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控告迫害元凶 内蒙古通辽市张宏天被诬判六年入狱

更新: 2019年09月0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张宏天,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当地警察绑架,后遭诬判六年,现被非法关押于兴安盟保安沼监狱。

张宏天曾任原武警通辽市森林支队政治处主任、支队纪委书记,武警中校头衔。他于二零一二年退役后自主择业。

一九九八年一月,张宏天接触到法轮功,大法显著的祛病健身、道德升华的效果让他如获至宝。通过学炼大法,让他明白了如何去做一个好人,如何正确看待人生,学会与人和同事友好相处,心态愈加祥和平静,不去争名夺利,还几次把荣誉让给别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邪党铺天盖地的对大法进行迫害,张宏天想不通,虽然心里知道大法好,但因失去了修炼环境,加之被繁重的工作拖着,修炼不精進。

二零零五年,张宏天被调到外地工作三年多。这期间他工作几经调整、职务升迁,并被保送到天津武警学院进修。进修结束后他调回通辽市森林支队,任支队政治处主任、纪委书记。

那些年,张宏天一直为自己修炼不精進苦恼。调回家乡后,他接触到同修,学会了利用自由门、无界等翻墙软件看到海外的真相报道,看到大法洪传全世界的盛况。看到各地同修反迫害讲真相风雨无阻的感人事迹,看到师父的讲法,从此他振作起来,精進修炼,也开始向周围的有缘人讲大法真相。

二零一五年七月,张宏天向最高检、最高法控告江泽民迫害个人信仰自由。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被通辽市科尔沁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科尔沁区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他遭通辽市科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诬判六年,被劫持到兴安盟保安沼监狱非法关押至今。

张宏天退役后自主择业,被绑架前他每月工资一万多元。他遭迫害后,妻子多次受到骚扰,女儿被迫辍学,岳母因担惊受怕,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脑出血不幸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