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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女子监狱警察唐安智的罪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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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明慧网报导,重庆市女子监狱主管洗脑“转化”的警察唐安智,于二零零七年就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至今已有十四年了。在这十四年里,不知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其直接或间接迫害,遭受了肉体和精神的残酷折磨,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

以下是唐安智具体参与迫害的一些事实。

一、谭昌蓉被殴打、辱骂、虐待,长时间电棍电击

法轮功学员谭昌蓉,72岁,家住重庆潼南区太安镇,修炼法轮功后诸多顽疾不翼而飞。二零零四年被诬判九年,先在本县,后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劫持去永川女子监狱继续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谭昌蓉因为不“转化”,被弄去一监区特别严管:全天二十四小时六个互监监视着,不准任何人跟她说话,经常被打骂,被电棍电。每天要打扫五层楼的门窗、厕所、地面、走廊等所有清洁卫生两次,晚上还要做“作业”,早晚各一小时洗脑学习。因不背监规不做操被罚站,直站到五月,双脚肿到膝盖头都不让坐一下。狱警唐安智强制她看已“转化”了的刘某某写的东西,她坚决不看。在一个大家都睡熟的深夜,互监宁丽华把谭昌蓉叫到洗漱室,先用拳头擂她的胸部,再用双手指死卡她的奶头,又用指甲挖她奶旁的肉,真是痛得她撕心裂肺呀!接着唐安智口述,宁丽华执笔写“五书”,随后硬拉摁着谭昌蓉抄了一遍拿走了。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谭昌蓉在家门前给一个男子讲真相被诬告,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同年九月底,谭昌蓉再次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在一监区,狱警唐安智除指使、纵容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体罚、虐待外,还亲自动手殴打、辱骂谭昌蓉,长时间用电棍电击她,逼她转化写“五书”,谭昌蓉全身到处满是电击伤痕。晚上洗澡,包夹犯人都把眼睛闭上不敢看她身上的伤痕。包夹犯人议论说:“好难看哟,全身都是触满了的,触得好老火哟。”

唐安智想在三十天里“转化”谭昌蓉,没成功,就叫四个包夹白天晚上轮流迫害她,不准睡觉,包夹只要见她闭眼,当时是十二月份,就提起她的棉衣领,将冷水从头顶淋下去,全身都湿透了不准换衣服。她从来都没穿过一天干的衣服。 不准大小便,拉到身上也不准换,流到地上,就逼她用自己的干净衣服擦,然后扔掉。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扇耳光,拳打脚踢,将头和身子往墙上和铁床上撞,谭被打得遍体鳞伤。数九寒天只准她穿薄薄的一层(并且将前后的窗户打开,让她受冻),让她打光脚,蹲在地上(蹲军姿,不准动),一动就拳打脚踢,扇耳光。

唐安智多次亲自动手打谭昌蓉,扇她耳光。谭昌蓉说:你不是受过高等教育吗?为何张口就骂人,还动手打人?打人是违法的。唐安智说:你不转化,老子就是要打你,这是监狱,是暴力机关,你是失去了自由的人,今天是老子的天下,没有你龟儿子说话的权利。老子起了一天的云,没下到雨,那怎么行?骂你打你又怎样?你去告我,我不怕,下十八层地狱我去就是。没有哪个人敢和我对嘴,你居然敢和我对嘴。

唐又来打谭昌蓉,扇耳光,还说:你转不转化?不转化老子收拾你的办法多得很,把你两个儿子叫回来,在监狱外面租房子,天天叫他们来给你做思想工作,不准他们去挣钱,你以为共产党的钱那么好挣吗?谭昌蓉说,转化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唐安智说:那不行,到了我这里必须转化。要人人过关等等。

