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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女教师幸淑娴遭诬判三年

更新: 2020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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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据了解,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幸淑娴女士,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梅县区法院诬判三年,非法罚金三千元人民币,现可能已被劫往广东省女子监狱。

幸淑娴女士,现年五十一周岁,广东省梅州兴宁市第三小学教师。二零零一年一月,幸淑娴因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讲真话,被绑架后遭非法劳教。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幸淑娴因向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其办公室和住家遭兴宁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查抄,抢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部,手机六部,法轮大法书籍三十九本,以及大法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一批,之后被非法刑事拘留,同年四月二十五日遭非法逮捕。

提起非法公诉的可能是梅县区检察院,参与绑架及非法审判人员待查。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中共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勇(2019年8月起任),手机13723687687,男,1974年3月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人,原广东省梅州兴宁市政府副市长;

'朱志勇'
朱志勇

2、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中共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温启龙,手机13823868698,男,1971年7月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 2010年11月-2014年9月左右任梅州市大埔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大埔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力主对涂晴光等判刑,其中2011年11月后,任大埔县副县长),2014年9月后任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局长、政法委书记,2018年8月后任梅州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3、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原610办头目:张海荣(2012年4月起任);

'张海荣'
张海荣

4、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原610办副头目:黄平波(2012年7月起任),男;

'黄平波'
黄平波

5、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何文峰(2008年2月起任),手机13824561896,办公电话0753-6169211,住家电话0753-3396213(3269389),男,原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教导员、原行政拘留所副所长(2001年初);

'何文峰'
何文峰

6、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院长:魏伟辉,手机13823832438,住宅电话0753-2260852,男,1970年2月生,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 2014年3月-2016年1月任梅州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2016年4月7日左右任梅县区法院代院长,2016年11月10日为梅县区法院院长;

'魏伟辉'
魏伟辉

7、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副院长:古英智(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手机13823819238 宅电0753-2522618;
8、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潘伟熙,手机13560968198(13018789217),宅电0753-2240760,男,长期参与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经手多起诬判法轮功学员案件;
9、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吴文龙,手机13823800298,宅电0753-259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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