遭非法抄家绑架

二零一七年的一天晚上,像平时一样,妻子给师父敬完香后,我俩在餐厅吃饭,我吃完了正在看电视,听到有人敲门,以为是来查水表的,就打开了门,一看是两个陌生的男人,感觉不对,就要关门,但那两个人马上把门给挡上,挤了進来。我一看来者不善,马上回身想把师父的法像收起来,但那两个人马上阻止了我,并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我说你有证件吗?他拿出一张警察证在我面前晃了一下说:我就是你们都最恨的国保大队的某某某,听说过吧。妻子看到这种情况,什么也不回答他们,只是静静的双腿盘坐在沙发上(后来我知道她是在发正念)。

两个人要在妻子的房间里搜查,我问有搜查证吗,那个某某某从兜里拿出两张盖有公安局公章的纸,一张是搜查证,一张是传唤证,但都是空白的,没有写任何字,我也没见过这些东西,就拿起手机对着两张纸拍了照。

他们从妻子的房间里搜出了几本大法书籍、师父的法像、语音播放机、录音卡、那个笔记本电脑以及几张真相币。他们看到搜出来这些,就又打电话叫来几个人,并要将我妻子和搜出来的东西一起带走,妻子说:这些你们不能拿走,我哪也不去。那个警察对我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将你妻子和这些东西带走,希望你配合劝劝你妻子,如果强制带走,让邻居看到了,对你们也不好。我当时心里很害怕,就对妻子说:跟他们去吧。又对那个警察说,我可以跟过去吗?他说:你要是不放心,你可以跟过去。

到了派出所后,他们就将我妻子关到一间屋子里审问,妻子还是像在家里一样,一声不响的发着正念,那个警察又把我带到另一间房间里,向我问问题,还要给我做笔录。

我已经有过一次教训了,就说:我是来陪我妻子的,没有义务回答你的问话。他们一听,马上变脸说:那你来干什么,回去吧。我说:我陪我妻子,他说:那你到外面去陪吧,就把我赶到大厅里去了。那几个人与派出所值班警察办完交接手续就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派出所门口大厅里。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听到妻子在里面说要去厕所,我马上走到关她的那个铁门旁边,妻子很坚定对我说:我没事,我明天肯定回家,你放心吧。我心里说:现在不是你我能说了算的,你想在哪就在哪呀。我嘴上却说:明天我去找找朋友,看看谁能帮上忙。妻子说不用,我没事的。我又向她使了个眼神问:问问你的“朋友”,用不用给你找律师?她会意的点点头说:行,可以。值班警察对我说,你回家吧,在这里也没有用,明天上午才能办公呢。我对妻子说:那我先回去了,明天一早我就过来。

回家后,我想起来了曾经有一名同修来过我家。那是有一次,我家的卫星天线出故障了,她来我家帮助维修,我见过她但不太熟。第二天一早,我马上打听我妻子的朋友,某某家在哪住,她告诉了我她的地址,我马上找到那名同修,她看到我吃了一惊,我将昨天晚上的事说了一遍,她问我有何打算,我说:我想打官司。她说:我今天上午要去接一名外地的律师,她正在帮另一名同修起诉,中午时你过去与她见个面,听听她的意见和建议。

我从她家出来后,又赶到派出所,为妻子买来早饭后,到警察那里问了一下妻子的事会如何处理,他们说最快下午能给结果。这时,又看到几个老人進到大厅,原来他们的孩子昨天晚上在一家商店买水果,由于品质问题与售货员发生了口角,最后将水果扔在售货员身上。商家报警后,对双方進行了调解,小伙子向售货员赔礼道歉,并赔偿了水果的损失后,本来已经处理完毕,这时,警察接到一个电话后,又把这个小伙子给带到派出所,说商店老板不同意这个调解,就把这个小伙子给关起来了。这几个老人是他的父母和岳父、岳母,以及刚怀孕的妻子,他们说:孩子给媳妇买水果,年轻气盛,由于水果品质原因而争吵,扔水果是不对,但也认错了,赔偿损失了,但商店老板认识警察,非要处理这个孩子。他们跟警察说明情况,希望给孩子改错的机会,放了孩子,但警察把他们都赶到门口大厅,说听候处理。

中午我赶到预定地点与律师见了面,把我妻子的情况诉说了一遍,律师说:根据目前的状况,你妻子很可能被处拘留十~十五天,最好的结果是到期放出来。拘留有两种:一种是行政拘留,这种情况一般不会送交检察院提起诉讼;另一种是刑事拘留,这种情况公安局就准备向检察院报送批捕材料了。也有可能行政拘留后,又改为刑事拘留的。因此,这期间最好不要采取行动,可能起反作用。 我听后非常紧张的问,他们起诉的依据是什么?律师说:《刑法》第300条。我向律师道谢后立刻赶回派出所想了解情况。

