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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四川泸州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更新: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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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九年,四川省泸州地区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事件持续发生。法轮功学员丁国琴、梁文德被非法判刑后,在监狱被迫害致死。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在监狱遭迫害,十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社保扣发养老金等经济迫害。

其中,两位七旬高龄老人,七十七岁的赵文秀和七十六岁的高贤英,被非法判重刑,分别为七年零六个月和七年。两位老人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四川成都女子监狱。

目录
一、被监狱迫害致死案例
二、冤判入狱
三、绑架、关押案例
四、骚扰案例
五、经济迫害
六、停止迫害
附:二零一九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人员

一、被监狱迫害致死案例

◎善良农妇丁国琴被监狱迫害致死

丁国琴,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农村妇女。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在成都双流监狱医院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派出所警察,诱骗丁国琴送菜到派出所实施绑架,关押看守所一年多。期间,家人没得到丁国琴被关押的任何法律文书,更不知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判的刑。直到二零一八年黄历八月下旬,龙泉女子监狱打来电话,才知丁国琴已被江阳区法院秘密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已秘密劫持到了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按照监狱三个月才能会见的通知,丁国琴的儿女第一次去监狱探视时,见母亲是被人背着出来的,说手脚都不能动弹了。确知入监不到三个月,丁国琴已被迫害成四肢瘫痪。二零一九年新年过后,丁国琴的儿子到监狱医院探视,见经过一番“救治”后的母亲是被人抬出来的,病情没有丝毫好转。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丁国琴在成都双流监狱医院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九岁。

◎原工商局干部梁文德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梁文德,原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干部。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被冤判入监摧残两年后,在成都双流监狱医院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四岁。

二零零零年,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梁文德因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被开除公职。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文德在家门口被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在看守所关押一年的梁文德被泸州市江区法院诬判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泸州中级法院下达判决,维持一审冤判;二零一七年端午节前梁文德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这是梁文德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遭监狱残酷摧残两年后,有人看见梁文德身体都变形了,坐着一言不发的沉默着。一天她突然腹泻、呕吐,吃不下东西,吃什么吐什么,监狱医院确诊为肺癌晚期。从“发病”到在监狱医院“救治”仅一个月时间,梁文德含冤离世。

因修炼法轮功梁文德得到了身体的健康,提高了道德水平,改变了工作作风,深得个体经营者的好评。梁文德坚定信仰,坚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两次,先后被中共非法囚禁了十二年,受尽监狱的各种酷刑折磨。

目前在成都龙泉女子监狱黑窝里遭受迫害的泸州地区法轮功学员还有刘小林、张利辉、罗水珍, 及以上六位二零一九年被劫持到监狱的法轮功学员。

二、冤判入狱

◎合江小学教师夏成贵被冤判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五年,夏成贵与其妻子——同一小学的教师刘小林,依法控告了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合江教委责令停课,合江政法委、国保逼迫他们认错,撤诉。两位老师依法维权,坚守良知,秉承正义,不向江氏黑恶势力妥协,合江公检法合伙构陷,诬判刘小林五年冤狱,夏成贵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保外养病,身体还未完全康复的夏成贵在街上行走,被合江国保再次绑架、关押。夏成贵不按国保的要求书写“不修炼法轮功的悔过书”。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合江县法院、泸州市中级法院合伙诬判夏成贵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随即被劫持到四川乐山嘉州监狱迫害。

夏成贵、刘小林双双落入冤狱。已知刘小林遭到监狱暴力转化的酷刑折磨,身心严重受损。夏成贵本来身体欠佳,到了中共监狱那个暗无天日的黑窝后,情况会怎么样还不得而知。

◎泸县七十七岁的赵文秀被诬判七年零六个月,入狱

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泸县奇峰镇七十七岁的老年农妇赵文秀,被泸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零六个月,随即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这是这位善良的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赵文秀曾被泸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劫持到四川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八月,赵文秀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监外执行;二零一九年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刑期高达七年零六个月,年龄高达七十七岁还被劫持到监狱摧残。

