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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王秋萍被非法判刑四年

更新: 2021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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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秋萍二零二零年二月绑架迫害,据悉,于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王秋萍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因发放疫情周刊被一位武警恶告。送到马路湾派出所,搜走了随身带的一千多元钱和手表、自行车和一张封城期间的某小区通行证。由两个和平区国保大队的人连打带骂的审问,王秋萍不配合迫害,没报名,没签字,半夜正念走脱。

和平区国保大队、马路湾派出所,对王秋萍一位手无寸铁六十五岁的老人,调动大量警力、特警、警车监控、定位、追捕王秋萍,追捕过程中王秋萍又二次走脱。

和平区国保大队、马路湾派出所,通过拍照,查出王秋萍的姓名、住址,家中去了三个警察抄家,所有的大法书都抄走了。

二月二十三日晚上,他们根据那个通行证,到居民家挨家挨户敲门,搜查,没搜到。

王秋萍三次走脱后于二月二十七日,再次被绑架,送往和平区精神病院迫害。

王秋萍被非法关押在精神病院一个半月多后,于四月十三日被和平区国保大队、马路湾派出所警察送往沈阳市第二看守所迫害。看守所拒绝家人送衣物、存钱,更不许律师接见。

和平区国保大队、马路湾派出所,为报复王秋萍,将王秋萍的案子构陷到和平检察院、和平法院。

王秋萍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四年。王秋萍曾经被劫持在马三家劳教所迫害一年多。王秋萍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迫害的详情,请见《沈阳王秋萍被绑架劳教迫害经过》。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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