接见日,谭昌蓉儿子来看她,唐安智说不行,你要放弃法轮功才准接见。外面警察不断打电话来催,唐安智就当着谭昌蓉的面造谣污蔑说谭昌蓉不愿意出去接见。

二零一七年夏天,谭昌蓉已经在四监区了,四监区要她写思想汇报,她不写,四监区就叫一监区的唐安智来收拾她。下午四点多钟,唐安智来后,不准谭昌蓉吃晚饭,把她带去教学楼无监控的房间,让她蹲军姿,不准换脚。直到晚上12点多,又扇她耳光,说不写就不准出这个门。谭昌蓉说你是一个警察,我几十岁了,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按规定不准刑讯逼供,不准打人虐待,你是在执法犯法。唐安智说你没有权利和我谈法律。谭说我几十年来,见过很多运动,文革时期打死人、打伤打残人的,运动过了,最后都受到了惩处。因为被唐安智在盛夏酷暑折磨八、九个小时,又不准她吃饭,谭昌蓉昏倒在地,唐安智还说是在“痞”她。

走出冤狱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谭昌蓉向重庆市司法局和监狱局实名举报自己在重庆女子监狱遭到狱警唐安智殴打辱骂,用电棍长时间电击,逼迫她“转化”、放弃真、善、忍信仰,并指使、纵容刑事犯罪服刑人员对她进行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的犯罪事实。谭昌蓉再次被绑架、构陷和非法庭审,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复盛看守所已有三年之久。

二、丁红梅被性侵犯、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

丁红梅,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离开重庆女子监狱,在不到三年的时间,被狱警唐安智指使、纵容包夹对她打、骂、踢、撞、摏、扇耳光、拧、用一切能使用的物品器具做凶器,酷刑体罚、强迫长时间站军姿、双手提水桶、端水盆、不准吃饭或强制吃食、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漱、酷暑不准洗澡洗衣、性侵犯、冻、热……等酷刑折磨,致使丁红梅全身伤痕累累,左手腕严重错位、胸部骨头鼓起一个硬包至今未愈。

除了肉体的酷刑折磨,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被强制逼迫写“五书”;身体一拉一层皮,全身淤青随处可见,双脚皮肤象腊肉皮一样,两腿肿胀;精神高度紧张,不说话,只做事。随时要挨打。睡眠不足,人已经变得傻乎乎的,没了起码的应对能力。在一分一秒的煎熬高压下,丁红梅多次产生想死的念头,但她决心挺住每天的煎熬,一定要活着出来,用她的亲身经历控告李晓娟、唐安智代表的监狱黑恶势力!

三、李正英被迫害昏倒多次

李正英,重庆市铜梁区70多岁的善良老太,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李正英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九龙坡区走马镇),在重庆市女子监狱被残酷迫害。狱警唐安智和一监区狱警每天对李正英轮流非法审讯、问话。指使包夹犯人每天强迫李正英站着背监规、写心得体会、诽谤师父、诽谤大法。写的心得体会被包夹犯人刘燕、刘召军看后撕烂,逼李正英按她们的要求写。不按她们的要求写,就每天从晚上站着写到天亮,每天熬通宵。

李正英曾昏倒多次,包夹犯刘燕、刘召军从二楼将她拖到一楼监舍,说她装死。几个罪犯轮流踢、打李正英,用扫把戳、泼水。后来李正英昏迷了,什么都不知道了。刘燕报告给唐安智后回来说:“唐警察(唐安智)说了,她装死耍泼,把她抬出去,甩到外面操场坝暴晒,看她还敢不敢装死,死了用席子一裹就完事了。”

四、曹学均被迫害不省人事

曹学均(曹学君),女,家住重庆璧山区,老家是重庆市铜梁中和乡村农民。因一身病,一九九八年经一个医生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一身病全好了。二零一五年八月,曹学均在铜梁区发真相资料救人,被受中共毒害的人举报,被非法抄家、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被铜梁看守所送重庆市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曹学均拒绝所谓“转化”,就天天被罚站,把腰椎整伤了,天天都遭拳打脚踢,打得站不起了,倒在地上。狱警唐安智还叫人来拍照,叫所有的法轮功人员和包夹来看,照着相说她耍横撒泼。

