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观念修自己 家庭战争不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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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九七五年二月经别人介绍,我结婚了。结婚时本想能给自己带来家庭的幸福,人生的快乐,谁知不但没得到幸福,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烦恼,因为我和丈夫长期的家庭战争,从此就开始了。

我是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在城镇长大的,也许受奶奶的影响吧,我喜欢干净、爱整洁,也很自我,比较强势,个性强,自尊心强,做什么事情都比较认真,对什么事情都比较在乎。

而丈夫是在农村长大的,和我恰恰相反,对什么事情都是满不在乎的人,例如:阴天下雨穿的工鞋可以随便乱脱;上班穿的工作服不管脏不脏可以随便乱扔、乱放,认为这是小事;参加朋友的婚礼可以不修边幅就去喝喜酒,理由是:参加婚礼的人看的是新娘、新郎,又不是去看他,所以穿什么都无所谓。

他认为是小事,我认为是大事,他觉的无所谓,我觉的有所谓,因此经常为这些事情争吵不断。整天是旧的矛盾没解决,新的问题又来了。我想改变他,他想说服我,最后还是各自为政,他心烦,我生气。有时吵累了,就开始冷战,十天半月不说话,谁也不理谁。有时吵的升级的时候,和他离婚的心都有了。但为了孩子,又碍于面子,没办法那就挺着熬吧,走一步算一步。心里很苦,活的很累,随之身体也到了支持不住的地步,患有神经衰弱、胃炎、关节痛、膀胱炎等。我时常伤心的问自己:人为什么来到这个世上,吃这个苦,遭这个罪呢?

二零零九年三月,我有幸喜得法轮大法,走上了一条修炼的路。师父讲:“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地,所以这个人一想修炼,就被认为是佛性出来了。”“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1]

得法后,师父首先给我清理了身体,我就象换了一个人一样,无病一身轻。得法了,我决心好好修炼,听师父的话,按照法的要求去做,用大法的“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

想是这样想的,可是做起来就太难了,例如,当和丈夫发生矛盾时,自己知道作为一个修炼人,得忍,表面看来不和他争吵了,看似忍了,可是心里那个憋屈呀,生气啊,还是横着竖着看他怎么都不对,尽找他的不是。

师父讲:“有问题向内找,这是大法弟子与常人的根本区别。”[2]通过不断的学法,我悟到:要想修好自己,首先要转变自己的观念。看自己,找自己,因为修炼就是修自己。当再和丈夫发生矛盾时,不再看他做的如何如何,而是用法去衡量自己,归正自己,修自己。

例如:有一天,天气很热,丈夫从外面回来,我看到他早上穿的褂子被汗浸湿了,就对他说:“你把褂子脱下来吧,我给你洗洗,你看……”还没等说完,他气呼呼的不耐烦的对我说:“洗、洗、洗,整天就知道洗,这衣服穿不坏也叫你洗坏了!”听了他的话,我没有动心,没有接言,也没有生气,心想修心的机会来了,赶快看看,找找自己吧,肯定是哪儿又不对劲了。

原来我一直对他的穿戴挺在乎的,成天为他的穿戴唠唠叨叨的。我想他今天这样说我,是因为他早上刚穿上的褂子,出去一会儿,回来我就让他脱下来给他洗,他觉的没必要,过份了。是啊,他觉的过份了,对修炼的我来说,那不就是执著了吗?心想这是人的东西,我不要,我要修去它。从此不再为他的穿衣戴帽劳心费神了,一切由着他,顺其自然嘛。这样一来,他心里舒服了,我那颗对他穿戴执著的心随着也就不翼而飞了。

师父讲:“我说自然是不存在的,偶然是没有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3]我想是啊,这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我能和丈夫走到一起,这是缘份所致,命中注定的。并从中悟到:他是来帮助我修炼的,帮助我提高心性的。所以在修炼中,我把他当作一面镜子,当矛盾来时或问题出现时,我不再看他做的怎样,而是通过他的所说、所做、所为反映出来的一切状态,在法上看自己,找自己,看看自己哪颗心又冒出来了,需要修去的;找一找自己还有什么执著的东西没有放下,需要放下。总之无条件的看自己,找自己,修自己。

这样一来,我们夫妻之间没有了争吵,家庭战争也平息了。更可喜的是,提高上来后,我给丈夫介绍大法,讲真相,他也走進了大法修炼。就这样,在修炼中,他帮助我修炼,我帮助他走入了大法。我们之间结下的所有的恩恩怨怨,在大法中得到了善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致大法山东辅导站〉
[3] 李洪志师父著作:《欧洲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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