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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给社区人员讲真相

更新: 202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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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刘敬东、张淑霞近期受到社区人员的骚扰,她们对骚扰者讲大法真相,不配合他们的任何无理要求。

二零二零年七月,辽宁省丹东市五龙背温泉街道办事处何芳与五龙背社区杨立明,给法轮功学员刘敬东的儿子打电话,说要找刘敬东,被刘敬东的儿子拒绝了。

八月六日下午,他们又打电话给刘敬东的儿子,说要到刘敬东家去看看。刘敬东知道后,没等他们来,就主动到社区去找他们。杨立明等人要给她拍照、录音,被刘敬东拒绝。他们又对刘敬东说:“如写‘三书’,以前的事就不提了。”

他们说的“以前的事”,是指刘敬东曾在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上午被绑架、抄家,后被丹东元宝区法院非法判监外执行。刘敬东告诉他们:“我不会放弃修炼真、善、忍。修炼法轮大法不违法。” 刘敬东劝他们别做这样的事,对自己不好。

九月,丹东市绿云社区人员张岩给法轮功学员张淑霞的儿子打电话,叫张淑霞去社区一趟。以前打过几次电话,张淑霞都没去。这次张淑霞和张岩约好见面时间,拿着相关法律条文去了社区。

张岩问:“还炼吗?”张淑霞说:“炼啊!我炼法轮功二十多年了,以前很多的病都好了,没再吃过一片药,能不炼吗?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修炼法轮功违法。”张岩又说:“国家不让炼就别炼了。”张淑霞说:“不是国家不让炼,是江泽民出于嫉妒,打压法轮功。‘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张岩说:“我是管这事的,你不签字,你儿孙的前途都要受影响。”张淑霞说:“那我就更不能签了,这样对谁都不好。没别的事,我就走了。”

十月十九日,张岩再一次打电话叫张淑霞到社区去。张淑霞去了以后,张岩叫她等。一会儿来了一个女子,张岩说:“她是政法委的。”张淑霞说:“你好。大街上宣传依法治国,维护宪法,秉公执法。修炼法轮功违犯哪条国家法律了?到底是谁在违法?国家《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务员办案终身负责;警察抓好人,难道还怕好人多吗?国家的哪一条法律被法轮功学员破坏的不能实施了?如果真象电视里演的那样,又自杀又自焚的,法轮功能洪扬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吗?这就是在栽赃陷害法轮功。”

当时只有她们三人在场,张岩拿着手机一直在录像。张淑霞告诉她:“你违犯了个人肖像权,请你删掉。”张岩说:“我得向上面汇报。”

张岩电话:1594155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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