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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20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案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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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发动了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长春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虽然二十多年来遭受了残酷的迫害,他们仍在对那些被中共洗脑而迫害好人的人员劝善,希望他们能够觉醒,不要再为中共邪灵卖命。善恶有报是天理,参与作恶最终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厄运。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统计,二十年来长春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者至少有674人,其中,死亡人数为156,遭恶报落马为260人,病伤残废为179人,灾祸17人,祸及家人的案例为62人次。绝大多数的恶报发生在公、检、法系统与迫害法轮功的相关部门的人员中。

一、长春地区20年恶报统计图

1、长春地区20年恶报分类统计(单位:人次)

(1)死亡:因车祸、伤残、恶病等死亡;跳楼、上吊等自杀死亡;水、火、雷、电等灾害或意外死亡。

(2)落马:受到判刑、控告、“双规”调查、革职审查、撤免停职等法纪制裁,无法继续履职的。

(3)病伤残废:患病或受意外伤害或灾祸导致病、伤、残、废等。

(4)灾祸:受水、火、雷、电等自然灾祸,或被盗、抢、偷、骗、破财、赔款、离异等人为灾祸的。

(5)祸及家人:家人死、病、伤、残、灾、祸、难、险,或名誉、精神受损、家庭破裂等的。

说明:遭多种恶报的,以本人的一种较严厉的恶报类型进行统计,“灾祸”与“祸及家人”重复统计。

图1:长春地区20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各类恶报人数统计
图1:长春地区20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各类恶报人数统计

2长春地区20年恶报部门分布图(单位:人次)

图2:长春地区各部门20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数统计
图2:长春地区各部门20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数统计

二、长春地区恶报典型案例

1、政府官员恶报记录

A、洪虎(外号红胡子),原吉林省省长,系原中共恶党中央军委副主席洪学智(外号洪麻子)的长子,其两个弟弟一个叫洪豹,一个叫洪狮。洪虎自到吉林省上任以来,其弟弟洪狮也被他带来搜刮民脂民膏,对吉林省人民实行三光政策——搂光、吃光、卖光,其任上吉林省人民生活水平列全国倒数第三。

一九九九年以来,洪虎与吉林省省委书记王云坤沆瀣一气,对吉林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初,中纪委专案组就已掌握了洪虎的犯罪证据,由于王云坤和洪学智的庇护,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内部争斗激烈。中纪委专案组又不甘心,于是在掌握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将洪狮密捕,在审讯过程中,洪狮眼看大势已去,为了保全洪虎,便撞墙自杀,后经抢救成了植物人。专案组看出了人命,便对洪虎一案草草收场,后上报将洪虎革职了事。而洪虎的二弟洪豹(原天津军区副司令员)患了精神病也回家。至此,洪氏家族的三“兽”(虎、豹、狮)都落了个可耻的下场。

B、田学仁:吉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本人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
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

多次指使公、检、法、司和六一零恶徒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致死致残数百人,非法判刑、教养数千人。

二零零六年元旦期间,该恶徒位于长春市 “天安第一城”小区的别墅(造价三百多万元,系他人贿赂而得)被几个月前为其装修的工人盗窃,光银行存折(卡)600多万元,金表、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100多万元。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九时,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C、于兴昌:原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本人被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备受瞩目的原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于兴昌受贿案在延边州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备受瞩目的原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于兴昌受贿案在延边州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于兴昌在任期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九年),亲自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导致吉林省教育系统众多修炼法轮大法的高级知识份子被非法判刑、劳教、开除公职,被强行绑架到邪恶的洗脑班、被迫违心写下放弃信仰的所谓“保证书”等,对这些法轮功学员本人及他们的家人身心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更有多名老师和学生被残酷地迫害致死。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延边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D、米凤君:吉林省人大副主任,原中共长春市委书记。本人被判死缓,跳楼自杀。

米凤君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九年三月他被查处,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米凤君被抓捕后,感到大势已去,末日已到,从被关押处的七楼跳下,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E、安莉:女,五十七岁左右,现任长春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长。本人因受贿,被 “双规”。

安莉追随邪恶江泽民,对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据不完全统计,经其下令绑架的教员、医生、护士、大学生等法轮功学员数百人,数十人被迫害致死,而且大多数被判刑、劳教,轻者被开除、降职。更为阴毒的是其亲自组织对长春市的大、中、小学生多次进行所谓的反×教万人签名活动,并且逼迫所有教师、学生、医生、护士人人写保证不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七年七月份,因受贿,被吉林省纪检委“双规”。一同被“双规”的有其原手下长春市九家医院的一把手院长。