三次非法判刑,赵文秀的家人都没有得到过开庭通知,不知庭审情况。两次送监狱前都没有得到家属会见的通知,都是秘审秘判,秘密劫持到监狱的。

二零零四年以前,赵文秀遭跟踪、绑架、抄家、拘留、洗脑,各种迫害至少十九次。还遭到看守所戴脚铐、手铐的折磨。在看守所被注射了两支不明药物后,记忆力大大衰退。

◎江阳区七十六岁的高贤英被诬判七年,处罚金七千元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泸州市合江法院与泸州中级法院合伙诬判高贤英女士七年徒刑,勒索罚金七千元。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七十六岁的高龄老人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迫害。这是高贤英老人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迫害。

高贤英,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农村妇女,失地后成为城镇居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被江阳区法院判刑三年缓五年,二零零七年被所谓“收监”,被劫持到监狱迫害二年零二个月十二天;二零一五年六月被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监外);二零一九年十月,再次被诬判七年。

◎张元华被冤判三年零六个月,非法处罚金六千元

张元华,四十八岁,泸州市纳溪区农村妇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泸州市合江法院与泸州中级法院合伙诬判张元华三年零六个月,处罚金六千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下旬,张元华被秘密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迫害。

◎邹明英被冤判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二千元

邹明英,五十三岁,泸州市江阳区石岭镇农村妇女。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被泸州市合江法院与泸州中级法院合伙诬判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二千元;二零一九年中秋节前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女士,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在合江五通桥镇赶场被绑架。从绑架、关押直到二审结束,历时两年多时间。期间,法轮功学员及其当事人的家属、亲朋好友,或面对面,或书信形式给合江公检法机构、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及办案人员讲真相,劝善,送去相关的法律文书和政策文件,慈悲的呼唤一直没有停止。

在一审、二审的法庭上,律师做无罪辩护,从宪法、刑法、国家政策、社会伦理,及法轮功传出后,在中国大陆、港澳台,及全世界产生的积极影响,全方位阐明了法轮功的合法性,一一驳斥了公诉人诬告法轮功是×教组织(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轮功真相资料是某教宣传品,及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的邪说。

两年来,大家都在努力讲真相、劝善,满怀希望的期待着涉案的公检法人员觉醒,不再迫害法轮功,就是不愿看到他们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与江泽民同罪而葬送了自己。

◎巫德蓉被劫持到监狱

巫德蓉,六十八岁,纳溪区新乐乡农妇。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正和丈夫在家里看电视,一群身着警服的人断电,诱骗巫德蓉开门查看。这伙人趁开门之机一拥而上,绑架了巫德容,并闯入她家非法查抄。随即将巫德蓉非法关押到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诬判巫德蓉三年,处罚金五千元(这是巫德蓉遭到的第二次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九年年初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参与非法判刑迫害巫德蓉的人员:纳溪区法院审判长王月;陪审员郭从会、缪大林;纳溪检察院公诉人董丹;书记员严飞飞;永宁派出所警察李熊明

三、绑架、关押案例

二零一九年,泸州地区发生多起绑架、非法关押事件,至今可能还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龙马潭区特兴镇苟正琼被绑架非法关押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法轮功学员苟正琼,在兆雅镇给一个小学生讲真相,被兆雅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继续关押看守所。近况如何,详情不知。

◎龙马潭区特兴镇三名店主被绑架,关押至今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龙马潭区特兴镇来了很多车辆,大批警察分别绑架了三位正在营业的女店主——邓万英、罗太会、雷焕英。本案是泸县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纠集泸县太伏派出所警察干的。他们非法抄家,把人带走不知去向。几日后才得知她们被关押泸州市纳溪看守所。

已知她们被构陷到了泸县检察院。雷焕英、罗太会的家属已聘请了正义律师为她们维权。

◎江阳区国保纠集派出所警察同时抓捕四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早上,四名法轮功学员唐祖群、章新连、敖启珍、彭昭群同时在各自家中被绑架,被抄家,被非法关押至今。据悉是江阳区国保纠集华阳派出所、龙透关派出所合伙作案。目前,已知四人被构陷到检察院。敖启珍的家人已聘请正义律师维权。

◎泸县奇峰谢华君被绑架,关押至今

二零一九年十月初,泸县奇峰镇农妇、老年法轮功学员谢华君被绑架,家被非法查抄,关押看守所至今,不知详情。

◎江阳区大队人马绑架一名退休教师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十几个警察、便衣,绑架了退休教师廖丽华到江阳区张坝派出所询问、笔录,同时还抄家。据悉,是江阳区国保纠集张坝派出所警察等到龙马潭区作的恶。廖丽华坚持讲真相数小时后回家。