唐安智指使包夹犯人天天逼她“转化”,逼写污蔑大法的文章,不写就拳打脚踢,不让睡觉,说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睡,吐口痰也打,蚊子咬了动一下又是拳打脚踢。白天黑夜都不准睡,困得眼睛闭一下,包夹犯人田立新、明进就对她拳打脚踢,用冷水泼她,还不准说话,一说话田立新就用厕所的又脏又臭的踩地的帕子来塞她的嘴,塞了好多次。田立新还说:再不“转化”,我就用夹过的卫生巾堵你的嘴。有一次,曹学均被重庆走马女子监狱一监区迫害的不省人事,屎尿全拉在身上,犯人掐人中穴,两个多小时才醒过来。狱警唐安智称,“不转化监狱死一两个人很正常,有的是办法,你是龙就盘着,你是虎就卧着。”

五、许晓琴遭受了精神上、肉体上的各种折磨

许晓琴,重庆市永川区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全身疾病很快不治而愈。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许晓琴在永川区西大街沃尔玛超市旁讲真相被绑架,后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送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女子监狱迫害,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警察唐安智是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期间,许晓琴遭受了精神上、肉体上的各种迫害,如:

1)用电棍电、打耳光、罚蹲、谩骂、长时间不让坐凳子。
2)除吃饭时大概十至二十分钟不等,和晚上看邪党新闻联播时半小时可坐,其余时间就是罚站。
3)开始不让睡觉,或每天十二点后才准睡,早上四点多又起床。
4)不让上厕所,尿湿了内裤也不让换洗,经常是一个月不准洗澡、洗头、换洗衣物、洗脸脚、漱口等,有时上了厕所不准洗手,用凉水泼。
5)克扣降低食物量标准,每顿只准吃一小口饭菜。
6)监狱狱警用谎言欺骗许晓琴父母、兄弟,挑拨他们之间的关系等卑劣手段洗脑。
7)利用高强度劳动在肉体上折磨,不准带水杯喝水,白天去厂房劳动十二小时,对外称是“技能培训”,旁边坐着一个包夹看着,就是要不停的干活,消磨意志和精神。

六、阳琴被打骂、虐待,强迫吃不明药物

阳琴,女,铜梁区市政局监察大队退休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拘留所、劳教所、女子监狱等地方,她曾受过残酷的人身摧残。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阳琴讲真相再次被非法关押,在重庆女子监狱,恶警及包夹犯人为了强迫她放弃信仰,收走阳琴内衣内裤甩了,鞋子也被甩光。热天叫她穿厚棉袄,冬天让她穿薄衣服,强迫她几天几夜二十四小时的罚站,并扣押饭菜。

包夹犯人张小琴还打她耳光、把牙齿都打落了。冬天她们强迫64岁的阳琴光着脚干整个社房卫生,以致把她迫害成高危高血压,拿些不明药给她吃,吃得口干舌燥、眼花缭乱的。狱警唐安智是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七、匡文英被羞辱、虐待和辱骂

匡文英,女,重庆市潼南县新华镇苦竹村。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匡文英被潼南公安局绑架,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匡文英被非法判刑七年。几天后,就被送到重庆九龙坡女子监狱。一到监狱四监区,就被强制剪发,周身脱得一丝不挂的所谓“搜身”,狱警唐安智出口就骂人,骂大法师父,把匡文英自己带的外套全部扔掉,强制穿劳改服,就是里面的衣服也全部被用油漆在背上印上“女监”,厚厚的一块,不印字就扔掉。三顿吃饭、洗碗、上厕所都必须到前门岗跟警察打报告,还必须按照她们说的那样打报告(犯人×××,请求××,请指示),警察批准了才行,否则就不准吃饭、洗碗、上厕所。因她不背监规,就不准她坐,从早上起床,一直要站到晚上十二点才准睡觉。

