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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

更新: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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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江泽民和中共互为利用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年间,不仅大陆上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香港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也受到波及。据明慧网资料记载,香港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在大陆因修炼法轮功而遭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及政法委、610特务组织操控迫害,造成至少有七人遭非法劳教、判刑,十三人遭绑架迫害,超过三十人遭没收回乡证等迫害。

一、遭非法劳教判刑迫害七例

1、朱柯明起诉迫害元凶遭非法判刑

二零零零年九月,四十五岁的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因在大陆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遭非法抓捕,被秘密判刑五年后在天津坐牢迫害。

朱柯明
朱柯明

在天津茶淀监狱整整五年,朱柯明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中共政权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到肉体惨无人道的非人折磨与迫害。

遭天津茶淀监狱转化迫害的手段和方式:

不让睡觉迫害:在十个犯人的日夜严密监管下,朱柯明十来天只睡了不到八小时。

电刑迫害:有时被七、八根电棍同时酷刑电击迫害。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坐刑迫害:就是整天端正的长时间坐着,不许动,眼睛只能往前看,不许眨眼;膝盖中间夹一张纸,掉了都不行,这种刑罚可以把人的臀部坐烂。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朱柯明在香港连同另一位被中共迫害入狱三年的香港女法轮功学员傅学英,入禀高等法院,再次控告前中共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前副总理李岚清及特务机构“610”办公室头目罗干三人,违犯酷刑、伤害、非法监禁、滥权等罪,要求被告民事赔偿。这也是全球诉江案在第十七个国家第十八宗诉讼案。

2、香港永久居民张雨苍因携带法轮功真相资料遭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三年

张雨苍
张雨苍

张雨苍,当时现职护卫员的香港永久居民。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在罗湖车站过海关往深圳时被搜出法轮功真相资料及光碟,被非法拘留。其子见他久久未返,在五月十一日报警,二十四日晚上张打电话给儿子,称在过海关时因搜出携带法轮功真相单张及光碟而被拘留。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张雨苍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枉判花甲之年的张雨苍三年徒刑。

3、香港商人孙钟文遭深圳市国家安全局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四年

孙钟文
孙钟文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傍晚,四十六的香港商人孙钟文,离家经罗湖车站去深圳后,便与家人失去联络,直到五月二十日,他的妻子才接到深圳市国家安全局的电话,称孙因涉嫌传播法轮功,已经被扣查。据悉他在过海关时被搜出真相光碟,其后深圳市国家安全局在十八日对其在深圳的住家进行非法抄家,强行拿走一批光碟。在非法扣查期间,深圳市国家安全局曾一直强迫要求孙表态不再炼法轮功遭拒绝。后孙钟文遭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非法诬判四年。

4、香港家庭主妇傅学英因发放真相光碟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日,二十八岁的香港家庭主妇傅学英在深圳大学附近发送法轮功真相光碟时遭绑架,后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

傅学英
傅学英

傅学英于一九九六年在大陆东北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移居深圳。二零零三年十月底在深圳市南山区派发“天安门自焚”真相光碟遭公安非法拘捕,先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南山区第一看守所达六个月又十二天,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在无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第一次上庭受审,直至四月底被秘密判刑三年—其家人一直未收到当局的通知,即使是开庭审讯,也是在其家人再三追问下,才被得告知开庭日期。

在非法庭审中,法官以傅学英的先生冯志文是案件证人之名将其请出法庭,约二十余分钟后,傅学英的母亲也被赶出法庭,原因是她在法庭上叫喊:“傅学英无罪,释放她。”法官曾让傅学英自辩,傅便开始说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获益,但法官不让她说下去,如是者三次。傅见审判官剥夺她自辩和发言的权利,于是高呼“法轮大法好”。整个审讯过程约花了四十分钟。

此次蒙冤入狱,傅学英有两年多被关押在深圳看守所和广东省女子监狱,受到强迫洗脑及殴打酷刑等虐待,身心受创的程度及痛苦,非外界所能想象,她出狱相当一段时间,还不能长时间坐,皮肤上的伤出狱一年多也还没有痊愈;但是,心理上所受到的摧残及损害,远比身体上所受到的折磨及满身的疤痕来得更为痛苦。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傅学英和另一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向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三人,成为全球第十八宗诉江案。

5、香港法轮功学员林丽霞被非法诬判三年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港人之妻林丽霞再遭绑架,后被诬判三年。