◎纳溪区国保同时绑架六名江阳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纳溪区国保、永宁派出所警察,到江阳区非法抓走了六名法轮功学员:唐旭珍、刘朝珍、黄游华、黄祖宣、邓世民、陈怀芳。理由是十一期间非常时期不该聚会。年纪最大、身体不适的刘朝珍当日回家。其余的关押一个月左右全部回家。

二零一九年八、九、十月份对邓万英、唐祖群、唐旭珍等人的集体抓捕,及对廖丽华的绑架,都是国保纠集派出所警察,出动大队人马,联合进行的。而且是跨区作案,交叉抓人。泸县的到龙马潭区抓人;纳溪区的到江阳区作案;江阳区的到龙马潭区作案。据悉,这些联合行动是由泸州市国安局部署的。

四、骚扰案例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凡到“四二五”法轮功学员和平上访纪念日、“五点十三”法轮大法洪传日、“七二零”法轮功学员反迫害日、十月一日邪党篡政日,都成了令邪党恐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面积骚扰迫害的所谓敏感日。二零一九年,泸州各个地区都有骚扰情况发生(在此仅举几例),最严重的骚扰是实施抢劫。

(一)抢劫案件

◎独居老人桂大律多次被抢劫

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派出所、宪桥社区,以孟庆华为首的五、六个身着便衣的男女警察,及不明身份的人员,闯进泸州气矿家属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七旬老太桂大律家,不出示证件,不报姓名,进屋后,几个警察将保姆按住不准动,保姆给他们讲真相,说迫害大法弟子是违法犯罪的,他们置之不理,在独居老人的家里当着老人的面耍横,乱翻乱找,光天化日下,抢走了属于老人个人信仰的私人财物:大法书籍《转法轮》三本、《洪吟》四本,和一些真相资料。抢走的东西没有清单。

二零一九年九月,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派出所警察、社区人员等再次到气矿家属院骚扰桂大律。这又是一次对独居老人黑社会流氓式的抢劫、凌辱。为了制止他们继续犯罪,手脚不太灵便的桂大律把住家门,不让来者进屋,简单回答了他们的问话,然后就告诫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呼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来人转身就走了。

◎古蔺县大村镇派出所警察私闯李常林家非法抄家、抢劫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七点半左右,古蔺县东新乡派出所警察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刘苏剑(音)、洪晨钟等四人,到东新乡李家寨村五组法轮功学员李常林家骚扰。因不出示证件和搜查证,进门就窜到楼上乱翻乱找,遭到李长林抵制。警察把李常林打倒在地,强行铐上手铐,抬去丢在警车上,又到楼下李常林住的房间搜查,抢走大法师父的法像和各种法轮功书籍、刊物、播放器、真相光盘等,并将其绑架。理由是:“因为你门上贴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字样的不干胶。还贴了法轮功的对联,就要抓你。”

◎古蔺县太平镇政府、公安人员抢窃法轮功学员的财物

二零一九年四月六日,古蔺县太平镇政府人员陈宏宇、李清奇,和太平镇派出所李所长、赵威、吴川,伙同走马村村长刘永华、支书罗应强和姓罗的村干部共八人窜入法轮功人员刘代琼、刘英群、付贵先家抢窃。

刘代琼家没人,这伙人就擅自入室,撕毁门上的对联,撕毁室内两个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样的“福” 字,及其他真相不干胶贴。

随后,这伙不法人员又先后窜到刘英群家,付贵先家,撕对联,撕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福” 字;土匪般的楼上楼下翻箱倒柜乱找乱翻。在刘英群家抢走大法师父的法像,《转法轮》及十多本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真相资料、不干胶;在付贵先家抢走大法书籍《转法轮》两本,《洪吟》四本及部份资料,并威胁其家人说:“再炼,今后当兵、升学都不允许。”并勒令其家人阻止法轮功学员炼功等等。

