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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法轮功学员吴芳名被第二次非法庭审

更新: 2021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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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轮功学员吴芳名(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再次遭非法庭审。第一次非法庭审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中途因为构陷吴芳名的所谓事实和证据露馅,故而休庭。

在两次非法庭审中,吴芳名的儿子委托维权律师做无罪辩护。吴芳名现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怀化市看守所,已关押一年有余。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左右,吴芳名骑电动摩托车送家住阳光家园(小区)的八十多岁的老人唐秀英回家,没过多久,吴芳名即被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团结派出所副所长袁文杰,带领彭科源、潘茂林、段云宝以及国保张华等十多个警察绑架。这伙人开着车,扛着摄像机,闯入唐秀英家的一套房间,抢走两台手提电脑,两台打印机、40多个真相优盘、打印纸、1800多元现金以及吴芳名的电动摩托车等私人财物。吴芳名遭非法审讯和女警麻婕(警号080864)、张钰羚(警号081168)的非法搜身。

第二天,吴芳名的儿子到团结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故意推诿,不肯放人,说昨天下班前就把吴芳名送到看守所去了。在法轮功学员和她儿子多次讲真相、要人中,团结派出所和国保都说关37天就放人。然而这些麻痹人心的说辞,却掩盖着他们依然干着迫害吴芳名的罪恶勾当。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对吴芳名非法批捕。涉嫌罪名是利用Х教组织(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十一月四日,团结派出所副所长尹辉通知吴芳名的儿子说,吴芳名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罗织罪名,将构陷吴芳名的黑材料,移送至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鹤城区检察院受理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将案卷退回到鹤城公安分局补充侦查。同年三月十七日,鹤城区检察院以改变案件管辖为由,将案件移送到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四月二十九日,芷江县检察院再次将案卷退回给怀化市鹤城公安分局补充侦查。

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受理鹤城公安分局第二次补充侦查构陷吴芳名的冤案材料审查起诉后,狼狈为奸,以湘芷检刑诉[2020]72号文件,向怀化市芷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芳名提起刑事诉讼。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怀化市芷江县法院第一次开庭非法庭审吴芳名。吴芳名的一些亲友被要求用身份证登记后进入法庭参加旁听。非法庭审不到一小时,在维权律师的辩护中,公诉人指控吴芳名的所谓事实、证据露馅,审判长杨海军宣布休庭,随即在场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官与公诉人碰头开会,片刻后,维权律师被要求留下参与沟通,审判长杨海军再次宣布继续休庭,说是要开会,在场旁听的人员包括吴芳名亲友在内被全部清场。

会后从维权律师处得知,所谓开会,整个过程都是在看现场录像。公诉人在起诉书上称“将正在印制法轮功资料的被告人吴芳名当场抓获”,但现场录像表明,打印机和电脑都是关闭的,并没有运作,吴芳名只是在房里坐着,与公诉人指控的吴芳名正在印制法轮功资料的所谓事实明显不符。公诉人借“现场录像”之名做实吴芳名制作法轮功资料的所谓事实不攻自破,行构陷之勾当显而易见。庭审现场也无证人到庭作证,“证人证言”之名下,必然也是行构陷之实,历史将会见证,所谓“证据”,都是伪证。“开会”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午休时结束。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怀化市芷江县法院对吴芳名第二次非法庭审。两位维权律师给吴芳名做了无罪辩护。法庭除了吴芳名的儿子在场旁听外,其他亲友都被阻止在法院外,以疫情为由,不允许参加旁听。许多被阻止在法院外等候的亲友时时关注着吴芳名的身体状况(在被关押中已昏死过两次)和庭审情况,但不时受到法院工作人员(或公安便衣、国保,有的来自怀化鹤城)的骚扰,男男女女几拨人员混入亲友中,或温和伪善、或粗暴威胁地对吴芳名的亲友进行劝离和用手机偷偷摄像。整个庭审过程除中午用餐时间,一直到下午五点半钟结束,持续约八小时。