F、李雪松:原长春市土地局局长。本人被刑事拘留。此人曾在电视上作伪证诬陷法轮功创始人有所谓“豪宅”,二零零一年因严重经济问题被刑事拘留。

2、政法委、“六一零”人员恶报记录

A、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头目孙恒山遭下属狂砍数十刀,医治无效死亡。

孙恒山,吉林省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其在职期间,一直执行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高管的迫害政策。在吉林省政法委六一零操纵下,致多人被绑架、判刑、迫害致死等。根据明慧网报道,吉林省公安厅下达公安(公安部)内部消息,中共高管“十九大”召开前,指令各省市执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执行所谓“敲门行动”。此行动针对所有一九九九年记录的法轮功学员,不管是否还继续修炼,都要人人过筛子。造成部份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严重的影响了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孙恒山执法犯法,一意孤行,参与迫害法轮功,因而惹祸上身,遭恶报被杀身亡。

B、刘元俊,五十四岁,原长春市纪检书记、政法委书记。主管长春市公检法及六一零办公室。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特别是在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后,刘元俊死心塌地追随江氏“杀无赦”指示,非法抓捕近五千人,造成了大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劳教等,并使刘成军等多人被迫害致死。二零零六年四月中旬,刘元俊突然发病,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死于肝癌。

C、吉林省榆树市原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常建被约谈后跳楼自杀受伤。

常健,男,一九六六年二月出生,榆树人,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从市政府六楼跳下,自杀未遂,身上肋骨、锁骨和踝骨三处骨折。现任中共榆树市委常委、副市长。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二月,常健任榆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在常建任职政法委书记期间的两年半时间里,冤判了郭凤学、杨亚芝、孙淑侠、许丽华、郑洪琴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他还和“六一零”头子李凤林也是年年办洗脑班,绑架法轮功学员五十至六十人次。

D、据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白山市消息: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政法委书记肖志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肖志华任职九台市政法委书记、九台市副市长、九台区副区长的六年间(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积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抄家,关押、诬判等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E、王舒涵:长春市双阳区政法委副书记,车祸身亡。多年来积极参与迫害双阳区法轮功学员,经此人手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十人。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晚十点左右,王舒涵驾车在双阳与长春途中,车祸身亡。

F、榆树市育民乡“六一零”负责人邵奇遭恶报突然死亡。邵奇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帮凶,曾经将法轮功学员姜玉兰强行绑架到长春洗脑班,在洗脑班不收的情况下,邵奇托人强行往里送。二零零五年八月末,邵奇突然去世。去世前一天的晚上,打麻将到九点多。第二天早晨不起床。他妻子去叫,不应。仔细一看人已死了,什么时候死的也不知道。

G、榆树市刘家镇“六一零”综治办负责人周德纯遭恶报死亡。周德存积极追随邪恶迫害法轮功,几次骚扰、绑架本地法轮功学员,致使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带来很大的伤害。法轮功学员张凤军三次被劳教都是周德存带领派出所警察绑架迫害的。二零一四年七月,又全面逼迫本镇法轮功学员签字放弃修炼,凡是以前挂名的都不放过,可惜一个刚跨入知天命的年龄,于二零一四年底就撒手人寰、癌症死亡。

3、公安系统恶报记录

A、刘培柱,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就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全程迫害法轮功。刘培柱任职长春市公安局副局五年、任职吉林市公安局长四年、任职吉林市政法委书记三年、任职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十一年,参与迫害法轮功长达二十年之久。据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大陆消息刘培柱已落马,这实际是其因参与迫害而遭报应的开始。

吉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显示,任职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刘培柱,主政分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研究室、治安管理总队、法制总队、控告申诉处、档案室、消防总队、警卫局,联系白城市公安局。

刘利用职权,推动迫害政策、下达迫害指标,不遗余力地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采用跟踪、盯梢、蹲坑、电话监听、网络监控、人脸识别等邪恶手段,绑架、关押、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使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投入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遭受酷刑迫害、致死、致残、致疯。犯下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罪不可赦。

B、田中林,原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鲜血,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任职期间,可以说是坏事做绝(明慧网曾多次曝光其恶行),而且是报应连连,先是他的两个弟弟和一个侄子被汽车撞死,接着他的老婆患鼻咽癌,生不如死,再接着他的父母在不到一年内相继去世,随后他的妹妹田英(四十岁左右,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一零”中队长,参与迫害法轮功)多次开车肇事,造成颈椎等处骨折。株连5名亲人死亡、2名亲人患病。二零一一年被检察机关逮捕,后被判处十一年刑期。

