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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张锋涛等污蔑迫害法轮功

更新: 2018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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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政法委、“610”办头目张锋涛,男,五十多岁,从二零一二年四月任“610”办(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主任以来,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他多次组织、策划污蔑法轮功的所谓讲座及会议、宣传等。今年一次性印制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品上万份,花费纳税人十多万元,劳民伤财,害人害己。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上午,碑林区政法委、“610“办在辖区开展污蔑法轮功宣传。各街道及政法委各部门在钟楼、开元商场、万达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以及主要路段设置了宣传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来污蔑法轮功。碑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哲,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朱西安,碑林区”610“办头目张锋涛在现场污蔑法轮功。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下午,碑林区“610”办与碑林区文化体育局,在李家村万达广场,开展了以污蔑法轮功为主的健身活动。西安市“610”办副头目靳拥军、碑林区“610”办头目张锋涛,在台上讲污蔑法轮功的言论。台下“610”办领导与工作人员,一起向现场运动员及民众发放污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彩页、手提袋、书本等。给来参加健身活动的民众宣传仇恨思想,毒害不明真相的民众。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张锋涛,在碑林区东关南街东关社区,为八个社区的上百人,做污蔑法轮功的讲座,张锋涛是主讲。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贾海明也参与了污蔑法轮功的讲座。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场活动在长乐坊街道八仙庵社区进行。其间“610”办人员向辖区民众发放污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同时推广污蔑法轮功的微信公众号。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天理不容!所有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终将被追查到底,谁都逃脱不了,而且谁作恶谁承担,尤其位高权重者,把迫害法轮功当作所谓的“政绩”在迫害上往前冲的,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不要再做污蔑法轮功的宣传,那都是在为你们自己将来遭恶报留下罪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天在看,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不要等到恶报上身时,后悔已来不及了。

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赶快清醒,了解真相,不要再做中共的殉葬品、替罪羊了。为自己、为自己的亲人想想,停止迫害、赶快退出中共组织,才是你明智的选择。

碑林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陈哲
西安市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张锋涛
碑林区政法委维稳办兼综治办副主任张夫来
碑林区维稳办主任朱西安
碑林区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李宾
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冯亮
西安市碑林区政法委员会 电话:029-85350376 传真:029-85350376
办029-85350355
地址:南二环西段69号 邮编710068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A座11层
座机号:029-85358223 029-87870846

贾海明律师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陕西省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西安市律协对外交流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碑林区人大代表,碑林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碑林区工商联合会执行委员,副会长等。
手机:13891871430;邮箱:haiming_lawyer@163.com 博客:

西安市“610”办副头目靳拥军
西安市“610”办副头目靳拥军

碑林区“610”办头目张锋涛
碑林区“610”办头目张锋涛

碑林区政法委书记陈哲
碑林区政法委书记陈哲

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朱西安
碑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朱西安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海明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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