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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轮功学员宋献兰被枉判四年半迫害离世

更新: 2021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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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宋献兰,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于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在陕西女子监狱被迫害离世。

宋献兰,生于一九五五年,西安市人,上世纪七十年代被招工进宝鸡工程机械厂,在那里工作直至退休。宋献兰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中共邪党一九九九年“7.20”迫害后,宋献兰一直传递大法真相。宋献兰、吴风茹、赵宝琴、秦丽洁、段宝军、张秋玲等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左右先后被金台公安分局国保一科、金台“六一零”及当地派出所等机构邪党恶徒绑架、非法关押。宋献兰、段宝军、秦丽洁被非法判八年;吴凤茹、赵宝琴五年六个月;王江梅三年。

宋献兰被丈夫逼迫离婚,二零一五年从西安女子监狱出狱后,因住房都被丈夫强占,就回到了西安原籍。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在西安讲真相时被高新区唐延路派出所警察绑架, 七月二十八日从西安看守所回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下午,宋献兰被莲湖区公安分局土门派出所警察绑架。构陷她的案子从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到莲湖区法院,只有短短的十几天,来不及请律师,七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办案法官霍彪和检察官何菲偷偷开完了庭。

家属认为,办案法官霍彪这样违法操作的目的,请律师介入,要求莲湖区法院重新开庭。女书记员说:霍(彪)法官判完案子就休假了,现在不在。书记员说不再重新开庭。

同年十月八日宋献兰接到被冤判四年又六个月,并非法处罚一万元人民币的判决书,宋献兰不服,认为起诉书中指控的那些事实不构成犯罪,即刻上诉至西安市中级法院并聘请了律师要求重新开庭。办案法官骆成兴欺骗律师说:面见宋献兰时,她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律师疑惑:她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为什么还要请律师?请律师就是为了开庭。

为了求证事实,律师不辞辛劳从遥远的外地再次赶来会见宋献兰,宋献兰一听说法官骆成兴说面见她时本人要求二审不再开庭,非常震惊,差点气晕了过去,她万万没想到一个法官会这样冠冕堂皇的撒谎!气愤的拔下吊针,不顾血流不止,挥起笔来迅速写下情况说明,严正申明:在面见骆法官时从来没有说过此话,如果骆法官不顾事实,她将不顾一切申诉到底,并用血渍在签名上按下了手印。

后来骆法官知道自己撒谎被露了馅,气急败坏地与律师吵了起来,并威胁要调查律师。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律师接到骆法官主办的二审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书”。

宋献兰被中共邪党恶徒绑架时身体各方面都很好,被非法关押期间出现脑溢血、高血压等多种病症,被关在安康医院,送往陕西女子监狱前检查身体患脑溢血,然后被送往西安市土门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检查出脑溢血等六种病,两天后,即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三日,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监狱。

家属探望时,被告知监狱医院检查身体患脑溢血、高血压三级、高危等七种病症,病情非常严重,随时可能出现生命危险,家属非常担心。

宋献兰于二零一九年下半年在西安陕西女子监狱离开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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