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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又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除养老金

更新: 2021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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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地区法轮功学员养老金被非法扣发情况时有发生,明慧网公开刊登出来的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月就有八例。近日,又获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除养老金。

1、普陀区法轮功学员刘文英已被非法扣除养老金两个月

上海普陀区法轮功学员刘文英(女),76岁,原来一身的病,一九九六年炼法轮功后,获得健康,无病一身轻。在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后,因坚持信仰讲真相曾在二零一二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那个人间地狱她遭受了残酷的精神和肉体折磨。二零二一年新年前后,她被不明不白枉扣了两个月的养老金!

养老保险金来源有两部份,一部份是从劳动者个人工资里扣缴,另一部份是由劳动者所在单位缴纳,劳动者本人和所在单位对社保基金的贡献换来了养老金收入,这个养老金不是政府给的,政府本身是靠纳税人缴的税来养活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扣发申请人养老金的行为完全是违法和错误的,应予纠正。

目前刘文英已向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应提出法律诉讼、走访有关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

2、普陀区法轮功学员吴煜琴的养老金被非法扣除

上海普陀区法轮功学员吴煜琴(女),70岁,曾因发真相资料被摄像头监控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九日被普陀区六一零等非法拘捕,后被静安区法院非法枉判一年六个月,从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九日被非法关押监狱迫害。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收到上海黄浦区社保中心通知,被告知从一月八日起要停发养老金(一月份的养老金已被扣除)。

吴煜琴于一月四日与她丈夫一起上访了黄浦区社保中心,专管负责人吴迪(女)接待,其态度专横无理。吴煜琴老人一方面善意地讲述信仰自由、自己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做好人无罪及二十余年来被迫害的事实真相,希望她明白真相;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指出扣发养老金是违宪违法的。吴煜琴还专门请了律师发了函,他们不但拒不接受律师发的函,还恶意中伤,吴和她丈夫还专门写了给黄浦区社保中心有关违宪违法的条款等信件给专管人员和负责人,他们也拒不接受。

目前吴煜琴老人又写了申诉书走访,并状告有关上级部门和负责人,目的还是劝善,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员快快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否则害人最终害的可是自己啊。

3、法轮功学员管龙妹被扣发养老金

二零二一年一月,上海法轮功学员管龙妹的工资卡上没有养老金到账。后查询到被杨浦区社保局停发(退休前工作单位是杨浦区的)。杨浦区社保局工作人员说,要管龙妹退还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期间的养老金,并拿出宣传手册说是“法律”依据。后说可以考虑管龙妹的基本生活、每月扣除部份。由于管龙妹之前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就听信了他的话,最后协商每月扣600元,加上革去增资部份,相当于每月扣1200元。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杨浦分中心

上海市江浦路736号 021-55807458

4、法轮功学员施雅娟被扣养老金情况

上海法轮功学员施雅娟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日在信箱里收到了上海市黄浦区社保中心发来的告知书,要施雅娟去黄浦区社保中心一次,说因存在被判刑的情况,相关期间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对于多领取的养老金(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黄浦区社保中心将予以追回,并将根据后续核实情况调整养老金水平。如有异议收到告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至社保经办处。

于是,施雅娟去了黄浦区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自称唯一的法务专员给了施雅娟两张复函,一张是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的劳社厅函【二零零一】44号,一张是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的劳社厅函【二零零三】315号,后一张是对前一张函的补充说明。然后又给了施雅娟一张告知书,说是黄浦区社保中心已调整施雅娟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期间不符合基本养老金增资条件,说施雅娟多领了139269.6元的养老金(200704—201003养老金及201004—202012差额),收到告知书起五日之内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来黄浦区社保中心将暂停发放施雅娟的养老金,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国家和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施雅娟从二零二一年一月起就分文无收,中国新年前施雅娟与所在居委相关负责人说了养老金被扣一事,所在居委一次性给了施雅娟节日补助500元。

施雅娟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向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在二月十八日打了上海市民热线12345之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沪人社复受字【二零二一】第63号。

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自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没有报工号)打电话给施雅娟,说是可怜施雅娟是一九五五年出生的,被暂停发放养老金了,要是施雅娟愿意的话,每月给1200多一点的生活费(原来的基本养老金是每月4504.4元),这位工作人员说可以为施雅娟努力一下,只要回答愿意还是不愿意,施雅娟说不愿意。对方就把电话挂了。电话中施雅娟问对方表示给点生活费的依据呢,对方就不搭理。还表示你要不愿意,这条路(指复议)是走不通的。

5、法轮功学员王作善被非法扣发养老金

上海法轮功学员王作善,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二零一二年五月六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提篮桥监狱,期间遭到精神和身体上的残酷迫害。后王作善与家人逃离中国大陆,现已流亡海外。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下旬,上海静安区法院下达通知到上海社保中心静安分中心,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起全面停止发放王作善的养老金,还提出要追回非法判刑期间已经领取的17万9千多元的养老金,然后重新测定每月养老金数额。

养老金是每个参与工作的公民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并且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本身就是非法的,更加不应该根据非法判刑的前提剥夺公民合法的收入。希望相关人员,不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的迫害政策,补发法轮功学员王作善的养老金,停止对所有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为你们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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