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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赵玉兰两遭枉判 相依为命的儿子离世

更新: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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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现年七十九岁的抚顺市矿务局退休女工赵玉兰,修炼法轮大法后,曾经患有的多种疾病,眩晕症、气管炎、痔疮、关节炎等病都好了。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两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二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两次判刑共九年六个月。

更令人难过的是,与她相依为命的儿子因不堪骚扰、恐吓、惊吓,于二零一六年离世,时年四十七岁。使赵玉兰更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以下是赵玉兰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一、修大法身心获得健康

在一九九七年前,我曾患有多种疾病,眩晕症、气管炎、痔疮、关节炎等病,觉得很困苦。当年的十一月份,我走入了修炼法轮功的行列。不知不觉中各种疾病不知何时就好了,真是无病一身轻,身心得到了健康。

我也很高兴的把法轮功祛病健身的奇效讲给别人听,我愿意通过修炼“真、善、忍”,给自己带来的幸福和美好交流给他人。

二、上访说公道话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天象狂风暴雨般的塌下来了,到处是狂恶造假的攻击,中共对法轮功群体展开全面的攻击迫害,暗无天日,到处是绑架、刑讯逼供、判刑,展开全面的迫害。

我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坐火车上北京上访,结果被绑架,被工作单位的杨光(女)和另一个不知名的人将我劫持回来。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我又坐火车去北京上访,被抚顺驻北京公安办事处关勇劫持,抢去我手中的四百元钱,经栗子沟派出所派去的两名恶警劫持回抚顺看守所、教养院迫害。

三、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我中午在家吃饭,栗子沟派出所一名姓赵的和另外一名恶警闯入我家,让我到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恶警搜去我的钥匙,然后到我家翻箱倒柜,那真是挖地三尺,我所有的大法书及“真善忍”刻字全被搜走,家中仅有的二百元现金不翼而飞。当晚恶警关勇把我送到公安一处,恶警先用伪善的话诱导我说出大法书及“真善忍”木刻是从哪来的,我就是不说。最后他气急败坏的一脚把我踢倒在离单人床两米远的地方,立刻我的脸就撞青了,外衣的扣子被扯掉,恶警临下班前还恶毒的说:“如果明天你不说我就要你的命。”当晚几个恶警把我的手脚铐在铁椅子上。第二天早晨,此恶警开紧急会议走了,派出所的恶警把我送回去。

三月一日晚上,我就被送到十字楼看守所,首先狱医检查身体,他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大夫,他看到我脸部的伤,非常气愤,说:“老太太,你身上有伤,全说出来我给你一一记录。”

大概二零零三年四月末,我被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四日,我被转到沈阳女子监狱,被包夹人员看着,不许随便说话。同年八月间,我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第一小队加重迫害。这里以达到“转化”(即放弃修炼,写不炼法轮功的悔过书)为目的,狱警不择手段,采取各种方式残害善良。如:洗脑,看诬蔑法轮功的录相、利用已经被洗脑邪悟的人,给念诽谤法轮功的书;利用两个犯人包夹一位法轮功学员,走一步跟一步,睡觉、去厕所都跟着,一点自由空间不给,对不“转化”的尤为加重迫害,甚至酷刑折磨,直到“转化”为止;或者采取株连手段要挟当包夹的犯人。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我出狱回家。

四、再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我外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时,被东洲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抄家,抢走一些个人大法材料,当晚被刑事拘留在抚顺看守所,同年四月五日被逮捕。

抚顺东洲区法院办案法官宋宝越,在公诉人王志、周子琪的非法出庭支持公诉下,共同犯罪,侮辱法轮功学员发真相资料及所为是违法的。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在停电没有光线的黑屋子里,偷偷庭审大约两小时。庭审辩护阶段,我自己辩护二十分钟,讲述法轮大法好,是教人行善的……过程中法官不断打断我的辩护。

七月二十六日,我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十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至辽宁女子监狱,被直接送到七监区第一小队,整日地被劳役迫害,帮着做棉衣。

第一天睡觉时,狱警给我个褥子铺着,因不转化,第二天就把褥子拿走了。我就用手纸铺在身下睡觉。狱警看还不转化,就开始罚站,因关押人多没有空屋子,就把服务室的工作人员撵走。在服务室里我一天二十四小时站着,两个包夹轮班看着,轮班睡觉。我被罚站三天三夜,腿脚肿了。狱警科长看还不转化就大骂起来,又派了两个包夹跟了两个半月后,开始劳役迫害。

我两次被迫害,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两次判刑九年六个月。两次判刑都是被劫持至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七大队一小队。

在监狱非法洗脑转化,不让睡觉,只有站着或蹲着两种姿势,不许靠墙,不许靠床,非法折磨,强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片,不让说话,让说污蔑法轮功的话,打、骂我是经常的事。警察就指使犯人迫害我,精神上备受折磨。每天奴工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或八点才收工,每天两个包夹看我不让说一句话,否则就大骂,身心受到摧残。

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

我在家时是与离异的儿子相依为命的。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栗子沟派出所和街道人员找我的儿子要五百元钱,谎称是给我在抚顺市看守所买衣服和被,还让我的儿子请他们吃饭。那以后就总去要钱,其中有栗子沟街道李宏伟(已遭报死亡,时年四十来岁)。

为了躲避街道人的敲诈勒索,我的儿子不敢经常在家呆着,天暖了,就到公园那消磨时间,晚上就躺在石板上睡觉,时间长了得了肾病。我在狱中受苦,与我相依为命的二儿子独自居家。每次去监狱给我存钱时,看到母亲备受折磨的弱小身躯,便思念不已。先前患下的肾病越来越严重,经常便血,求医治病、吃药、做透析,花光了钱,把唯一的家产47平米的楼房卖了维持生活。最后已病卧床上,终在二零一六年六月末离开人世,时年四十七岁。

六、老年又遭经济迫害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走出辽宁女子监狱,无家可归,租房屋,仅住一年的时间,又遭经济迫害。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退休单位抚顺十一厂,根据辽宁省抚顺市做出养老退休金的决定,安排退管办的李办事员打电话跟我说:工资不能给开了,因服刑期间不该开工资。得把服刑四年半开的工资退回来,才能继续领工资。

这突如其来的经济截断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困窘,东北的气候寒冷,租的房屋没交暖气费,更谈不上交房租了。我找到单位,相关人员说向上级反映情况,看看能不能给开一半。因为没有生活出路,年龄大也不能去打工,我多次写信找单位,经过多方周折总算能给我一千元维持租房等简单的生活。

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同时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灾难,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痛,从今日中国“假、恶、斗”遍地,道德沦丧,贪污腐败,就可以看出来。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在指导自己修炼,在社会上努力做一个好人,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一个真正的修炼人。把这样一群好人当成了罪犯,肆意绑架、关押等迫害,是不是在犯罪?天理能容吗?

迫害我的一些恶人:

关勇:抚顺市公安一处
东洲区检察院:王志,周子琪,恶人武继东
审判长,江涛,审判员隋书进,代理审判员王跃东,书记员赵帼
审判长,李宝越,陪审员李为,谷旭,书记员,刘宁宁
中级审判长:高敬武,审判员:董晶,代理审判员:许风国,书记员: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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