C、高学章,原长春市副市长、原市公安局局长,现已退休,因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遭恶报,目前正被审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末,长春市六一零、长春市公安局听从中共江泽民集团“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指令,直接参与和操纵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造成长春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一百五十四人遭迫害离世,十八人遭迫害致残,三百一十五人被非法判刑、七千三百三十九人次遭非法劳教,一万二千多人次遭非法抓捕,经济勒索金额累计至少高达二百四十一万元。高学章作为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D、宋今东,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局长。据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吉林省消息,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局长宋今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迫害开始时,宋今东曾在长春市公安局任职八年,是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六一零办公室的首任负责人,宋今东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宋今东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冯奎、宋秀伟夫妇、赵保山、杨彬等人被迫害负有责任。另外,经查实,被迫害致死的长春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刘志臣、王洪田、孙世文、肖劲松、李俊青、李继旺、李玉桐、董德军、李荣显、孙世忠等人,还有十一名被迫害致残,七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宋今东是责任人之一。

E、高广野,原榆树市副市长、榆树市公安局局长。据长春市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消息,长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榆树市原副市长、榆树市公安局原局长高广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高广野,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出生,二零零五年九月,任农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二零一零年四月,任榆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零一二年七月任榆树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零一五年六月,任榆树市副市长,榆树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长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高广野任榆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和公安局长这近八年时间里,对迫害法轮功的指令是不遗余力的执行并且亲自督办,给法轮功学员家属造成身心痛苦和创伤。榆树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迫害,被绑架、拘留达三百零二人次,遭骚扰达二百六十五人次,被非法判刑的二十二人次,被迫害致死的三人,使众多法轮功学员妻离子散,浪迹他乡。特别是二零一七年公安局开会,乡镇各个派出所搞了一次叫村屯百姓举报诬告活动,凡是法轮功学员到乡下讲真相就给派出所打电话,致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份许多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F、孙立东,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在二零零二年三月非法大抓捕中,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

孙立东,一九五二年十一月生,原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一九九九年起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带手下绑架法轮功学员近百人,有的就在他面前被折磨死,是将“三零五”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刘海波迫害致死的元凶之一。孙立东恶行遭现世报,曾多次昏死在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路上,但孙立东死不改悔,被送到医院打完针后,继续作恶,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恶党记“三等功”和“公安部英模”。其恶行最终导致天谴,二零零四年初,孙立东暴死在办公室内,其手下的刑警都说其抓法轮功学员遭报应了。在他死后还被树为长春市二零零四年“十大新闻人物”中唯一代表司法界的“新闻人物”。

G、王永丰:长春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支队长,亲自指挥绑架耿广祖、刘敏、徐立岩三名在网吧上网的法轮功学员。由于他作恶多端,殃及女儿一家,最近,王永丰的女婿(民航飞行员,年薪28万)突患脑出血死亡,其女儿也变得精神失常,小孩不到二岁。

H、张庆春:男,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本人被直肠癌折磨了近五年左右,生不如死,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初死去,年五十五岁。十年来,经他手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达数百人;非法判刑、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超过百人。滥用职权,对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勾结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恶警到德惠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使用多种刑罚进行迫害,如坐老虎凳、塑料袋套头、头套铁桶猛烈敲击、上背铐等。

I、刘尚宽:男,五十多岁,原农安县国保大队政保科科长。本人死于肺癌;株连亲人车祸受伤。此人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零零一年,疯狂勒索、抄家、绑架、毒打法轮功学员。一百五十多人次法轮功学员先后被他非法送劳教,非法罚款约七十多万元。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刘尚宽本人死于肺癌。他的恶行殃及家人:其女婿跟两个朋友开车去游玩,遭车祸,软肋撞断两根,盆骨及多处粉碎性骨折。

K、谢云波:德惠市看守所副所长。本人与人寻欢,当场暴死。此人曾经当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面将大法师父的相片扔在脚下踩踏。二零零二年五月下旬,谢某在德惠市的十道街一楼房内与一小姐寻欢时,因兴奋过度导致心脏病突发当场死亡,两天后被家人发现,身上仅盖一条毛巾被。

L、张庆山:农安县前岗乡派出所恶警。本人被歹徒连砍34刀身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以后,带着一伙恶人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进行毁书,恐吓,威胁。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按手印,签名。押送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张庆山在执行任务中,被歹徒连砍34刀身亡,死时很惨。

