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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尚志市国保警察李志国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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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志国,善恶不分,跟随中共邪党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多次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非法抄家、侵占钱物等,李志国的这些恶行已构成犯罪。

1、跨地区绑架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罗彩森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晚上,尚志市国保警察李志国,跨地区在延寿县绑架了六十岁法轮功学员罗彩森,也同时绑架了在罗彩森家的法轮功学员景登琴。警察在罗彩森的家里非法抄走了一百多本大法书、三百元现金。

罗彩森、景登琴被非法抓捕后,警方没有通知他们的家属。罗彩森的孩子找到李志国问母亲的下落,李志国态度恶劣,不告诉罗彩森下落,还说你妈妈是政治犯。

罗彩森遭绑架的当天,她的孩子放在家里还贷款的私有财产五万八千元钱,被警察非法没收,并且不告知家属。在罗彩森的三儿子急需用钱时,才发现钱已丢失了。直到律师会见罗彩森时,才知道这五万八千元私有财产被警察以办案为由非法拿走。

罗彩森的孩子急需用钱,去找办案人员要钱,说家里急需用钱还贷款,他们就以调查为由推托,不想归还。

二零一八年十日八日,罗彩森的家属再次去公安局找办案人李志国要钱,了解案情,李志国拍桌子大吵起来,后来还拿来执法记录仪给家属录像。

当时六十岁的罗彩森女士被冤判一年六个月。

2、迫害杜永堂、栾翠柳夫妇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尚志市国保李志国、高剑平带十几个人,穿便装,开三辆私家车闯入延寿县杜永堂夫妇的家里。当时杜永堂不在家,这伙人首先强行把栾翠柳野蛮的绑架到他们的私家车里,然后非法抄家抢走的私人物品有电脑一台、手机四部、真相币三百元(五元、十元、二十元)、法轮功书籍一套。因为家人当时都不在场,具体拿走了多少物品不详,一共装走六塑料袋,扣押清单至今没有让栾翠柳见到。

杜永堂、栾翠柳夫妇是做大米生意的,家中周转资金大概有三万元也被这伙人抢走。此时正好亲属来访,跟他们说明这是买大米的钱,为什么随便拿人钱财?李志国等人却蛮横地说:“谁能证明这钱是他们家的?”

李志国、高剑平等人实施绑架、非法抄家后,还不甘心离去,就在栾翠柳家门口的车里蹲坑守候。杜永堂回家时,就在门口将杜永堂按倒、绑架了。然后,他们又到延寿县法轮功学员何福军家,将他绑架,并把何福军的车开走了。

杜永堂、栾翠柳夫妇被警察构陷,分别被非法判刑,栾翠柳24个月(哈尔滨看守所关押14个月,哈尔滨市女子监狱10个月)、杜永棠26个月(分别在尚志市看守所 、阿城看守所、呼兰监狱非法关押)。

3、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九日,尚志市公安局“610”、国保大队李志国、高建平等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丽华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大法师父法像、《明慧周刊》、若干真相币,并绑架了张丽华。

同时,还绑架了到张丽华家去串门的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张凤英、殷桂芹、刘淑香、高金娥。这些法轮功学员都被绑架到公安局非法审问。

另外,十一月九日还有法轮功学员王艳华、郑红霞发放真相台历,也被非法拘留。

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李志国
中文姓名拼音:LI,ZHIGUO
性别:男
工作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职务: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中国大陆的家庭住址:黑龙江省
电话号码:13804615555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27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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