林丽霞当年三十四岁,修炼法轮功近十年。一九九九年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后,林丽霞曾多次被中共当局抓捕,曾经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三年她获批单程证到香港,因在大陆的父母年迈体弱需要照顾,故奔波于中港两地。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林丽霞与几位同修在深圳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关在深圳市福田区南园派出所遭迫害。消息及时上网后,经多方营救,一个月后南园派出所有人打电话给林丽霞的丈夫,称他去保释林丽霞出来。当他去保释时,却被该派出所的人非法扣押林丽霞的香港回乡证、身份证,并叫其丈夫背着她签一份一年之内她不能离开县、市的保证。

林丽霞出来后一直在家,但仍不时受到非法干扰。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她在家中被公安骗至楼下后被再次抓走,经打听后得知现被关押在深圳市福田看守所。福田区法院于五月二十四日下午二点四十五分在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事。但法院、看守所、福田公安分局并没有人通知林丽霞的家人,后被非法诬判三年。

6、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入境深圳探望年近八十岁父亲的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在深圳富临酒店请他父亲喝茶时,突被冲入的数名国安绑架并被非法又搜查了他父亲的住家及工厂。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和十一月二十五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先后两次秘密开庭审理此案,拒绝家人旁听。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非法秘密开庭,以运输《九评共产党》及法轮功书籍的罪名非法重判六年。

7、香港法轮功学员邝森洽的太太遭非法劳教三年

张丽红女士,香港法轮功学员邝森洽的太太。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十月二十七日两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期满”又被恶警从劳教所劫持到广东省洗脑班继续迫害。洗脑班恶人还无耻的称:“让你太太在那里是为她好,让她提高认识。”并强迫张丽红签名,说是她自愿留在洗脑班“学习”。

张丽红一家
张丽红一家

张丽红原在广东陆丰照顾两个年幼的小孩、双目失明的母亲及近八十岁的父亲。由于她信仰法轮功及揭露中共的邪恶,汕尾国保局恶警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十月二十六日先后两次绑架她。第一次绑架后,张丽红绝食、绝水强烈抗议,加上大量海内外人士抗议与营救,恶警将她关押三天后以保释放回家。第二次绑架后,汕尾国保局恶警连正常的法律程序都没有执行,就急匆匆把张丽红劫持到三水妇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张丽红在残酷的环境下,仍然坚持着自己的信仰。二零零五年二月,一天出早操时,张丽红突然在队伍中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她为此被围攻一天,并被加期一个月。 同年四月,劳教所队长孙玉香大声问还有谁要支持法轮功,还有谁不服?张丽红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先后站了起来。她为此又遭单独隔离迫害。

非法劳教期满后,韶关市“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和国保局恶警把张丽红从劳教所劫持到名为“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实则是洗脑班的地方进行非法关押与迫害。

二、香港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迫害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犯罪集团和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超过三十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在进入大陆时被有关部门非法没收回乡证,其中大多数是在一九九九年底至二零零零年期间,因和平上访或请愿,向中国政府表达意见的过程中,而遭到大陆政法委、610特务组织的非法拘捕、拘留、遣返,并且被强行没收回乡证。

1、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香港学员刘玉玲等几名香港学员到北京上访遭到无理遣返,当时她的回乡证还没有被没收。但是,二零零零年她再次回到北京,一月十五日,因为在公众地方炼功被抓,被非法遣返她的同时,也被非法没收了她的证件。对于不能再回北京老家,刘玉玲表示很遗憾。她认为,回乡是港人的基本权利,却被中共江氏集团非法剥夺。

2、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夜里,香港法轮功学员陈旭涛被北京警察强行从其北京东部的住所绑架带走。香港法轮功学员陈旭涛在北京被非法扣押一个月,后来突然获释返港。他在非法扣留期间并没有受毒打或虐待,遭每天要长时间“坐板”迫害,被迫屈膝坐在硬木板上,而他的回乡证已被强行没收,五年内不得返回内地。

3、当年六十六岁的香港法轮功女学员刘定,是已退休的香港公务员,早前曾在香港的官校任教。母亲,于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下午,前往北京广安医院送饭给她长期瘫痪留院的丈夫,其后被绑架与家人失去联络。当晚,在北京居住的家属及亲人,通宵四处寻找不果。翌日早上,有十多名公安局和国保局人员到他们在北京的住所非法搜查,称刘定因在医院附近向居民派发法轮功传单而被绑架,并非法抄走电脑、书籍、光碟,以及她儿子的一些工具箱等。后来经多方营救,刘定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回港。

