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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轮功学员杜景义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

更新: 2021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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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杜景义律师,被绑架、非法关押近两年,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再次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杜景义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近悉,杜景义律师被非法判刑七年,没有通知家属,上诉被中级法院驳回。

杜景义,六十多岁,职业是律师,居住在长春市绿园区,一九九六年学法轮大法,学法后身体的多种疾病全好,为人变的善良,愿意帮助他人。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杜景义及妻子崔玉秋和女儿一家三人被绑架。

当天早上四点多,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伙同长春义和路派出所两辆警车就在杜家门前蹲坑,早上六点多,杜景义出去买菜时,被警察绑架。警察抢走杜的家门钥匙,非法开门入室,四、五个警察抢走家里师父法像一张、大法书三百多本、现金十万多(现家人已要回五万)等物品。两辆警车把三人劫持到长春义和路派出所,晚上十一点左右,杜的妻子和女儿被放回。

杜景义被非法关押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期间因全身长疥疮被送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杜景义的律师在会见杜景义时,被告知:案子已到朝阳区法院,杜景义本人已接到起诉书。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马丽,起诉书显示,警察非法抄家抢劫的所谓“物证”是经长春市公安局国保鉴定的。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一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主审法官王亚南,审判员姜辉、张丹。庭辩期间,审判员姜辉无理要求辩护律师出具在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当得知律师未开具备案证明时,提出立即休庭,非法要求律师作备案登记,并作有罪辩护,否则不准辩护。鉴于此,家属决定不再请律师,由身为律师的杜景义亲自为自己作辩护。

随后七月十五日早上,一伙警察又闯入杜景义的家中,再次将杜的妻子崔玉秋和女儿绑架。据悉,参与此次绑架的是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和朝阳区义和路派出所的警察。杜景义的女儿杜新被非法关押13天后释放,其妻子崔玉秋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也遭公检法人员构陷。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杜景义,审判员张丹居然以杜景义女儿是“证人”为借口,不允许他女儿参加旁听,并趁他女儿外出找其他亲属参与庭审的过程中,匆忙开始了庭审,当家属再次到庭叫门时,法庭拒不开门,再次开门时,被告知庭审已经结束,家属要找主审法官,也被无理拒绝。后通过法庭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次非法庭审还是通过远程视频进行,杜景义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律师接到朝阳区法院通知,十二月十一日对崔玉秋与法轮功学员于爱丽开庭。家属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情况,要求家属旁听。法官告诉家属说,家属不能旁听,这案子“特殊”。目前情况不知。

崔玉秋女士,六十八岁,曾在吉林大学图书馆工作,因在单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受到师生们的肯定,同事们都愿意和她在一个部门工作。一九九六年三月份,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原来有的疾病,包括心脏早搏、鼻炎、肾虚等不翼而飞;最重要的是,她在思想上知道了做人的道理,按照法轮功师父教导的真善忍法理做人做事,精神上有脱胎换骨的感觉。她因信仰法轮大法,做好人,屡次被绑架关押,曾经两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中共一直宣扬所谓依法治国,但从杜景义被绑架、构陷、非法超期羁押、非法要求律师做备案登记、非法要求律师作有罪辩护、拒绝作为证人的女儿参与庭审旁听、做贼心虚的匆忙庭审、其妻子和女儿被多次绑架和关押,无不暴露出中共的违法和罪恶,也在戳穿着中共“依法治国”的欺世谎言。


主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号:0431)
1、长春市委政法委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 邮编 130041 办公室电话 88921903
原长春市委政法委书记李祥
长春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延峰
长春市委政法委副委书记刘际阳
长春市委政法委副委书记由明言
长春市委政法委副委书记姜晓东
长春市委政法委副委书记张新甦
2、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邮编 130051 电话 88908082 88989110 88927558 88981704 传真 88982841
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吕锋
长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姜宏亮
原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国保)张玉龙
3、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45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8521362 88520040 传真 88521401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局长刘洪伟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政委拱文淮
4、朝阳区分局义和路派出所
地址 长春市长庆街845号 电话 85626148
朝阳分局义和路派出所所长李佳
朝阳分局义和路派出所警察高政伟(办案人)、于泽多、陈重石、王达时、于海滨、魏X越
5、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5377011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立庆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官马丽(公诉人,15904311296)
6、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8559200 88559394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院长 刘春梅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刑事二庭
主审法官 王亚南
审判员 姜辉
审判员 张丹(17643109078)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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