八、唐西秀被侮辱、虐待、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唐西秀,重庆潼南人,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左右被劫持到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被迫害的严重病态,因拒绝所谓的“转化”,被一监区主管洗脑迫害的狱警唐安智在寒冷的冬天把她的衣服脱掉,只穿一件短袖,强制她站在屋子中央遭受侮辱,狱警让所有刑事犯人去观看。

二零一六年七月底,重庆女子监狱所谓“教育科长”李晓娟在教学楼召开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知识讲座”会上,公开供认害死了唐西秀。她说:你们那个唐西秀(七十岁),多么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不也死掉了吗?当时有四十人左右的法轮功学员以及每人的三个互监包夹人员在场。

九、张臣英被迫害致人体变形、瘫痪在床

张臣英,家住万州区北山小区,二零一四年一月去派出所看望被非法关押的同修,被劫持构陷,非法判刑五年。在重庆市女子监狱一监区,张臣英抗议迫害,拒绝所谓“转化”,被狱警唆使犯罪人员轮流监管迫害,不让其睡觉,吃饭每天只吃一两米,在张臣英不配合喊真相时打脸封嘴,每天轮流精神和肉体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端午节,张臣英因剧痛倒地,监狱医院对她的情况无能为力,一监区副监组的几个警察才把张臣英抬到重庆市九龙医院做手术,医院诊断检查是胃肠糜烂穿孔,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抢救才把张臣英抢救过来;住院几天后转回到走马镇女子监狱医院。重庆市女子监狱对张臣英野蛮灌食,致使胃溃烂,只能导管进食、排便,最后人体变形、瘫痪在床,狱医确定此人活不多久了。

为了掩饰对张臣英的迫害,使其尽快恢复,允许张臣英的丈夫(向学明)简短探视。但她儿子(向有为)被狱警以修炼法轮功为借口拒绝看望。之前张臣英的丈夫和儿子去监狱看望时遭到拒绝。张臣英丈夫不敢相信眼前就是自己的妻子:眼睛深深下陷,骨瘦如柴,像只有一张皮包裹着。张臣英被两名其他犯人夹扶在接见室玻璃的对面,和丈夫通话时声音微弱。

十、霍运碧被群殴、虐待,导致肚子长肿瘤

霍运碧,原涪陵区运输总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霍运碧在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警察跟踪、绑架、抄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她被涪陵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被非法关押到重庆市女子监狱。霍运碧遭绑架后,曾被警察强行带到医院检查身体,当时检查的结果是全部正常。而在重庆市女子监狱黑窝里,霍运碧遭到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五个打手把她按在床上打,头脸全被打伤了。

为了不让她叫出声来,他们用擦厕所的毛巾堵她的嘴;不准上厕所,尿顺着裤子流在了地上;整整一个月不让她睡觉;还经常被打骂;每顿只给一两饭吃,常常吃不饱。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急剧下降,眼睛也看不见东西,头晕天旋地转,右脚肿胀,肚子长了肿瘤。霍运碧被送医院做了大手术。手术后,在她身体虚弱不堪的情况下,狱警还强迫她每天劳动十小时,如完不成定额,还被迫加班到十二小时。

十一、赵四芳、王爱华被围殴暴打、虐待折磨

重庆女子监狱使用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罚站等各种体罚酷刑迫害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如:法轮功学员赵四芳、王爱华、秦丽、肖绍贵等坚持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一监区长期被严管,每天凌晨三点才准睡觉,凌晨五点必须起床,还要罚站十几个小时,并限制上厕所。