吴芳名,女,五十多岁,自幼体弱,患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小时候不能出门与小伙伴玩,总是被关在家里,上学都是由她姐姐背着去的,看了很多医生,吃了不少的药。整天在病磨中煎熬,觉得活着难受,从而也养成了她烦躁的性格。一次听人说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强身健体,吴芳名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炼起了法轮功,不久身体出现了奇迹,顽固的先天性心脏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了。过去爱骂人,修炼法轮功后不骂人了,为人和善了,遇事也知道为别人着想了。吴芳名按照法轮功 “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使她的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祛病健身效果显著,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却受到了以江氏集团为首的中共的残酷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蒙受了前所未有的巨难和不白之冤。二十多年来,吴芳名屡遭迫害。多次被怀化鹤城公安、怀铁公安、鹤城区“六一零”骚扰、绑架、关押、强制洗脑。一次在洗脑班上被迫害的旧病复发,最后导致心脏出血才被释放回家。

法院一直滥用刑法第300条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用《刑法》第300条第一款“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这一罪名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仅明慧网报道的,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十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和劳教,众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伤致残,被中共活摘器官牟利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更是难计其数,无数家庭分崩离析,甚至家破人亡。

滥用刑法第300条迫害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是在迫害正常的信仰自由、打击善良、助长邪恶,是真正的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祸国殃民。所有参与人员都是在违法犯罪!

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跟随中共作恶等待自己的将是中共的卸磨杀驴或法律、天理的清算和严惩。善恶有报是天理,福祸都是自己造成的。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迫害无辜善良天理不容。这些年来,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频频发生,明慧网已公布了两万多个实名案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与地方官员、公安科长、“六一零”头目、派出所所长与居委会主任等。这些斑斑可考的事例足以为鉴,改邪归正,机会已经寥寥无几,切莫等到报应临头。

中共不是获取平安健康的依靠,紧锁良知、重德行善才是获得幸福的保障。中共无恶不作,必遭天惩,天灭中共已是历史的必然。这场大瘟疫应该让人们惊醒了:瘟疫有眼,今天的瘟疫就是针对中共来的,中共就是病毒的根源,是危害人类的恶魔。与中共切割,远离中共,才能远离瘟疫。

吴芳名的儿子在给法官的信中写道:“正义从来不会缺席,期盼公检法人员能够秉持法律公义,为老百姓撑起一片蓝天,造福一方,给自己与家人积福。”在此,也期盼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等各类人员珍惜并抓住已经寥寥无几的机会,在善与恶、正与邪、是与非的良知大考中做出正确、明智的选择。

公诉人:宋银萍、杨宗佳 办公室:07456827605
庭审法官:杨海军等(待查)

绑架、关押吴芳名的责任单位信息

鹤城区公安分局:
局长杜杰:15074500000
法制办:0745—2205841

国保大队:
电话:0745—2205872
大队长鲁涛:15807450033
副大队长龙志海:13907456636
张华:15115297777
团结派出所:
电话:0745—2786165、0745—2233445
所长杨伟民:13874410998
副所长尹辉:13707451948
麻婕(警号080864):13367455858
张钰羚(警号081168):18874561789
袁文杰:13874468888
彭科源
潘茂林:15211559207
段云宝:15211598864

鹤城区拘留所:07452271519

怀化市看守所:
电话:07457865857
所长王立业:18974535188
副所长唐伟铭:13397458899
副所长谢昂:13397655366
收押大队教导员马宝华:18007458581

非法庭审吴芳名责任单位信息:

怀化市芷江县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晖13974551666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贤胜13973074222 、龙海华13874554086
办公室电话:0745—6840961
举报电话:0745—6822000(控告申诉室)

怀化市芷江县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久松15874579777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副院长:姚武鸣13607414275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副院长:杨全军13874516132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芳洪13707455132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凡青13974521505
芷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杨刚1397454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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