M、高勇:榆树市拘留所恶警,参与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经常狠毒的打骂法轮功学员,恶行招致恶果,连累年迈父母。高勇父母家住五棵树镇,瘫痪在床,二零零五年九月三日晚他父母家突然失大火,两老人被悲惨的烧死。

N、郭树清:榆树市国保大队警察,为了一己之利紧跟邪党部署,绑架、抄家、刑讯逼供迫害法轮功学员无数。在讯问法轮功学员时,经常不是打嘴巴就是拳脚相加。二零零八年腊月二十八,郭树清的儿子被他自己的加长大货车给挤压成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检察院系统恶报记录

A、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遭恶报落马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消息,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担任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杨克勤操纵、指挥吉林省及下辖检察院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因被非法起诉而遭到法院冤判案例。

B、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遭恶报落马

据中共官方吉林省纪委监委十一月十三日消息,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长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被纪委审查和监察委调查。吴长智任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吉林省发生多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案例。二零一八上半年被非法判刑十九人次,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100人次,合计119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吴长智参与迫害,遭恶报落马是自食恶果。

C、柴玉峰:男,四十二岁,榆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本人死于肺癌。榆树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多半都是经他一手经办、签字、批捕的。由于江氏邪恶集团与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不择手段、不讲法律、随意莫须有定罪,柴玉峰为了一己私利,受上级控制摆布,不分青红皂白,无知的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罪。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黄历端午节),柴玉峰身患晚期肺癌死亡。

D、吉林省德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进遭恶报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消息,德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进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接受调查。徐进在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犯罪事实:受吉林省政法委系统六一零特务组织操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导致有18位德惠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后,被非法判刑。

5、法院系统恶报记录

A、孙万胜,原长春市中级法院院长,为了个人私欲,卖力跟随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非法审判长春“3.05”电视插播案件的直接责任人,长春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孙万胜亲自审批的。此人因受贿被双规,遭到报应。

B、张晖:四十六岁,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庭长。本人死于脑溢血。在非法审判长春“3.05”电视插播案件中任审判长。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发脑溢血死亡。

C、吉林长春市中级法院退休院长宋利菲遭恶报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消息,长春市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宋利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被审查。

宋利菲在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暴力打压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时左右,吉林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突然播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内容的电视片。长春有线电视网公司有用户三十万,观众逾百万人。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长春市中级法院诬判刘成军等十五名插播电视的法轮功学员,分别处四~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刘成军被处十九年。而当时在职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的宋利菲,脱不了干系。

D、长春市二道区法院许多被审查,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许多,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法院原副院长,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被审查。许多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许多自进入司法系统以来,就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在任政法委副书记期间,指挥公安系统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在任职法院副院长期间,枉判、诬判法轮功学员。

E、贺维民,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庭长。多次参与给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致使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监狱里遭到酷刑折磨,给他们的家庭造成很大的苦难。据悉,贺维民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家上吊自杀身亡。这是贺维民被中共利用,善恶不分,害人害己招致的恶果。

自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九年间,贺维民担任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此期间,被偷偷庭审、枉判的法轮功学员有:孙士英、王洪艳、王洪岩、韩冰、金燕、车平平、陈艳华、王戈等多人。

6、司法系统恶报记录

A、赵洪兴,汉族,一九五六年三月生。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副厅级)。赵洪兴曾在吉林省长春市警界任职,长期担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副书记等职务。赵洪兴曾长期任吉林省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副书记职务,期间他直接参与指挥迫害四平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凶狠。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十月,四平地区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于文江、韩翠媛、戴春华(女)、李丽(女,三十五岁)、孙友发(二十四岁),田俊龙、李晓东、宋士杰。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吉林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了原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洪兴。二零一四年五月,赵洪兴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共调查,八月十五日,免去其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B、贾秉新:男,五十九岁,原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贪污罪被捕入狱。

吉林省女子监狱臭名昭著恶名远扬,长期以来从组织上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机构和制度,利用各种残酷的手段用暴力酷刑洗脑虐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迫害善良的女性企图强迫她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吉林省女子监狱至少迫害致死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贾秉新因贪污落马,被判刑,在长春北郊监狱服刑。

C、倪笑虹,吉林省女子监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教育监区的副监区长。目前遭恶报,患腰椎间盘突出症,不敢动弹。

