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众生得救

更新: 2018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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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转眼一年又过去了,回想自己走过的路,充满艰辛与坎坷,时刻能把自己当作炼功人,走好修炼这条路至关重要,我把一些亲身经历讲出来,向师尊汇报,与同修交流。

(一)

我在外地工作时,发现高大的电杆上贴上去的“法轮大法好”贴的较低,一般都被破坏了。于是我在长杆上装一个滚儿,这样能把标语贴到很高,有四米高,这样一般正常身高的人就够不到了。又请当地同修做了一些标语,还象在家一样,十二点起床,去周边村子。公路边电杆上有被破坏的再补上。

一天夜里,我骑着摩托车走到一个堡子,往前走没路了。正好一户人家有人出门,我问了一下路,老乡说:过岭就到了。如果绕行得二十里路。我顺小路上山坡,夜黑路陡,又不能快骑,快到岭顶时,车灭火了。二挡用车梯子卡住车,打火冲坡,车一踹上去了,到山顶松了口气。真是别无选择,因为路窄不能掉头。下山路更难走,一挡带刹车。这边是沟,那边是坡,大小石头往下滚,天又黑路又陡慢慢往下出溜,终于到谷底了,下坡骑摩托车累一身汗,真是太险了。

往前一看,前面是个小山村,很僻静,好象很少有人经过这里,远离尘世喧嚣。我放好车,把所有电杆、大柱子全贴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虽然路很难走,但能使这一方众生闻到大法的福音。

二十几天时间,共贴出去一千多张。途中也经常碰到人,有说赞扬话的,当然也有说难听话的。我听了就如同一阵清风从耳边吹过,没有任何想法。我深知我是大法弟子,肩负使命,这是我的责任,这点苦算什么。

(二)

我每年都有一次去内蒙的机会,这个旗没有大法弟子,我们去了,我就要把大法的美好带给他们。去年带了七百份资料,一看是个旗,带少了。这回带了三千份,差不多能够。

结果到那儿第三天,朋友请一个流浪人喝酒(此人去年我给做了三退),喝多了,要和我拼命,还说这是内蒙,你们汉人不能呆,明天就给我搬家。我挣脱后,他暴怒,将桌子、盆碗踢一地。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不理他也就算了。结果他在外面大骂,还从兜里拿出一把弹簧刀威胁我:“你走不走?!”说着连扎我几刀,我都躲过了,回身冷不防他又是一刀,我来不及躲,抓住他的手腕还是吃了一刀,好在不是很重。我抢下刀,他还是不依不饶。如果在修炼前,刀在我手里说不定给他几刀。

房东来了,问我怎么办,是打一顿,还是送公安?我说他喝多了,算了吧。房东看我身上很多血,就说我软弱。我想,送他去公安局他会吃很多苦,于谁都没有好处,人怎能无过呢!

当天晚上疼一宿,第二天晚上开始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毕竟带了三千份资料,需要时间发送。

三千份资料发送完了,也到了返家的时候了。临回来那天,他跑来非要送我一件皮夹克,我说我有衣服,你一个人不易,留着用吧。他说:大哥你不留还记恨我吗?做个纪念吧,明年你不一定再来。我也很感动。

事后我也在想,修炼前我也是县里社会名人,练了十七年武术,挥拳打倒多少人?!修大法了,从根本上改变了,能容人、能让人、能忍的住,是大法的力量,使我做出这么高贵的表现。回来后,家人也说:你与修炼前真是两个人。

修炼后我改变很大,往人群一站就是证实法;快七十岁的人,红光满面,干活做事干净利落;骑125摩托车白天夜里跑,比年轻人还年轻,常人比不了。我知道我的改变,也更珍惜大法,在最后时间里尽力做好救人的大事,以报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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