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迫害法轮功学员 绥中法院庭长关树森遭恶报

更新: 2019年02月1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刑庭庭长关树森,被相关部门调查,又因患上胃癌做了手术。过去的十年中, 关树森多次参与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现在报应开始了。

关树森,男,五十五岁,自二零零八年起,开始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据不完全统计,经关树森手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四十人左右,刑期长短不等,最长的达十年,累计非法刑期一百二十多年。仅二零零八年一个月之内,关树森就非法判了十名法轮功学员。一次次的枉法判决导致绥中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投入监狱,受酷刑折磨,很多家庭支离破碎,孩子无人照管,也有的家中老人因此着急上火而过世。

对法轮功学员的每次非法判决,关树森从不依照法律在开庭前向社会公示,更不公开审理、公开开庭。每次都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罪名,而在法庭上,当公诉人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法轮功是“×教”,以及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时,关树森总是剥夺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合法陈述,袒护公诉人。关树森甚至不允许律师在法庭上说“法轮功合法”。也正因为此,有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几本法轮功书籍或者几个真相台历就被关树森枉法判刑好几年。

二零一六年,在对丁青艳的非法开庭中,关树森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赶出法庭,禁止家属旁听,并亲自通知国保大队(法庭秩序应由法警维护,本与公安局国保无关)。关树森勾结国保,为的是威胁恐吓当事人及家属和律师。开庭时,关树森不允许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在法庭上说话。

二零一六年,对董桂霞的非法庭审中,律师坚持无罪辩护,说:“从中国法律角度讲,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关树森指使法警将律师赶出法庭。

二零一六年,在梁国兴案开庭之前,关树森为了达到不让律师出庭给梁国兴辩护的目的,骗梁说“你的家人没交律师费,律师不给你辩护了”,又骗律师说“梁国兴想辞退你”。两头行骗。

关树森亲自威胁过丁青艳家属和梁国兴本人,说如果不辞退正义律师就给他们重判。

对于国保警察多次放在案卷中的伪证,关树森一向袒护,无视律师和当事人对国保警察造假的指正,坚持枉法判决。

关树森,看到上面这些,十年来一幕幕是不是你也回想一下。前两年,你曾亲口说过:“我不是好人”。给人感觉你似乎是身不由己才走到今天这一步,但那么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和律师苦心相劝时,却不见你有真心悔改之意,每次非法开庭和判刑,也完全不见你的恻隐之心。

虽然你一直说自己是“上派下行,没办法”,但你的言行却一直是积极主动和上心卖力。二零零八年你判那十个人的案子,人家别的法官不接,你接了,你没想想吗?你知道吗?你卖的不是力,你卖的是命,而且不只是你自己的命,还有你一家人的幸福。之前对于恶报你总觉得离你很远,现在真到了你头上,那些曾派给你任务让你违法干坏事的人,现在能救你命、替你承受病痛、给你家人幸福吗?跟党走,你走到哪了?

也许你觉的这是命,不是报应。想想你的前任赵汉杰(法院副院长),也给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也是得癌症(肝癌)死的,这偶然吗?再请你上明慧网看看迫害法轮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迫害法轮功 130名公安局长遭恶报》的报道,再看看那些善待大法得福报的例子。你觉的什么是天命?天命其实就是人的行为给自己种下的因果。

虽然你已遭报,但命还在,其实你现在还面临着怎么选择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