赵时芳、王爱华因拒绝“转化”,经常被包夹刘燕、王晓霞、高英、杨玲、江丽等拳打脚踢,拽着头发在地上围殴暴打。其它监室都能经常听到赵四芳、王爱华被毒打的惨叫声。

十二、王正芳3~4天不让上厕所

法轮功学员王正芳遭受重庆女子监狱一监区狱警及其指使的刑事罪犯包夹田志娟、杨洋(音)、王怡、王巧玉(音)的严重迫害,至少已有3~4天不让王志芳上厕所,因为王志芳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不“转化”),其中一监区五号监舍迫害法轮功学员尤其严重。主导洗脑(转化)迫害的狱警唐安智是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十三、秦丽被剥夺家属会见权,老父亲遭骂

重庆市女子监狱为掩盖迫害恶行,非法剥夺家属会见权。所有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被禁止家人探望、会见。秦丽的父母屡次到监狱探望都被拒绝,狱警唐安智公然对秦丽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破口大骂,事后,秦丽还要遭到罚站十几小时的处罚。

十四、周泽群被不明药物破坏中枢神经,含冤离世

全国先进教师、重庆市江津区四牌坊小学退休教师周泽群,在重庆市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监狱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八日通知家人保外就医,当时周泽群已经被迫害得不能走路,大小便中带血,面色苍白,被不明药物破坏中枢神经,没有记忆,字都不认识。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含冤离世。时年七十岁。

十五、郭传书被迫害致死

重庆市江津区退休工人郭传书,二零零四年在重庆女子监狱时曾被迫害瘫痪。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底再次被劫持入重庆女子监狱,二零零九年八月九日在重庆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时年六十二岁。

十六、肖绍贵被迫害致休克

重庆市永川区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肖绍贵,二零一六年二月被劫持至重庆女子监狱后,拒绝转化,遭到强制洗脑、剥夺睡眠、长时间罚站体罚等迫害,入狱不到一月被迫害致休克。

十七、无名氏一被迫害致精神恍惚

以下为无名氏一自述: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为救被中共邪党毒害的世人,让世人有一个了解真相的渠道,我开始制作真相资料。后来被邪党绑架、诬判,被非法关押到重庆走马女子监狱迫害。刚入监,我就被劫持到一监区,来了几个高大的女犯人把我带到一楼洗漱间进行强行脱光衣服搜身,我不配合,她们就对我进行拳打脚踢,我喊法轮大法好。她们就拿脏布堵我的嘴,鞋也没穿就被几个女犯带到监室,让我按她们划定的地方要求站好不许我乱动,我不听,她们就对我拳打脚踢、恶语相加,并画地为牢(两脚站立的地方),告诉我说:“如不配合这就是你每天生活的地盘。”我忍受着一切。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她们从肉体、精神上折磨我,每天强制给我洗脑,让我精神恍惚,最后被强制在所谓保证书上签字。

十八、无名氏二遭打骂、灌食、电击、虐待、剥夺睡眠等各种迫害

以下是无名氏二自述: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被劫持到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转入了重庆市永川女子监狱三监区,被逼强迫劳动、强制洗脑。女狱警唐安智随时随地找我,满口谎言诽谤大法,我就给她讲大法好,告诉她真相。她就开始骂我,讽刺挖苦,扑上来想打我。

后来三监区监狱长刘春燕和唐安智轮流对我进行转化,我被关进所谓“学习室”,由两个犯人看守,全天放《天安门自焚》的造假光碟,声音开到最大。我不看,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三监区监狱长刘春燕用电棍电我全身,连续几天,我被电倒在地上直滚,直到有次电棍没电了她才停止。

包夹犯人按住我强迫我看诬蔑光碟,她们把我掀倒在地下,我趴在地上,她们仍然反复放邪恶的光碟。早上七点多她们就把我摔到“学习室”的地上,放诽谤造谣的邪恶光碟,晚上犯人收工七点多,我才被拖回监舍。就这样迫害我一个多月。

在监舍,除我之外住了十五个犯人,狱警指使监舍的犯人给我灌食,十几个犯人就扑上来,按住我的脚、按我的手、按我的头,用筷子和勺子撬我的牙齿。她们把我口腔撬烂、牙齿撬松,也没灌进去。后来又把我拖到监狱里的医院强行灌食。后来她们白天叫我劳动,晚上那些犯人休息,我还要被强迫“学习”到十一点,有时是十二点,有时是凌晨一两点。