倪笑虹,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上,是女子监狱的急先锋之一,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她软硬兼施。十几年来,利用、支持刑事犯和犹大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不管学员的死活。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和犹大们,为了立功、为了减刑,都昧着良心、挖空心思的迎合、巴结倪笑虹等狱警,只要能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能多挣到分,无恶不作、人性全无,其邪恶手段无不用其极。

D、张晨雨,女,三十多岁,吉林省女子监狱狱警。多次积极参与强迫转化法轮功学员,过程中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想通过迫害学员升官。一次她带母亲去饭店吃饭,母亲坐椅子时,椅子突然倒地,她母亲坐空一下子坐在地上,当时坐骨蹲折。张晨雨后来有所醒悟,便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了。

E、赵扬帆(诈骗犯),女,三十多岁。吉林市人女子监狱纸箱监区有九名法轮功学员在饭堂打横幅,纸箱监区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王丽萍被绑死人床大概四十多天。主要迫害者便是赵扬帆,她后来从纸箱调到老残监区,身体患有糖尿病,二零零六年办理因病假释时,为了检查身体合格,她吃大量含糖的东西,结果假释已经批下来,还剩几天就回家时,她却死在了公安医院。这就是迫害好人遭到了报应。

7、社区、乡镇恶报记录

A、隋成彬:长春市宽城区兴隆山镇党委书记。本人被逮捕;连累两个哥哥一起被逮捕。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因杀人、强奸、贪污和受贿被逮捕,其两个哥哥也一起被逮捕,经警方搜查他多处豪宅,其中一处近千万元,光门窗的拉手都是用14K金做成的,现金无数。此暴徒非法抓捕、劳教、拘留法轮功学员数百人次,抄家罚款近百万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兴隆山镇女镇长康淑兰等十一名正副镇长、正副书记均被警方逮捕。兴隆山镇是长春市非法洗脑班的所在地,洗脑班所在地长春市农业学校就在康淑兰的管区内,兴隆山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徒均被逮捕。

B、齐树才:农安县新刘家镇党委书记。儿子出车祸,朋友死亡,损失11万。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节日期间,把坚持真理的法轮功学员送往农安县拘留所(他签字同意才能拘留)。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齐树才的儿子开车外出兜风,突遭横祸,不但自己车毁了,还把同车的一位朋友当即砸死,花了十一万元才平息此事。

C、李景生:农安县新刘家镇镇长。本人车祸身亡。强迫某法轮功学员在保证书上签字,被该法轮功学员严词拒绝。他便在众目睽睽、所有乡干部在场的情况下,暴跳如雷,破口大骂,人性全无,硬性把该法轮功学员交到派出所,连夜送往五公里拘留所。事隔不久,李某打车准备去长春小老婆家,途经兰家镇时出车祸,车毁人亡。

D、都占林:农安县新刘家镇副镇长,助纣为虐,强行把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送到了五公里拘留所。在两个月的非法关押期间,该法轮功学员一家饱受妻离子散的精神折磨。哪曾想一年以后,都某的女儿在上大学期间,身患绝症,花了十多万元终是无法救治,人财两空。

D、韩隆山:原农安县合隆镇镇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追随恶党敌视大法,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现在此人已得脑血栓。二零零七年八月,其女婿因打架被人杀死,外孙女得白血病。

E、刘长海:榆树市八号乡九号村治保主任,积极配合恶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带领当地派出所邪恶之徒到法轮功学员家中翻书、录像带。刘长海恶行殃及家人:儿子在北京打工期间,因和民工打仗斗殴,被判刑三年。而刘长海本人于二零零四年春天突然死亡。

F、张富祥:德惠市朝阳乡原副乡长,竭力迫害法轮功学员,污蔑大法,谩骂李老师。二零零零年端午节那天张富祥与妻子、岳母、妻侄四人坐车来德惠市,途中发生车祸,张富祥命丧黄泉,并连累三位亲属失去生命。

8、教育系统恶报记录

A、胡凤雏,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处人员。此人已多次遭报,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就因子宫肌瘤而做了三次手术,每次手术后又很快长满,现在已经子宫摘除。

B、榆树市第一中学原校长李范遭恶报殃及儿子,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榆树第一中学原校长李范紧跟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就和当地公安局联手把本单位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七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八月又私自强令本单位六名法轮功学员下岗(失业)(至今有五名法轮功学员下岗(失业)),使榆树很多单位都效仿他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在榆树市迫害法轮功学员充当了急先锋。不久他和他老伴都重病在身,仍不思悔改,其妻现患小脑萎缩,现呈痴呆状态,在二零零四年他唯一的儿子又患上肺癌,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去世。

