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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七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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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在中共统治下灾难不断、疫情肆虐的情况下,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四川西昌市法院对七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黄彪、赵军、罗明春、老潘(未炼功)、徐绍琼、周先(显)蓉、余洪英进行荒唐的审判。法轮功学员当庭慈悲陈述真相。

法轮功学员罗明春的父母二零二零年四月为女儿请了程海律师作亲友辩护人,可是西昌市法院法官江涛出尔反尔,在开庭前告知程律师经过请示政法委领导(西昌市政法委),不同意他的亲友辩护资格。为此,程海律师正在向相关部门投诉控告。

一、不公正的公开开庭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大约十点左右,庭审在西昌市法院第一审判大厅开庭审理,虽然向社会公布说是公开审理,可是法庭却限制,只有当事人的家属才能进入法庭旁听,有些当事人的朋友和社会人员想进去旁听,却被法警阻拦了,不许进场。

开庭时,辩护律师发现辩护律师席位上的话筒没有声音,向法庭提出要求工作人员调试,法警检查后说话筒没有电池了。律师要求换电池,法警没有听建议。律师向审判长提出要求保障基本的诉讼条件,审判长同意后法警离开,一会儿回来后说,没电池了,一直到庭审结束都没有换。法官的话筒却没有问题。整个庭审过程,律师们都只好吊着嗓子喊。由于庭审空间大而空旷,旁听席上后排的家属都听不清律师的辩护。

辩护席上摆着两台电脑,显示法庭记录,有一台不能显示书记员的记录,律师要求法庭排除故障,可审判长一直无动于衷,置若罔闻。

二、审判长随意剥夺辩护律师的辩护权

开始开庭时,审判长沙开翔(男,五十多岁)居高临下对律师表现很凶恶,随意打断辩护人的发言,多次强制打断并要中止律师的辩护。限制律师只能向自己的当事人问三个问题,不能问本案的其他当事人,而且就这样发问环节,只问了七个当事人中的第一个人,法轮功学员黄彪。

黄彪的辩护律师向黄彪提问时,审判长打断律师对黄彪的发问,不准他查清事实,说以案件无关为由,严厉质责律师不应该这样提问。律师反向法官质问说:问什么都要你同意,那要律师干什么?同时律师当庭让书记员写上审判长不让律师发问这一事实,不知书记员写上没有。律师对黄彪的发问基本被打断和被强行中止了。审判长剥夺了黄彪的律师辩护人对当事人提问的权利。

黄彪的律师对审判长说:在开庭前,他写了一个因为疫情等原因希望终止审理的书面申请而呈交于法庭,到现在没有回复,希望能回复,审判长说:不能提这个事。

黄彪的律师问审判长:为什么罗明春的辩护人程海以公民代理人资格未能被确认,希望能得到答复。审判长急了:‘这与你有什么关系?’律师说,是一个案子,程也是我的朋友,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朋友,违法吗?审判长不理。法警冲到律师面前警告他。

律师把国务院公报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作为新证据呈交给法官。

庭辩中,黄彪的律师义正词严,道出了迫害法轮功的实质是一场政治考量。说:“本案以及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所有指控,很明显是来源于政治考量,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司法。”“这场政治斗争不过是借用了法律的名义,运用了公、检、法一手掌握的‘法律武器’而已,即以法律之名行政治斗争之实。”“在所有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在所有指控、裁判法轮功修炼者的法律依据中,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却没有提供哪怕是一处提到了法轮功为邪教,修炼、宣传法轮功是违法犯罪行为。”

律师指出:“本案的证据是非法证据,‘有罪证据’的举证由公诉方承担,但是公诉人未提供任何事实证据证明法轮功是邪教 ,所有的证据都是违法证据。而且本案中,对所有的证据物品,西昌市公安局也未认定是邪教宣传品,只是认定了是法轮功宣传品,希望考虑案件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三、审判长冲到律师面前威胁

五、六个法警围过来,说律师违反法庭程序。律师说:“你们才是在违法”,一争论,法警就围上来,可审判长不制止。第三次,法警未经审判长许可,擅自到黄彪的律师身旁,叫律师拿出身份证和律师证核实身份,律师说已经核对过了,审判长对身旁的法官小声说:“终止他的辩护人资格吧。”然后接着法庭便马上宣布休庭。

针对审判长剥夺律师辩护权的问题,休庭时,法轮功学员徐绍琼的律师对审判长提出要求:希望再开庭时纠正对律师的违法行为。审判长恼羞成怒,一下从审判席上冲到徐绍琼的律师面前,用手指着律师的鼻梁,试图要殴打律师。另一个法官立即把审判大厅的灯关了,可能是怕大厅视频里记录下这一幕。

老潘的律师对黄彪和赵军发问:“你们的东西被抄的时候没有清点吗?”审判长对律师说:“你是谁的辩护人?”审判长的质问证明审判长不懂法律(同一案件,律师可以针对所有当事人发问)。老潘的律师说老潘家的存款(合法正当收入)被国安抄走,并要求退还这笔存款。

