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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彭杰遭恶报被审查

更新: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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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消息,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彭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审查和调查。人在做,天在看。彭杰表面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实则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

彭杰,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六月出生,河南息县人。曾任武警河南总队周口地区支队司令部参谋、副参谋长、参谋长、副支队长、武警河南总队许昌市支队支队长。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彭杰任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安局副局长兼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二零一六年二月起,任许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

彭杰自调入许昌市公安局担任要职以来,积极追随中共和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助纣为虐。参与部署指挥各级六一零(江泽民一伙问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公安国保、派出所等,打压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与公检法相互勾结,罗织罪名,任期内许昌市仅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至少有四十五人次,致使众多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遭受到被非法抓捕、关押、罚款、关洗脑班、开除工职、劳教、判刑等迫害。

仅举几例彭杰对法轮功的迫害所犯下的罪恶。

1、中文教授七天被警察迫害致死

孙冠洲,男,六十二岁,原禹州市教师进修学校中文教授。二零零八年三月三日上午九点左右,孙冠洲正在家吃饭,国保大队警察夏雨霄、耿松涛、赵乃成等六人闯进来,以检查电脑病毒为名,不由分说就翻箱倒柜进行搜查,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孙冠洲绑架进拘留所。

六日上午,警察突然通知家属,和国保警察带孙冠洲去市北关医院检查,诊断出哮喘、高血压症状,家属强烈要求住院治疗,警察不允许。在这期间,家人托人找耿松涛,耿索要两万五千元,家人一时凑不齐,给耿五千元,耿嫌钱少,又推托说不当家。

三月九日晚八点多,家属再次接到警察电话,让去北关医院,没想到见到的竟是孙冠洲冰冷的遗体。家属痛不欲生,警察还阻止家属看遗体,并逼家属签字。家属拒签,哭喊:“我要活人。”昏死过去。警察见状,灰溜溜逃走,深夜只留下家属一人在太平间。

2、利用监听监控 抓捕六位无辜公民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下午,平顶山市法轮功学员赵荣花从许昌开车返回平顶山途中,被许昌市襄城县国保大队王万斌为首的恶警以查车名义拦截绑架。同时被绑架到还有其女儿石磊(未修炼法轮大法,后被拘留十天)和焦作市法轮功学员边博。随后,王万斌带队分别到赵荣华和边博家里进行抄家。赵荣花、边博被关押在许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张宏业和禹州市法轮功学员张振德刚从张振德家中开车出来,被埋伏在附近的禹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车上有神韵晚会光盘,张宏业的车被扣。当天下午,国保警察又到禹州市劳动局办证大厅绑架了正在工作的党富强。随后,三人被国保警察非法抄家。张宏业被“取保候审”回家,党富强、张振德被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

据悉,这两起绑架事件与法轮功学员被中共持续监视、监控(包括电话监控)、蹲坑、跟踪有关,是许昌市公安国保长期蓄谋、策划、统一组织实施的结果。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张德江、党富强被非法开庭。张振德被诬判四年,党富强被诬判三年,张宏业的车被没收。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赵荣花案在襄城县法院开庭走过场。赵荣花被诬判四年,边博被诬判三年。

3、善良农民鲁顺民三次被非法判刑 妻子含冤离世

许昌县灵井乡湾鲁村四组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鲁顺民,只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向身边百姓讲述法轮功真相,告诉人们法轮功教人向善、却遭中共诽谤迫害的真相,曾经三次遭中共非法判刑,前两次陷冤狱十二年(第一次八年,第二次四年),遭到毒打、扒光衣服泼冷水、电击、牙被打落、剥夺睡眠、手指被火烧焦等等折磨,伤痕累累。他妻子度日如年,在他第二次被非法关押时,含冤离世。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鲁顺民再次因讲法轮功真相,被许昌市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到许昌市看守所,几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五年,投入新密监狱遭受迫害。这是他第三次遭判刑入狱。

4、善言劝警察,屈春荣再一次遭诬判四年六个月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日,许昌市六一零、国保大队、西关派出所多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屈春荣家非法抄家,将她劫持到看守所。同时,南关派出所等多个警察又到屈春荣娘家非法抄家。几天内,许昌市又有七个法轮功学员家遭到警察入室抢劫抄家,警察手拿一摞搜查证,得意的说想去谁家去谁家。之后,屈春荣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入监狱。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西关派出所警察在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当地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人都是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刚从监狱回到家中不长时间的屈春荣女士得知消息后,怀着善心善念,到西关派出所给办案警察讲法轮功真相,这些警察不但不听真相,反而直接将六十二岁的屈春荣女士扣留关押,又罗织罪名,与公检法相互勾结利用,再次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屈春荣女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罚款5000元,投入新乡女子监狱迫害。

5、四位法轮功学员因诉江遭诬判

王春迎,女,五十三岁,禹州市顺店镇罗集村人。二零一五年六月,王春迎向最高检邮寄了对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同年七月底,王春迎因诉江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并强迫抽血和按指印后被放回。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王春迎再次因为诉江,被顺店镇派出所警察多人闯到她打工的地方将她绑架,并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王春迎因为一纸诉江信而被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王春迎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春迎在法庭上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道德提升、心灵净化的事实。禹州市法院罔顾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二零一七年五月,对王春迎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诉后,被许昌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投入新乡监狱。

李根生,男,六十多岁,禹州褚河乡小连庄村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几日,因诉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抄家抓捕,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密监狱。

王慧敏,男,四十多岁,禹州无梁镇龙门村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因为诉江,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抄家抓捕,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三年,投入新密监狱。

王宏伟,男,五十一岁,禹州人,转业军官。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王宏伟在郑州打工的地方被禹州市国保大队人员王晓伟等人伙同郑州公安非法从租住的房屋内绑架,关押在禹州市看守所,遭国保人员刑讯逼供,浑身是伤。检察院以王宏伟向最高法院邮寄控告江泽民的信件为由,起诉构陷。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禹州市法院对王宏伟非法庭审,两位律师为王宏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宏伟被非法判刑三年,他依法上诉,被许昌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被再次投入新密监狱迫害。

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天理不容,参与迫害的中共恶人下场都不好,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郭伯雄被判无期。原许昌市公安局局长翟化夫得癌症死亡,原许昌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寅秋被双开,原禹州市公安局局长曹刚被判刑十年,原许昌市政法委书记赵振宏被审查,原许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国亮被审查,原襄城县六一零主任谢友仓猝死……

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人员千万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替罪羊。停止迫害、维护法轮大法,你才会有幸福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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