C、榆树一中副校长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被免职。二零零六年四月,吉林省榆树市一中副校长王敬东因骚扰女教师被停职。人们暗地里议论,这是迫害法轮功遭恶报了。王敬东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先后参与绑架,非法威胁、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等,虽看过真相资料,仍没能醒悟。二零零五年前后,王曾持续骚扰法轮功学员孩子,多次追问法轮功学员的住处,影响孩子学习,吓得孩子直哭。王妄想以孩子来胁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后来孩子家长(常人)来校警告,王因惧怕对方的社会压力,才有所收敛。该校教师知情后,背地里谴责王敬东。

二零零五年秋季开学,刚升任校长的王敬东因殴打学生被讹医药费两万三千元。王没有意识到这是对他迫害大法的严重警告。二零零六年四月前后,王敬东利用职权,强行搂抱其下属女教师而被报案,榆树市教育局令其停职。据该校师生反映,平时天天在楼道里巡视的王敬东,事后再也没有出现。

王敬东先后被学生讹诈、停职的事实,让人们看清追随中共的党徒利欲不断膨胀,最终自毁前程的结果。

D、户外写诬蔑大法标语遭恶报。肖树军,男,四十七岁,农安县柴岗镇红旗小学教师。二零零六年七月间,肖树军在堂兄街道主任肖某出钱雇用指使下,在住户外墙上写许多辱骂师父、诬蔑大法的标语。这些住户距离两个中学、一个小学非常近,致使不明真相的教师、学生仇视大法。在肖树军写诬蔑大法标语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给其送过劝善信,但其仍无悔过之意。

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晚十一时,肖树军在松原至长春的高速公路隔离带上等车,有一辆拉木料的大车刚好行至肖树军的身边,左前车轮骑上隔离带的马路崖上。车身一晃,捆木料的绳子突然断开,木料滚下来,砸到肖树军的身上。当时,肖树军脑浆流了一地,全身多处骨折,惨不忍睹,当场死亡。

9、其它恶报记录

A、原《长春日报》报业集团总裁,本人被“双规”,死于癌症。

王坤,女,五十五岁,原《长春日报》报业集团总裁,在任期间,紧跟邪党的新闻宣传,跟随“六一零”,多次在党员干部会上强调党报机构干部和党员绝不允许炼法轮功。在她的授意下,《长春日报》,《长春晚报》大量刊登与转载对法轮大法的诬陷造谣文章,毒害广大读者,影响极坏。由于王坤严重失德,品行变异,致使单位邪气上升,行贿成风,七、八名干部被司法部门法办,她本人被撤职双规。二零零九年新年期间,王坤进一步遭恶报,死于癌症。

B、榆树市电视台台长任雨昌配合邪恶污蔑大法脾脏被摘除。

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在榆树搞的电视宣传,多半是任雨昌亲自安排或亲自录制的节目,毒害了很多世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由于他诬蔑大法,后来出车祸脾脏被摘除。

C、吉林德大集团公司董事长王秀林作恶殃及五位家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追随江氏流氓集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先后将数名法轮功学员开除工职、送拘留、送劳教。并在本公司小报上写文章污蔑法轮大法,法轮功学员对他讲真相他置若罔闻,反而指使德大派出所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

善恶有报是天理,王秀林已遭到现世现报。他的弟弟原是吉林某大学的副校长,仰仗哥哥的权势赚大钱,在倒粮时发生车祸身亡;其哥哥及其女婿也在此次运粮的车祸中丧生。最近王秀林的妻子又突发心脏病,离他而去。听到嫂子去世的恶信,家住长春的王秀林妹妹立即赶到德惠,参加嫂子的葬礼。没曾想,在嫂子的遗像前突发脑出血,不治身亡。

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他迫害法轮功遭报了;有的说他捞钱捞的太多了,德损没了,遭到现世现报,还殃及了亲人。有人问:他干了坏事,为什么没死,还活得好好的?其实,人的肉身要是死了,一点痛苦都没有,真正的痛苦是人精神上遭受痛苦。王秀林迫害法轮功学员,接连失去亲人,神还在给其机会,如不悔改,将会有更大的灾难降临。

D、王保臣,四十三岁,榆树市农行行长,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多次胁迫本系统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强迫写“五书”,不写就不让上班。二零零三年王突发心肌病死亡。

“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已先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奉劝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赶快停止迫害,将功补过,才能赎罪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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