下午三点多,一个警察告诉我:你妻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我向他们要处罚书,他们给我一张还没有盖公章的处罚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我提出与妻子见面,他们同意了。我把情况与妻子说了,她只是淡淡的说:我没事,不会有事的,他们说了不算。

妻子被非法拘留

直到晚上七点左右,我看到三个警察把我妻子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一起带出来了(听说那个小伙子被处五日拘留,他家里人很生气,说你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体检费和生活费也不交就都走了)。我妻子对我说:你开车跟在后面。我开车跟在警车后面,一直到拘留所。等我停好车后,警察过来说:你把她的手表带回去,手表不能带進去。我妻子对我说:你在外面等一会吧。我说:等他们出来我再走,你放心吧,我每天都会来看你,需要什么,我会准备好的。

等他们進去后,我向门卫询问了每天的探视时间后就回到了车里。想着以后的几天应该做些什么,才能让妻子在里面不受罪,平安的出来。忽然想起妻子平时总说“发正念,发正念”,但啥是发正念,我也不知道呀,但妻子对我说过,遇到难事时,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可能就是发正念吧。我就在车里反复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发下心愿:如果这次能保我妻子平安,我也要学法轮大法。

当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车外面一片漆黑,只有拘留所门口的几盏灯光。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拘留所的门开了,我想今天只能这样了,明天一早再来吧。但令我惊讶的是出来的不只是那三个警察,好像我妻子和那个小伙子也出来了。我赶紧走过去问明情况,一个警察说,你妻子血压太高,高压215,拘留所不收。警察说:你开车跟着我们吧。

我想可能还得回派出所办手续,就开车跟在警车后面。谁知警车向相反的方向驶去,我一惊,赶紧紧跟在警车后面,过了一段时间,警车直接驶進市内一座大型医院,下车后,警察说:你去给挂个门诊号,我赶紧去挂号,并跟進了门诊室,是一个年纪较大的女大夫给看病,我跟大夫刚说两句,一个警察过来问大夫:这能算高血压吗?大夫一看警察好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瞅了一眼警察说:不算高血压算啥?我是大夫你是大夫?出去!進来这么多人影响我看病。检查结论:我妻子是高血压,那个小伙子是心脏病,警察拿着诊断书就又回到派出所,对我说:明天再到别的医院看看,将诊断书交给我,近期不能外出,等你病好了再执行处罚。你们回去吧。

走出派出所后,那个小伙子对我说:叔叔,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你能带我一段路吗,我家在什么什么地方,我说没问题,顺路给你送到家。一上车,小伙子高兴的对我妻子说:姨,太谢谢你了,也太神奇了,我心脏从来没有任何问题,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是这样,我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我妻子说,不要谢我,记住我告诉你的话,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小伙子说,记住了。

他下车后,我问妻子是怎么回事,妻子说:这小伙子人很正直,就是做事冲动,我跟他讲了真相,讲了中共的邪恶,让他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明白了法轮功真相。同意三退,并一直在心里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就得到了福报平安回家了。我说我在拘留所外面也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了,妻子笑了。

行政复议申请

第二天一早,我和妻子就到同修家,告诉他妻子昨晚平安走出黑窝的好消息,并感谢同修们共同帮发正念。交谈中把我想控告黑警的想法告诉了同修,她帮我找了一些大法弟子用法律控告恶警等的案例,我看了这些案例,更增加了控告黑警的信心。

为了控告恶警,震慑邪恶,我开始对中国大陆现行的《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所谓的司法解释、新闻出版署档、民政部的文档等都進行了阅读和研究。看了这些法律、法规后,我突然发现一个事实:法轮功是合法的,更不是什么×教,而中国大陆的报纸、新闻中所说的却是非法的。没有一条法律确定法轮功是非法的,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出版的书籍。而新闻、报纸对法轮功的污蔑之词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决定对迫害我妻子的恶警提起行政诉讼。

我首先对区公安局给我妻子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并提出以下几点:

一、公安局持非法的搜查证(空白搜查证)到公民住宅進行非法搜查;
二、公安局在现场没有查扣物品的清单,没有经过我的确认并签字;
三、公安局持非法的传唤证(空白传唤证)将我妻子進行非法拘禁;
四、我妻子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现行法律,法无禁止就可行。

要求区政府撤销公安局对我妻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归还公安局扣押我的所有私人财产。

我将行政复议申请书递交给区政府有关人员时,那个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妻子被拘留了吗?我说:由于身体原因,没有执行,但这个处罚决定是违法的。因此,我要求撤销这个决定。他又说:你知道法轮功是违法的吗?政府不允许炼法轮功。我说:你可以上网查查,没有哪一条法律确定法轮功是非法的。他对一个办事员说:你查查,告诉他。那个小女孩在电脑上查了半天,说国家民政部有个公告。我说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暨常务机构才有权制定法律,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只能执行法律,没有权力制定法律,包括“两高”。

