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举报平台运用法律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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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四日】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登载了一篇《利用举报平台窒息邪恶》交流文章。我想在此谈一下自己也是利用12337举报平台,在今年二月至八月第一批全国政法大整顿后,控告相关单位的效果。

今年七月,我把基层公安机关及警察个人、看守所警察、区政法委有关人员参与迫害、剥夺我的生存权的情况,通过12337网络举报平台投递了举报控告,同时还邮寄了举报控告到政法整顿督导组(注:邮寄材料要保留证据,把邮寄凭证放在信封空白处以及贴在信封上的挂号单一起拍照,在信封的左上角写上邮寄的控告状或举报信,两天后上网查询信件是否收到,再把接收信件的凭证打印出来,也可以拿上邮寄凭证到邮局请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出来,保存作为证据)。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搞政法整顿,主要是政法委所管辖的公检法司,当然也包括政法委。一个是通过网络举报、控告、一个是通过邮寄举报、控告,一般都是实名举报、控告。我感觉网络平台的效果及时、有效、安全。

九月初,我接到了两个举报控告的电话回复,虽然他们想狡辩、逃脱违法行为的审查,回复我,说什么“经核实,反映几个问题的线索是不属实的”。我要他们给我出具书面回复。他们说,核实的内容只能给他们的上级部门,举报人只是电话告知。如果不服,可以继续控告。

他们不出具书面回复是违法的,他们害怕留下他们的违法证据,我们起诉他们,这也是我的疏忽大意,在举报请求事项里,没有注明一条:请求书面回复举报人。我将继续举报,要他们拿出不属实的证据,同时我也要突破自己,去相关单位调取证据。

另外两个单位没有给我任何回复,我把查询受理進度线索编号通过12337平台发给他们,留言:两个“查询受理进度线索编号”至今没有给当事人任何回复。

我再一次向12337举报平台投诉。没想到,第二天,就接到了被举报单位看守所的电话。按理,被举报人是没有权限向举报人了解情况的,看守所的上级部门才有权限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作出答复意见书面回复。如果我不满意他们的回复,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

因我投诉了四个部门,只有两个有回复,邮寄的控告资料容易被当地的地方政法人员拦截,或者他们收到举报材料也不给予回复。在目前的情况下,邮寄材料回复的比较少。网络平台就比较方便,效果也很好。

曾被非法关押的看守所的大队长给我打电话时,被上级部门追责,能感受到他很心虚,说话都有点结巴,说约个茶楼,向我了解一下情况。他问我是向哪个单位投诉他们的,是市长信箱,还是哪个单位?我说,是有这么一回事,没有直接告诉他我向哪个单位递交。实际上,这个是不能告诉他的,因现在地方政法委对抗整顿,有些递交到地方巡视组的信件被拦截或者收到了举报信也不回复,就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因地方政法委就是他们的保护伞,他们不怕这些举报控告信件。所以,他没有问我是否递交到巡视组;12337网络平台,他们是不敢怠慢的。只要他们不作为,我们的举报材料写的合乎规范,一般都会有回音。

因第一批政法队伍整顿有很多信件没有受理,反响很大,很多冤假错案、遭遇不公的公民都往上告。所以,后来又来了一个“政法整顿回头看”,地方上有所收敛,但还是不乐观。

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整顿是针对省级政法体系(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省级监狱、派出所、看守所、区市公安局),我在当地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都递交了控告举报,无论是否受理,这个机会是不能错过,因为多年来,我一直在举报当地区政法委剥夺我的生存权,都没有得到解决。

在与同修交流中,得知与写控告的心态与表述有关。同样到巡视组递交材料的同修,几年前,就得到解决,而且还补发了多年扣押的工资。

今年三月份,我地同修被构陷到法院,不准律师阅卷,后来律师就此事投诉到政法队伍整顿组,很快法官就通知律师去阅卷,律师还把视频资料也拷贝了。

而看守所大队长与我曾被非法关押的所在监室狱警,在我再次投诉12337举报平台的第二天,到我居住地附近的一个茶楼见面,他们与我见面的目地就是,让我认可他们违法行为,我说,如果举报控告内容不属实,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看守所,给我戴手铐脚镣,说是我让同监室的一个老年同修不吃药、让他炼功……在押人员戴械具是有规定的,不管怎样,他们给我戴械具,是违法行为。还有就是,我的庭审笔录没有看完,就让我签字,我告诉警察,我还没有看完,让我拒签,在我只签收了判决书,警察就把判决书和庭审笔录一起拿走,在没有判决书的情况下,写了上诉状。

这次看守所接到权威部门问责,在政法整顿运动中,真正被追责,他们是恐惧的,他们这么急切地与我见面,主要还是想化解矛盾,不让我告他们。

通过这件事情,我体会到,大法弟子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运用法律反迫害也是制止迫害,救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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