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春于春波被送监狱医院 仍面临非法庭审

更新: 2021年01月3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春波与妻子李凤霞(未修炼法轮功)去年十一月遭绑架和抄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家属打听到原定二月一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预谋非法开庭。鉴于于春波的身体情况,延后一周。家属去公检法各部门要求释放,均遭到推诿。于春波病重住院也不让家属见。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于春波与妻子李凤霞在长春市的家中被绑架,非法抄家。于春波在长春市租房居住,以卖早餐为生,供养家中一女儿就读高校。现家中的女儿学业正在紧张时期,父母双双被非法关押,孩子精神与经济都承受很大的压力。

十二月三十日,于春波与妻子李凤霞被构陷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一月十三日,家属接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狱警打来的电话,询问于春波以前的身体状况。说人现在监狱医院住院。

一月二十六日,家属打听到原定二月一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预谋非法开庭。鉴于于春波的身体情况,延后一周。家属去公检法各部门要求释放,均遭到推诿。于春波病重住院也不让家属见。

现妻子李凤霞(未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以下是于春波以往被迫害的情况:

一九九七年春天,于春波有幸得到了大法,知道了人来在世上的真正目的——返本归真,返回到自己的先天本性,回到自己先天最美好的家。从那时起他按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改掉恶习,改善了从前的火暴脾气和妻子很少吵架了,也不像以前那样好打架了,家庭和睦了,邻里和睦相处,社会关系变好了,他按大法要求尽量做一个说真话、办真事、善待别人、宽容他人的人。通过炼功他的胃病、肾病、痔疮等等疾病不治而愈。

二零零零年春,于春波投资数万元资金,搞了几个试点发展食用菌生产基地。试点基本成功,食用菌大丰收,许多乡亲们都找他合作,一起种食用菌发家致富。然而在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政策下,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警察开始对他下毒手。

二零零零年十月末,于春波正在基地现场收货,榆树市公安局警察闯到收购现场要绑架他,后在乡亲们的保护下他幸免于被绑架,却因此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生意不能做,辛辛苦苦发展成型的食用菌生产基地被迫中止,造成直接损失数万元,间接损失更惨重,使他在后来几年的生活中一直经济窘迫。

二零零零年末,于春波进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警察绑架到怀柔看守所,在那里遭到警察暴力逼问姓名,毒打:一天早晨八点钟,两警察对他用刑:抓住他的头发按在墙上用电炮打脸、打头、打鼻子,将他踹倒在地,穿着大皮鞋对他的胸、头、脸一阵狂踢,一直打到晚上八点,打的鼻口流血,全身是伤,行动不能自理。二十多天后,被劫持到长春驻京办事处,再次遭到毒打。

于春波被劫持回榆树市,被非法关押在榆树市拘留所,在那里遭毒打、辱骂,长时间坐板体罚。之后,于春波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将全省(白城、延边除外)被非法劳教的男性法轮功学员都关在这里。于春波被劫持到朝阳沟劳教所时,那里已经花巨款新盖三座大楼。从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到九日,包括于春波在内的四百名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狱警用各种邪恶手段折磨过。于春波被五、六个狱警用警棍、电棍轮番毒打一整天,这根电棍没电了换那根,三万伏电棍在脖子上、脸上、嘴上轮番电;警棍在扒光衣服的身上挨排打,狱警用大皮鞋将他的腿骨踢出一个个大包……他被折磨了整整一天,期间被打昏死过去,狱警用水浇醒过来,再继续用刑,他被打的不能动弹,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好地方。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六月下旬,劳教所再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一轮强制“转化”迫害,恶徒们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不让睡觉,体罚,用床板、木棒打大法弟子,不让睡觉;逼迫法轮功学员超强度走队列。他们还被逼迫做奴工,每天挖土运土,最高频次一分钟一车,一天达八百车;在炎热的夏天在砖窑的烘烤下干活,使人虚脱衰竭;在大地里锄草、剥苞米、拔萝卜……每日除了三餐外,就是干活,一天下来,累得头脑发胀,四肢无力。

那时,于春波的手上长了疥疮,烂的一个洞一个洞的流脓淌血,就是这样还让他去砖厂去干活,挖土方,他的双手结痂的地方、流脓的地方全部流出鲜血,第二天伤口刚刚结痂又被裂开鲜血流出,痛苦无比。就这样一天一天的在痛苦中煎熬,度日如年。于春波能从朝阳沟劳教所活着回家已是万幸了。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下午近两点,在长春市朝阳区于春波的饭店里,于春波和侄女婿、员工王敏等被绿园区国保伙同普阳街派出所十几人绑架。其中侄女婿不修炼。后女儿和女婿去说明情况时,还把女婿给扣留了。后于春波被非法拘留十天。十月二十三日家属去接人时,于春波又被绿园区普阳街派出所开着吉A3567的警车劫持。家属随后去要人,于春波于当日晚回家。


参与迫害单位:
朝阳区分局自由大路派出所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明水路6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5602099
办案人姓宋
蔡亮 所长15904411110、85683362
冯晓梅15904406400 杨春丽15904405383胡海13354304115张永群18946555577
宋波15904403067徐春蕾18343092627王东伟13604338878崔东久15568895467
王小凯15904403065刘旸15904418878张本涛18343092426邢宪东18844185858
国建超15904404280杨洪光13354300665赵林海15904404819
宋平礼 13194371456(办案人)
项文斌15904404507吴玉喜15904404753王宪友15904404826邸旭东15904403077
金立君 15904416243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邮编 130012 电话 88559200 88559394
传真:0431- 88559345
院 长 刘春梅 0431-88559227、17643109189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立案庭:
庭 长 闫欣17643109107
副庭长 王贵甫15904412675
刑事庭:
法官 曲栋 13596166414、17643109105、0431-88559231
分机号:6231(主审办案法官)
庭长0431-88559355
副庭长王亚南(女)88559354(办案人)
赵若愚0431-88559354、18604450313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130012 电话 85377011传真电话85887009
郭立庆 检察长 85303313
张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刘扬 (女)刑事检察部 0431-85887057(办案人)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女)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在第二看守所院内)邮编:130062
0431—87975151 87985252 84593939 84162707 84162712 84162705
所长刘英久043184162701 15904403366
政委金宇虹0431-84162702、15904403344
副所长15904403329

长春市第二看守所(男)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 邮编:130062
0431-85802280转8512 0431-87975151 87985252
所长 李宝林
政委 吴军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