◎古蔺县太平镇政府人员伙同村支书抢窃法轮功学员财物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上午, 古蔺县太平镇太平村支书张怀国带一个自称是县里管迫害法轮功的马姓书记, 窜到第十二组大法弟子周先芬家,用脚踢开房门,到各房间乱翻乱找。没有证件,也不告知主人行动的理由、原因。翻箱倒柜非法查抄一通,抢走炼功用的播放器、录音卡,师父法像和二零一九年日历等等私人物品。

◎泸县云锦派出所所长抢劫七旬老太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中共邪党十月一日前几天,泸县云锦派出所副所长姚继宇(音)携两个警察,破门而入,闯进杨老太太家无证查抄,抢走了属于老人家个人信仰的法轮大法书籍,还强迫七十三岁老人到派出所笔录、抽血、盖手印,取脚印。派出所所长行了恶还调查老太太的情况,想抓一点什么迫害的把柄。村民、村干部都为老太太说话。有的说如果这么好的老太太被抓走,要在微信上曝光。

(二)株连、恐吓

◎泸县奇峰镇派出所、政府综治办骚扰恐吓易群仁

泸县奇峰镇法轮功学员易群仁,二零一七年四年冤狱结束回家后,不断的遭到骚扰。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易群仁进城打工,泸县奇峰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找不到人,就打电话找到正在医院上班的易群仁的女儿,气急败坏的威胁说:你把你妈找出来,马上给我喊回来!你不喊回来,就到学校找你的弟弟!

戕害孩子,用孩子作筹码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中共邪党灌用的最邪恶的黑社会的流氓手段之一。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易群仁被泸县公检法构陷抓捕,国保办案人邓基祥为了把冤案做成,提讯时大搞逼供,指手画脚的大骂了两、三个小时,还说:“你不说,你那个十岁小儿子,我天天去吠他 (骚扰、恐吓),让你那儿子读不了书,把你的儿给你废了。”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夕,奇峰派出所、综治办又来这一套:拿弟弟来威胁姐姐,拿儿子来威胁母亲。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成了他们手中的人质。

易群仁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到奇峰政府综治办讲真相。从法律、人伦,方方面面启迪他们的良知善念。还送给他们公安部三十九号文件、国务院公告的新闻出版总署的五十号令,并请他们好好看看,希望他们了解真相,认清形势,清醒过来,停止迫害,为自己留后路。她说:你们继续迫害,我要起诉你们。

(三)非法拍照

未经允许对着他人拍照,或闯进家门肆无忌惮的室内室外拍照,是践踏公民的人权和尊严的违法行为,并侵犯了公民的正常生活。这种无耻的行为却是当今警察、中共邪党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迫害的普遍手段。

◎泸州市江阳区南城派出所警察、与综治办的骚扰行动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前后,泸州市江阳区南城派出所警察范立新带着政府综治办乔主任及另外两名综治办的一男一女年轻工作人员,到法轮功学员李世芳的店铺,说是来看望。年轻女子要拍照,被主人制止。几个人未经允许进主人卧室看,主人制止说:未经允许进公民卧室是违法行为,几个人就出来了。范立新肩上象小播放器一样的东西一直亮着红点。

二零一九年九月末,泸州市江阳区综治办的乔主任、南城派出所警察范立新再次来到该店铺说是来看看。该法轮功学员象以往一样,诚心挽留他们听真相,他们说有事,匆匆就走了。

◎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派出所警察、石马沟社区人员与综治办人员的骚扰

二零一九年 九月二十九日,泸州市江阳区石马沟社区李主任、派出所姓罗的领导与姓乔的综治办主任,到该社区法轮功学员施邦才家中骚扰。该法轮功学员敞开大门接待,端茶倒水,摆糕点,削水果。来者却进门就啪啪啪的拍照,照这照那,即不讲礼貌,又不遵守法律。法轮功学员从自己的身心变化给他们讲真相,回答他们关于“天灭中共”、活摘器官等一些问题。劝他们不要迫害法轮功。二零一九年,施邦才的家几乎在每个邪党敏感日都有人上门骚扰。

◎泸州市江阳区康华苑社区管段警察的骚扰行动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晚上大约九点左右,泸州市江阳区康华苑社区管段警察罗德勇,带一名自称姓刘的警察到本社区居民、法轮功学员重维秀女士家中骚扰。刘姓警察不听劝阻,进门后不经主人允许就对着卧室拍照。罗德勇又问起重维秀是否外出旅游,还索要其儿子的电话号码,企图了解个人信息,掌控他人的人身自由。二零一九年仅半年时间,独居的七旬老人重维秀就被连续骚扰了三次。在不公的对待下,每次重维秀都敞开房门,请他们进屋,慈悲对他们讲真相、劝善。