4、邓鈜,香港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与深圳法轮功学员欧阳衡湘、孔瑞英和周晓伟被深圳市国家安全局十四处警察绑架。邓鈜是香港商人,也是英国公民,后被非法监视居住,所谓的罪名是“涉嫌组织法轮功活动”。

5、当年六十五岁的林俊卿于一九九六年开始学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她和两位学员从香港一起到北京上访,被拘留一晚后强制递解出境,并且没收回乡证,导致年迈的父母亲去世时都无法返乡奔丧,令她伤心不已。

6、年近七十岁的曹志仙曾患癌病,修炼法轮功之后无病一身轻。为给大法说句公道话,曾在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访,被强行没收回乡证,自此无法返乡。

7、杨云超(香港居民,深圳天建集团监理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遭绑架,时年五十岁)

8、张志红(女,三十一岁,香港法轮功学员,原深圳人,二零零二年六月六日携五岁女儿在深圳一超市发真相资料时遭绑架)

9、陈金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深圳开法会,被吊销回乡证、强行遣返;陈太太,香港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深圳开法会,被吊销回乡证、强行遣返。

10、竹学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从深圳入关时遭绑架。

11、王瑶清(音)女,香港,二零零零年三月在深圳遭绑架,十一月四日被释后发现其在深圳的房产已被法院非法拍卖。

12、二零零三年四月,香港女士万正天在摆脱中共国安的控制后,经罗湖海关回香港时再遭深圳国安绑架。

13、周胜,这位嫁来香港的贵州女子,靠炼法轮功摆脱了缠身多年的癫痫病。为了说句公道话,她决意去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轮大法好,其中一次,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周胜在深圳被警察绑架。她被强行没收回乡证,遣返回香港。

14、七十多岁的Jenny Lee原名廖蕊兰,一九九五年与丈夫移居新西兰,原本病痛缠身的她有幸修炼法轮功之后,不但很快百病全消,更能善待他人,与家人相处和睦幸福。中共打压法轮功之后,她曾四次到北京上访,五次被非法抓捕,在十多处不同的监禁场所先后被关押了共一百多天,深受牢狱之苦和精神折磨;还三次被无理驱逐出境,其中两次被遣返新西兰。

综上所述,香港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因修炼法轮功和向可贵的国人讲述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却遭到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政法委及610的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迫害,遭迫害主要原因是江氏犯罪集团和中共发动的这场迫害。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是广东省政法委、610、深圳市政法委、610、国保、派出所。

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一五年八月底,香港地区已有四十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他们通过邮递方式,将刑事控告书及刑事举报书寄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二零一五年六月,香港地区继十四名法轮功学员递状控告江泽民之后,又有二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相继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底至八月底期间,透过邮递等方式向中国两高院递交诉江刑事控告书。他们年龄从三十多岁到八十多岁,来自企业界、金融界、商界等行业,也有退休教师及家庭主妇等不同身份背景,相同的是他们修炼法轮功之后身心受益,其中有人修炼了近二十年。

廖蕊兰控告江泽民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她说:“不是我单单一个人,那么多人被迫害,而且全中国、全世界人都受他迫害,他用谎言欺骗了那么多人,所以每个人都受他迫害,真的是这个人早就应该被送上国际法庭了。这个时候到了,我觉得很兴奋。”

曹志仙认为控告江泽民意义重大,大陆当局今年五月明令“有案必立”,现在就是让法律起到作用,她强调:“人犯了罪要用法律处置,不能让你犯了罪就像没有罪一样,继续欺压好人。而且法轮功那么好,整个社会都道德回升,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要站出来,要说公道话,起诉这个迫害元凶(江泽民)。”曹志仙认为江泽民迫害“真、善、忍”,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她呼吁世人展现道德勇气,发出正义之声,支持诉江,法办江泽民应得之罪。

林俊卿表示,家中妹妹也学炼法轮功,因为当地610公安不停骚扰,导致被迫辞工。二零零三年妹妹赴港探亲,返乡时遭罗湖海关扣留,无理被非法关押一年。弟弟也经常遭到公安和特务的骚扰。林俊卿强调,控告江泽民不是为了自己和妹妹,而是中共破坏人类的道德,林俊卿说:“我控告他(江泽民),因为他迫害法轮功,他迫害全人类,中共的报纸、报章、电台,都在诬陷法轮功,作为法轮功学员一定要站出来控告他。”林俊卿表示自己做销售人员,常把控告江泽民一事告诉商家,获得许多市民的支持,林俊卿说:“有些商家说一定要控告他,他搞到社会崩溃,贪官污吏横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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