二零零九年夏天,重庆市女子监狱从永川搬到九龙坡区走马镇。监狱里的监区长三年一换,狱警也经常换监区。后来唐安智调到一监区。另一个姓樊的狱警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她强迫我写诽谤大法的东西,我不承认也不写。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把窗帘拉上、门窗全都关的严严实实的,手里拿着电棍逼我写诽谤大法的东西,我被逼的去撞墙,她才放弃对我的暴力逼迫。

二零一零年上半年,一监区成立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脑班,将各监区不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都被集中迫害。为首的是唐安智,另外有三个狱警,还有二十多个监狱犯人作打手和包夹。半天轮番播放“天安门自焚”等谎言,强迫看诽谤大法的书,写所谓思想汇报,强制洗脑,每顿吃饭前都要强迫唱邪党歌曲。我不唱,唐安智就罚我晚上“学习”和延迟睡觉,越到后来越加长延迟时间。唐安智采用了一套邪恶的手段来迫害大法弟子:要大法弟子在规定时间内洗完一楼到五楼的厕所,洗厕所只给刷牙用的那种小牙刷,厕所洗了后不用拖布拖,要用小毛巾一点点的沾干,超出规定时间就要剥夺睡眠时间,还要把厕所三个大桶装满水由洗漱间提到厕所。一位姓陈的五十多岁的大法弟子绝食抵制,狱警和犯人对她强行灌食,有时把她拖到医院里插管。狱警在她的食物里加了不明药物,后来这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唐安智指使手下的犯人对大法弟子行恶,犯人为争名争利,达不到阴谋就打骂大法弟子,有的同修眼睛被打青,犯人还诬陷说是自己撞的。

我经常完不成劳动量,长期被剥夺睡眠时间,身体与精神都备受折磨,头发都掉了。二零一一年五月,我被转入四监区。四监区是老弱病残专区,早上六点四十五就要出工,给监狱粘纸盒、缝皮鞋、按键盘、做玩具娃娃,到下午六点多才收工。如果有人来检查,监狱就叫在押人员说假话,说我们是八小时工作制,是“5+1+1”(五天劳动,一天洗脑,一天休息),其实是六天劳动,一天休息。

结语:

以上诸多迫害和犯罪事实,唐安智作为重庆市女子监狱主管洗脑“转化”的警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还只是冰山一角,不是唐安智罪行的全部。唐安智或亲自出面上阵,或教唆、指使、纵容、包庇其他刑事犯罪服刑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打骂、体罚、侮辱、虐待等。唐安智的行为涉嫌违犯了宪法、监狱法、刑法等条款,构成犯罪。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监狱法第十三条: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监狱法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四)侮辱罪犯的人格;(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在由中共江氏集团发动的这场针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中,唐安智只不过是在监狱前台表演的一个小小的棋子,说不定哪一天就是一个弃子。今天写出这篇文章,既是对唐安智所犯罪行的揭露,也是对唐安智的一次挽救,给她一个弃恶从善、将功赎罪的机会。

这些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任务是谁传达给你的?谁安排的?谁幕后指使你的?你不妨把这些证据收集保管好,多准备几份,分别放在不同的地方,或许有一天会有用。重庆市司法局、监狱局的那些罪恶,那些人和事,你可能也略知一二。还有,唐西秀、郭传书是怎么死的?哪些人干的?你好好回忆一下,整理整理,将来或许可以立一大功。

在此,也奉劝那些还在昧着良心执行迫害的监狱警察,在你们摧残法轮功学员的同时,也是在摧毁着你们自己的道德、良知和做人的底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等到报应临头的时候,才想起法轮功学员的忠告,恐怕那时已经追悔莫及,留给自己和亲人的只有无尽的痛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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