◎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村派出所及龙南社区的骚扰行动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前、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上,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村派出所龙南路社区警察王敏等人,乒乒乓乓敲开法轮功学员杨文秀老人的家门,进屋就拍照,不听劝阻,宣称是奉命而为。他们还恐吓老人说,不放弃信仰就会影响儿子、孙子的前程等等。

二零一九年,七十五岁的高龄老人杨文秀因撤迁搬到龙马潭红星村不到半年,就被红星村派出所、龙南路社区警察王敏带人上门骚扰了三次。

◎泸州市龙马潭特兴镇派出所警察连续骚扰邓万英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正是当年上万名法轮功学员集体和平上访的日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正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和平反迫害开始的日子。每年这两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到来,都成了让中共邪党万分惧怕的、心惊胆颤的时刻。二零一九年这两个邪党敏感日前后,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派出所警察曾小明,两次带人到法轮功学员邓万英的店铺骚扰,进门就肆无忌惮的拍照。七二零前夕,他们还电话骚扰邓万英的丈夫,给其家人施压,搞株连迫害那一套。

◎泸州市纳溪区永宁派出所、街道办、社区人员骚扰杨太珍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办、永宁社区邪党书记孔祥梅带着管段警察段明福、袁姓警察等五、六人,借口查户口,查本社区出租户的租房信息为名,闯入法轮功学员杨太珍家中骚扰。段明福索要杨太珍的照片未成,于是趁杨太珍不备,偷拍了杨的照片。

这些人几次打电话骚扰杨太珍的丈夫,向他索要杨太珍的相片。杨太珍曾遭到过两次非法劳教迫害和一次判刑迫害,及严重的经济迫害,其家人经受了莫大的痛苦。杨太珍的丈夫不知这些人又要干出什么坏事来,惊恐万分,吓的连忙打电话给岳父岳母家,声称要与杨太珍离婚

◎纳溪永宁派出所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二零一九年二月 十八日下午四点,纳溪区永宁派出所警察几人,到泸天化职工宿舍敲门骚扰该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黄德书女士。人不在家,进屋未遂。二月二十六日, 派出所多个警察又到该宿舍敲门骚扰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蒋永芳。人不在家,就到她女儿家敲门骚扰。据旁人说,这些警察叫其女儿把母亲拥有的法轮功书籍交出来,遭到抵制。

二零一九年七月,纳溪永宁派出所再次上门骚扰泸天化两名法轮功学员,见不到本人就骚扰其家人。他们还多次电话骚扰非法判刑回家不久的刘云芳,见不到本人又电话骚扰其家人。

◎泸县兆雅镇派出所所长带人骚扰八旬的独居老太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共的十月一日前夕,兆雅镇派出所所长郭永平带泸州市里的两个警察骚扰八十多岁的、一人独居的唐老太太。来人肩头上别着机器,闪着光,不经本人同意录音录像。老太太立即制止说:你这是非法行为。我要举报你。侵犯我老婆婆的人权、肖像权,不符合宪法、法律。你们是泸州市那个部门的?“市里”的来人不报身份、职务,对老太太合理的询问避而不答,反而要老太太回答他们的问题:泸州有没有炼法轮功的人来找你?拿传单给你没有?唐老太太就给他们讲真相: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法轮功洪传世界,教导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薄熙来、王立军这些就是你们的同僚、上司,迫害法轮功都遭恶报了。说到这里,来骚扰的人就走了。

(四)胁迫签名

◎古蔺警察上门骚扰,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名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四点左右, 古蔺镇派出所邱顺亮、徐浩两人开车来太平镇,找法轮功学员胡彪, 见面就讲:“奉上面命令, 来看你身体怎样?”同时要录像,并讲:“不要组织炼功和散发资料。”胡彪说:“你们这是迫害。 贵州藏字石‘中国共产党亡’是天意,你们看到了吗?退出党团队才能保命。”邱说:“国庆节大阅兵显示国家的强大, 共产党是亡不了的。” 胡彪说:“明天它亡,今天它还要展示它的强大。”最后要胡彪签字遭胡彪拒绝,他们就找胡彪的儿子签。