他看了看我说:你别说了,再说我叫人把你带走。我说:我正常提出行政复议,是国家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你为什么要抓我?他愣了一下说:那你把申请书放这吧。我说:根据法律规定,你应该给我一个收到回执书。他对那个小女孩说:你给他出个手续吧。我跟着她到另一房间里,他将我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收下,并给我一张收到回执书。我问她:你接到过类似的行政复议吗?她摇摇头。

过了大约一周多,我接到一个电话,告诉我行政复议结论下来了,让我过去取。第二天,我到了区政府,那个小女孩接待了我,给了我一张行政复议结论,只是把公安局处罚的理由复述一遍,对我提出的问题只字未提,结论是:维持原处罚决定。我问他为什么对我提出的公安局违法行为没做任何说明,她说:不清楚。我问:你们的领导呢?她说:出去了。我说:那只好将你们和公安局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控告

我回家后,就开始写诉讼书,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向市中级法院提出诉讼,在控告公安局违法的同时,控告区政府不作为,没有及时纠正公安局的违法行为。

当我将行政诉讼书交给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时,一个办事人员一看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就说:我得问问领导。过了一会,来了一名女法官,说这个不能立案。我问为什么,她说:不为什么,就是不能立案。我说: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如果不予立案,应给我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并给出理由。她说:不给你立案,也不给你出裁定书,没有理由,就是不给立案。我说:你们法院这是违法。她不吱声。

过了一会,忽然来了四个法警,一進大厅就问,怎么回事,让我们下来。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这时的大厅里除了法院的人,只有我一个人平静的坐在那里。法警奇怪的又问了一句:叫我们下来有事吗?一个法院的人说:你问领导去吧。这时那个女法官又出来了。我说你们法院违法,我去告你们。她说:去哪告都行,就是不给立案,还不给你出理由,上哪告都随便。

第二天,我又到市中级法院大厅咨询台,询问向哪个部门投诉立案庭的违法行为,有一个人告诉我可以打电话向监察室投诉,我按他给的电话,向市中级法院监察室反映情况,对方让我在楼下等。过了一会下来一个人,我把我的情况向他说明,他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我把书面材料交给他,他让我回去等回复。

结果等了一周也没有回信。我只好再次给市中级法院监察室打电话,对方说:已经给你协调了,你去找立案庭吧。我又给立案庭打电话,对方还是那个态度,不给立案,没有理由,谁给立案你找谁去。

就这样,我又打了几个电话,两个部门就这样互相推诿,最后无果而终。

震慑邪恶

过了大约一个月左右,有一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区派出所的,想跟我谈谈,我断然拒绝。但对方态度非常好,一再声称没有恶意,只是想与我见面谈谈,时间、地点由我来定。我想了想说:过半个小时在某某社区的花园见个面吧。对方说:好的,我准时到。我带了一份我给法院的起诉书就前往见面地点。

对方一见面就自我介绍说是某某区派出所副所长某某某,并问我妻子身体好些了吗,我们在办案中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吗?言语间露出想了解我申请行政复议的事情。我说:我已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我的诉讼书给他看。告诉他:虽然搜查、抓人不是你们干的,但后期处理过程和决定都是你们干的,从起诉书中你可以看到,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他说: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只是按程式办,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派出所的警察没有对你妻子使用过什么不合法的方式吧,这两个警察刚从警校毕业两年多,有一个工作也不容易,他们也来了,我担心你不想见他们,就叫他们在车里等着。我说:那两个办案的警察态度很好,但我起诉不是针对某个人,是针对整个事情的违法行为。他又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我的私人物品被扣押,到现在还没有归还,他把那两个警察叫来问了情况,那两个警察说东西现在不在他们那。

副所长又说:你妻子拘留的事,我们也不再提了,这事我可以保证,东西我也尽量给你要。但你也要为办事的警察考虑一下,他们有个工作也不容易,还很年轻。你个人有什么困难可以找我。我们告别后,他们就离开了。

从这次诉讼的过程中,我真正见识了恶党的邪恶,不论是公安局还是政府、法院,在民众不懂法的时候,采用欺骗的手段,用所谓的法律编织罪名陷害民众,但当民众用法律与他们抗争时,他们知道自己理亏,就开始耍起无赖,露出“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希望广大同修,要充分运用好法律讲清真相,共同震慑邪恶,阻止公检法司人员再对大法及大法弟子犯罪,救度更多的众生。

通过这件事情,我见识了法轮大法的神奇,更加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正法,也知道了修炼法轮大法是合法的。从此,我开始了听师父的讲法录音,看《转法轮》,与同修们一起学法、交流。虽然我走進大法时间短,但我也严格按大法的要求真修、实修自己,与妻子一起互相鼓励。吃了十多年药的我现在一粒药也不吃了,干体力活也不觉的吃力了,从小就急躁的爱发脾气的性格也改变多了。真的感谢师父,感谢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生!

由于自己是一名大法的新弟子,层次有限,只是把自己走進大法的过程写出来,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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