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九江柳秋生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0年08月2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九江市法轮功学员柳秋生、虞松四、方平兰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被九江市法院非法枉判。据悉,柳秋生被非法判五年,方平南、虞松四被判刑期待查。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以来,九江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范路杰、虞松四、柳秋生、方平南、杨桂花等,都被非法关押至今已一年多。

三里街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绑架柳秋生,非法抄家时抄收现金六万元还有存款和五万美元存单。构陷编造的罪名是“里通外国”,其实是柳秋生家中房屋拆迁款,柳秋生在银行的同学帮助存了美元存单,取不了,美元只是利息高点,这笔钱是留给儿子读大学用的。

柳秋生是都昌县人,原来在都昌县调查队从事统计调查工作(公务员)。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遭迫害被开除公职,没有生活来源,在九江打工(在一小区看门),他一个人住,什么违法的事都没做,就因这笔房屋拆迁款,好心同学帮忙存了美元存单,构陷的罪名是“里通外国”,枉判冤狱五年。其实中共警察想抢了这笔房屋拆迁款而制造冤案。

这帮恶警暴打柳秋生,外面都能听到。人们还听到柳秋生喊:法轮大法好!

九江市公检法司人员肆意践踏法律,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加重迫害,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已构成徇私枉法罪,本案中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涉嫌犯罪。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