◎叙永县王满群、艾会遭骚扰

王满群,现年七十岁,原叙永县糖业烟酒公司退休职工,门市出纳员。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因坚持向民众讲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这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受尽监狱非人折磨,刚从冤狱回家的王满群,遭鱼凫乡中共人员上门骚扰,连续骚扰两次。

二零一九年六月下旬,叙永县落卜镇派出所几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艾会的家,逼她签字、盖手印。艾会严肃的说:“我没干坏事,签什么字?不配合你们。”几个警察只好走了。

五、经济迫害

(一)叙永社保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王建胜、王满群、付清明的退休养老金被强行掠夺

二零一九年,叙永县社保强行扣发被冤判入狱回家的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王建胜被令退还冤狱期间已领到的养老金二十万零七千;王满群被强扣十万元以上;付清明被强抢五万五千元。

养老金是法定的私人财产,社保只是管理,没权利扣发。而且,国家宪法、各项法律,包括最权威的《社会保险法》,均没有被判刑人员要停发、扣发养老金的规定。即服刑人员同样享有公民逐月足额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社会保险法》已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时光都到了二零一九年了,叙永社保在此时却偏偏要拿出川劳社发〔二千零六〕十八号《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用这个与宪法、法律相悖的、违法违宪的、处于下位法的部门黑文件,来迫害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把合法养老金诬陷为“不当得利”、“非法所得”进行停发,扣发。王建胜被责令几年冤狱期间已领到的养老金二十万零七千元一次性退还,否则就要通过司法程序起诉,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等,或谁领了这笔钱就找谁,扣谁。

法轮功学员遭到双重的经济迫害。

中共的黑监狱搞经济赚大钱,任意榨取法轮功学员的血汗。冤狱中,法轮功学员被迫做奴工。王建胜所在的劳改队,每天做奴工十个小时,有时十三个小时。

叙永县原糖业烟酒公司退休职工,七十二岁的王满群,被叙永公检法与泸州市中级法院构陷,遭诬判三零六个月。监狱中,王满群反对监狱教育科警察污蔑诽谤法轮功,被严管迫害三个月。白天出工劳累不堪,晚上罚坐到深夜。挨冻、受饿,王满群的身体被摧垮了。下肢浮肿,吃不下东西,呕吐,出现修炼前的白血病症状。即使这样,白天还被人架着胳膊到车间“搞生产”,为监狱“创收”,直到有一天晚上收工回监室时瘫倒在楼梯间。

叙永县被冤判入狱的法轮功学员王建胜、王满群,及水泥厂的退休工人付清明,在单位工作时,付出自己的劳动,为国家创造了经济价值,是享有国家退休养老政策的纳税人之一。冤狱中,超负荷的劳动榨取,他们创造了大量经济价值,非但没有报酬,冤狱期间原本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自己辛勤劳动一辈子获得的法定的个人私有财产,还被强行停发、扣发,掠夺、侵吞。

(二)纳溪社保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

◎两次非法判刑期间的养老金强迫退还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泸州纳溪法轮功学员唐天敏两年半冤狱期满回家。回家后发现当月的社保卡上没有钱到账。社保局的人告知唐天敏:你差我们六万多元钱。你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七年两次坐牢共五年半,你领到了被判刑、服刑期间不该领的这笔退休金。你把这笔钱拿去用了,如果不退回来,就要起诉你,或拍卖你的房子,或再去坐牢。你先缴纳退款三万元,每月可发给你五百元生活费。其余的逐月扣,直到扣完为止。

在被起诉、拍卖房子、或再去坐牢的高压恐吓下,唐天敏的女儿不愿才从冤狱中出来的母亲再遭迫害,就帮助母亲凑了二十一,零元钱交给了社保,并签字同意每月领五百元生活费,其余的逐月扣除。

◎杨太英三十年工龄被抹去,不给办退休

法轮功学员杨太英,五十五岁,纳溪农机局优秀公务员。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单位开除公职。冤狱期满回家找社保办退休,社保回答:判刑后开除公职,工龄全部没有。杨太英说明自己有三十年的连续工龄。社保回答:三十年工龄全部不算。