公诉人李丽萍质证,只随便的点了一下,没有正常履行质证环节,不让律师和当事人有机会展现事实与真相。另一个男助理公诉人一直没有吭声。

四、法轮功学员慈悲陈述真相

下午一点三十分继续开庭时,可能是审判长经过合议庭合议和请示领导决定,没有取消黄彪的律师的辩护资格,继续开庭。

余洪英、周显蓉、徐绍琼、罗明春四名法轮功学员从上午到庭时就一直戴着脚镣手铐,还是手脚连铐的(手和脚之间用一根铁链子连着),罗明春的身体状态不怎么好,其余三人身体状况稍好些。

黄彪在庭上陈述修炼后自己身心受益,不修炼的妻子也受益,是大法救了濒临死亡边缘的妻子,是修炼法轮功让自己有好的身体和心态十年如一日照料瘫痪的妻子。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法轮功的书籍和法轮功宣传资料,再多都是私人的合法财产,与公诉人的指控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联。并在庭审开始时就义正词严的向公诉人指出:要求公诉人必须出示国家法律法规认定法轮功为某教的法律文书,并指出:要求公诉人,必须举证出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哪部、哪条被黄彪破坏了,而不能实施,而且被破坏到哪种程度,这是必须举证回答的庭审的前提。

黄彪曾在法庭上几次追问,要求回答。然而公诉人和审判长一直避而不答。黄彪正告法官: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是非法的,是有罪的。将来是要承担罪责的。同时黄彪要讲述的还有很多,很多。审判长强行终止了他的讲述,并要求把辩护词呈交法庭。

法轮功学员赵军在庭上以“信仰法轮功无罪,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为题作了辩护。从法律角度阐述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不能成立。在庭审最后,赵军以“真正的罪犯是发动迫害法轮功的人”为题,阐述了法轮功被独裁者污蔑为“X”教的由来以及世界法庭正义审判的声音。虽然辩护意见在法官的强烈阻止下没有念完,但两个辩护意见已书面递交法庭。希望这些参与迫害的人能悬崖勒马。

审判长向法轮功学员罗明春提问,罗明春就讲述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大法好等真相,法官以她答非所问为借口剥夺她的自我辩护权利,把她一度带出法庭。被带出去时,罗明春喊:“法轮大法好!”

法轮功学员周显蓉向法官讲述自己曾经被疾病折磨得生不如死,是修炼法轮功让自己起死回生,但讲到一半就被审判长打断强行终止。周显蓉在最后的陈述中说:“法官,你们天天办案,有一例刑事案件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这么惨,有一个报复你们的吗?”

法轮功学员徐绍琼是一位年轻的女大学生,徐绍琼当庭向法官申请,让市公安局国安办案警察王东波出庭,和她当庭对证,她说她是被王东波诱供、欺骗和诬陷的。王东波还想让她当“卧底”,其实法轮功里面根本就没有秘密,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遗憾的是,今天法庭与以往任何一次庭审都不同,市国安大队没有一个警察的身影出现。听不到徐绍琼要求国安当庭对证的申请。

审判长说,你学什么真善忍呀,学校教的是真善美。徐说学“真、善、忍有罪吗”?审判长说学“真、善、忍”就不行。

徐绍琼在最后的陈述中说,几年前,通过考试,又通过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层层考核,她始终坦诚自己是信仰法轮大法的,最终顺利得到录用,成了金阳县边远山区的一位小学教师,她热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喜欢她,她教的学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得到学校和学生们的认可。她流着泪说:“学生等着我(等着她回去给他们上课)。我还没有生孩子,……”法官、检察官默默无语。

从上午、下午在正义律师们顶着邪恶的压力和力争抗辩中,对法轮功学员作无罪的辩护,使法庭邪恶气氛开始逐渐缓和。在法轮功学员们的陈述中气氛渐渐平和,法官也没有了开庭时的凶神恶煞的状态。对信仰“真、善、忍”修炼人的罪恶审判,最终被“真、善、忍”渐渐溶化!

五、层层政法委的参与操控

本案从绑架、非法抓捕到非法庭审,一开始就是在政法委的参与操控下,2019年7月15日到8月12日,西昌市公安国安大队伙同各辖区派出所先后绑架了多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本案的7名当事人被非法逮捕直至非法庭审,据了解,这次行动是四川省政法委和省公安厅授意下的统一行动,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督导组和公安专案组。

在非法庭审前,罗明春的亲友辩护人程海律师被市院法官江涛告知,政法委领导不同意他的亲友辩护人资格,程律师到西昌市政法委维稳办问蒋金斌(副主任),蒋回应,江法官是来汇报了程律师的问题,可见连律师的辩护资格都要请示政法委。

在庭审结束时,有工作人员说庭审结果要报到省里去,估计是向省法院或者省政法委汇报。这更进一步说明,自始至终都是在按照政法委的授意和指使下进行的一系列黑箱操作。

直接参与庭审人员:
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庭长 沙开翔 (男,五十多岁) 15378508189
法官:江涛、何志宏、一个书记员(待查)和一个打字的(待查)
刑一庭电话:0834-3222013、0834-3225568

西昌市检察院:李丽萍和一个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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