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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刘水生被停发退休工资

更新: 2019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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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九年七月,武汉市江汉区社保局停发法轮功学员刘水生的退休工资(约三千七百元人民币),借口是执行所谓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受到刑法处分人员工龄计算及养老待遇的若干政策。

刘水生,男,六十九岁,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812厂退休职工。刘水生于一九九六年开始炼法轮功。二零一零年,刘水生在范家台监狱被迫害时,他的单位(812厂)帮他办理了退休证书(2010年3月办理),到二零一九年六月,他的退休工资是每月三千五百元。这次武汉市江汉区社保局不仅停了他的退休工资,还要他上缴三十多万元,借口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曾被“判过刑”所以不能发退休工资,不能有合法的退休待遇。

炼法轮功前,刘水生瘫痪在床,修炼后,他能下地行走,行动自如,无病一身轻。刘水生曾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讲述自己学法后亲身受益的经历。

二零零三年三月,刘水生被东西湖区将军路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八年(只因为他修炼法轮功做好人)。

二零一一年,刘水生从范家台监狱冤期已满应回家,却又被劫持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后来又转到湖北省南湖板桥洗脑班迫害。刘水生在狱中和在洗脑班期间遭受酷刑迫害,包括暴力殴打,饭食中下毒等等,出来时原本健康的他头发全白,牙齿松动,行动缓慢,不能做家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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