按国家“视同已缴”的政策规定,工龄与保险是同步的、配套进行的。杨太英八十五年参加工作,除去非法判刑四年,客观上已有三十年工龄。有三十年工龄,就有从个人所得中所提取的三十年的养老保险——退休金。这些都是个人劳动所得,属于不可被剥夺的个人私有财产。社保执行中共的迫害政策,侵吞法轮功学员的私人财产,企图把三十年工龄一笔勾销。

后来又说,如果要办退休,只承认一九九六年——二零零四年由单位已向社保缴纳保险的这七年工龄。如果是这样,杨太英就得凑足十五年工龄,就得再补交八年保险金,分五年缴清,方可办退休,得到每月七百——八百元的最低的养老金。

◎冻结养老金 罗林容被令补款三万多元

法轮功学员罗林容,六十七岁,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农村妇女。二零一七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冤狱期满回家,失地换来的养老保险被冻结。社保说要把冤狱三年内已领到的三万多元钱全部退出、补交。否则,罗林容的养老金、其丈夫的丧葬费、抚恤金就一直冻结。

失地换来的微薄养老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属于罗林容个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扣押、剥夺。而社保手里捏着私人的财物,不给就不给,想占就占,公开掠夺。罗林容的儿子被迫借钱把已经领到的、本来就属于母亲个人养老金三万多元钱交给了社保。

罗林容每月本应能领到一千五百元的养老金,现在只能领到一千二百元,因为三年冤狱期间上调的部份要全部扣除。

◎强扣已领的养老金 刘云芳八个月分文没有

法轮功学员刘云芳,七十二岁,纳溪一个商业部门的门市员。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被纳溪区法院冤判一年零六个月的刘云芳冤狱期满回家,社保卡上的退休金一分钱都没有。社保说,一年半牢狱期间的退休金四万三千二百元、已领走的一万四千七百三十四,二元要全部退回,逐月扣除,到八月份全部扣完。

二零一九年一月至八月,刘云芳的退休金分文没有;二零一九年九月,社保又扣去法院冤判的罚金二千元。现在刘云芳领到的钱是冤判一年半以前的基数,上调部份没有。

(三)古蔺社保的掠夺行为

◎胡彪被责令退还四年零六个月冤狱期间的养老金

古蔺县计生委退休的政府公务员胡彪,二零零九年被古蔺法院与泸州中级法院诬判四年零六个月。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胡彪冤狱期满回家至今已经六年了,古蔺社保突然停发胡彪的养老金,理由是胡彪要退还四年零六个月冤狱期间已领的养老金。古蔺社保政务服务窗口说目前只是口头通知,将有正式的书面通知。

六、制止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六月二十四日是两个令人痛心的日子。泸州市江阳区法轮功学员丁国琴、梁文德,在一个月零几天的时间内,在监狱医院被迫害相继离世。有多少部门、多少人员合伙迫害,将她们枉判劫持进了监狱,使她们在监狱严酷的摧残中失去了生命,参与的人将承担什么样的罪责?

在光天化日之下,警察、便衣、社区人员闯进法轮功学员的家公开抢劫,抢走属于法轮功学员个人信仰的私人物品,就连门上的对联都撕毁。更为恶劣的是骚扰、抢劫独居老人。

尊老、敬老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是人的基本人性。警察、街道、社区人员,以“关心”的名义夜闯独居老人家骚扰,肆无忌惮的拍照,问这问那,威胁不要怎么样、怎么样,搅扰老人的安宁;尤其对独居老人耍横,野蛮的抢走她们个人信仰的私人物品,从不管老人有多么伤心,会受到什么样的惊吓,身心会遭到何等的伤害。

欺辱老人,野蛮剥夺他们修心向善的信仰,剥夺他们通过修炼大法寻求身心健康的权利,连人最基本的道德伦理都没有,这是正常的人吗?以政府的名义、执法的名义对老人恣意行恶,这是正常的人类社会吗?这些人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吗?是呵护百姓冷暖的人民的公务员吗?

泸州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执法违法、合伙构陷,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冤案;泸州地区叙永、纳溪、古蔺等地的社保公务员,以国家的权利、行政的手段将他人合法的养老金变为“非法所得”进行掠夺,助纣为虐,对受尽冤狱折磨的法轮功学员加重、加大迫害……

二零一九年泸州地区发生的迫害令人深思。如何才能让参与迫害人员醒悟?这些年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年复一年。对前来骚扰的人讲;对参与绑架、关押、非法起诉、非法判刑的公检法人员讲;法庭上律师讲、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讲、当事人讲;被劳教、判刑数次,吃尽了苦头还要讲。七十七岁的赵文秀、七十六岁高贤英,两位可敬的老人行大善,为挽救世人免遭因受中共谎言的毒害而将被淘汰的危险,舍生忘死的告诉人们真相,遭中共司法三次判刑迫害,救人的心仍然金刚不动。

大家的共同目标就是希望参与迫害者能明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看清这场迫害的下场,及时退出迫害,能在天灭中共的大难来临时保住可贵的生命,平安度过劫难,留下未来。

附:二零一九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人员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雷刚,2009年至2019年,在担任中级法院的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期间,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参与非法判刑迫害法轮功学员11人。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徐翻翻,2014年至2019年,在担任江阳区法院审判长、中级法院审判员、代理审判员期间,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参与对9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员程德鹏,2017年至2019年,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的案子至少5例。

泸州市检察院公诉人钱光润,2017年至2019年,已知对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公诉。
合江县法院副院长、审判长姚玉林,审判员罗太平、王贤权,合江检察院习海平、王彦凯,合伙对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判刑迫害,制造了三起冤案。
2019年,合江公安局局长吕刚,合江县国保大队教导员任志伟,国保大队队长王利东,副队长王中和,绑架、抓捕,构陷了夏成贵、高贤英等至少5名法轮功学员冤判入狱。

2019年参与骚扰、各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还有:
合江县九支镇610主任蔡迎春,手机号码:13541596968;
原610主任白太清,手机号码:13882754397;
综治办主任王学权,手机13982422886;
合江九支派出所的罗廉中、九支镇中心校管安全的副校长何江海;
泸县国保队长石跃彬、泸县国保警察李延素、泸县太伏派出所警察徐勇;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镇宪桥社区警察孟庆华、蓝田派出所警察范昌蕾;
古蔺县东新乡派出所警察李波;
古蔺大村派出所警察刘苏剑(音)、洪晨钟;
古蔺县太平镇政府人员陈宏宇、李清奇;
古蔺县太平镇派出所李所长,警察赵威、吴川;
古蔺太平镇马村村长刘永华、支书罗应强;
古蔺太平镇太平村支书张怀国;
古蔺县古蔺镇派出所警察邱顺亮、徐浩;
泸县云锦派出所副所长姚继宇;
泸县奇峰镇政府群工办主任周大兵;
泸县兆雅镇派出所所长郭永平;
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派出所警察曾小明;
泸州市江阳区康华苑社区管段警察罗德勇;
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办、永宁社区书记孔祥梅;
泸州市纳溪区永宁社区管段警察段明福;
泸州市纳溪区永宁派出所所长张华;

迫害梁文德致死案部份责任人:
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院长柳扬,审判长李志刚,审判员陈红利、杜刚;
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明贵;
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审判长孙华(2014年至2017年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非法判刑5名法轮功学员);
审判员李焕庭、审判员梅益(2016年至2017年担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参与非法判刑4名法轮功学员);
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公诉人曾强、陈卓(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2名);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程怀武(2016年至2017年任审判长,非法判刑2人);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员李瑞亮(2012年至2017年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参与非法判刑11人);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徐智宏(2012至年2017年任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参与非法判刑11人);
泸州市检察院检察员钱光润(2017年至2019年,已知对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公诉);
江阳区南城派出所管段警察杨旭、管段警察张卫华;
泸州市江阳区龙泉社区管段警察杨文武;
江阳区南城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强、南城街道综治办主任陈新德;
江阳区南城街道综治、维稳办、龙泉社区书记江霞,社区管迫害法轮功的主任付蓉;
泸州市江阳区国保人员周德华、林敏、李正辉、姚泸敏,城管协管马学文;
江阳区政法“610”头目王旭;
龙马潭区国保人员王继华;
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局长、书记林皿 张治蓉;
龙马潭区双加诬告的恶人谭仁明、胡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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